开除党籍的条件

2024-05-14

1. 开除党籍的条件

党员开除党籍的情形:(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开除党籍是党纪处分,开除公职是政纪处分。构成开除党纪律处分的情节的不一定构成开除公职,例如不缴纳党费的按党章开除党籍,但不能开除公职。只有情节即构成开除党籍又构成开除公职才双开。党员开除党籍的情形:(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2.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可以不开除党籍的条件:一是在政治上、工作上一贯表现较好;二是对违纪行为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三是在群众中未造成恶劣影响;四是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经济方面的故意犯罪;五是被判处的是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其他较轻刑罚;六是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为故意犯罪,同时符合以上六种条件的党员,实际上是很少的,主要是这样一些情况,如某党员的孩子为非作歹,在群众中民愤极大,而地方有些部门疏于职守,未加认真管教,该党员为了管教孩子,将其打伤致残,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实践中常常出现群众联名替该犯罪党员求情、希望减轻刑罚的情形,司法实践中对这种犯罪者往往量刑也较低,从党纪角度来讲,对于有这种违纪行为的党员一般也不宜开除党籍。因为,有上述情形的党员虽然属故意犯罪,但就其犯罪的情形而言,并没有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对其不开除党籍,可以最大限度地挽救违纪党员,在社会上也不会造成负面影响。2.法律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开除党籍的条件

2. 开除党籍的条件

开除党籍的条件
开除党籍是我党党内最重的处理,对于开除党籍,《中国zhi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d律处分条例》中都分别有明确规定。
《党章》在第38条中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第39条在规定“留党查看最长不超过两年。……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并对开除党籍作出了100多条的规定,其中第14、30、31、36、37条是最基本的,党员应该予以牢记:
第14条规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第3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第31条规定:“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6条规定:“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37条规定:“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

3. 开除党籍的条件

党员开除党籍的情形:(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开除党籍是党纪处分,开除公职是政纪处分。构成开除党纪律处分的情节的不一定构成开除公职,例如不缴纳党费的按党章开除党籍,但不能开除公职。只有情节即构成开除党籍又构成开除公职才双开。
党员开除党籍的情形:(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2.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可以不开除党籍的条件:
一是在政治上、工作上一贯表现较好;
二是对违纪行为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
三是在群众中未造成恶劣影响;
四是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经济方面的故意犯罪;
五是被判处的是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其他较轻刑罚;
六是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因为故意犯罪,同时符合以上六种条件的党员,实际上是很少的,主要是这样一些情况,如某党员的孩子为非作歹,在群众中民愤极大,而地方有些部门疏于职守,未加认真管教,该党员为了管教孩子,将其打伤致残,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实践中常常出现群众联名替该犯罪党员求情、希望减轻刑罚的情形,司法实践中对这种犯罪者往往量刑也较低,从党纪角度来讲,对于有这种违纪行为的党员一般也不宜开除党籍。因为,有上述情形的党员虽然属故意犯罪,但就其犯罪的情形而言,并没有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对其不开除党籍,可以最大限度地挽救违纪党员,在社会上也不会造成负面影响。
2.法律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开除党籍的条件

4. 开除党籍的条件

合理啊,隐瞒这一行为已经违反党章了。
1、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2、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
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3、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6、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7、 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8、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9、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0、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1、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等等。

5. 开除党籍的条件

法律分析:(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六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三)包庇同案人员的;(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开除党籍的条件

6. 开除党籍的条件

开除党籍是我党党内最重的处理,对于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都分别有明确规定。
《党章》在第38条中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第39条在规定“留党查看最长不超过两年。……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并对开除党籍作出了100多条的规定,其中第14、30、31、36、37条是最基本的,党员应该予以牢记:
第14条规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第3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第31条规定:“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6条规定:“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37条规定:“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

7. 开除党籍的条件

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开除党籍的条件

8. 什么情况才开除党籍?要具体的

1、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2、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
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3、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6、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7、 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8、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9、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0、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1、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等等。
参考文献:百度百科——党员纪律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