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合约到期日是哪一天

2024-04-29

1. 期权合约到期日是哪一天

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该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上交所休市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行权日,同其到期日。
一、期权的构成要素如下:
1、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是期权合约中规定的,期权持有人行使权利时可买进或卖出的资产。标的资产主要有股票、股指、外汇、利率、债券、实物商品等;
2、行权价格。行权价格是指合约规定的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价格。在行权日,无论标的价格上涨或下跌到什么水平,只要期权买方要求执行该期权,期权卖方都必须以此行权价履行其必须履行的义务;
3、到期日。到期日是期权的最后有效日,是期权买方可以行权的最后日期。到期日与最后交易日、行权日通常是同一天,最后交易日是期权可以交易的最后日期,行权日则是期权买方可以行权的日期;
4、行权时间。行权时间是合约规定的可以行使权利的时间;
5、交割方式。期权的交割方式有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如果某一期权的交割方式是实物交割,那么在交割时,期权行权双方需进行资金和现货的交割。如果某一期权的交割方式是现金交割,那么在交割时,期权卖方将按照约定向期权买方支付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间差额。
二、确定期权合约付费金额的因素如下:
1、期权合约的时间越长,那么所交的费用就越多,因为期限越长,卖方的风险就越大,而卖方选择的机会和余地就会越多;
2、股票的商定价格,就是可以行权的价格,当股票的商定价格接近于市场价格的时候,他的保险费用就越高,反之交的的费用就越低;
3、期权所说的股票的活跃度问题。如果股市中该股的at数值比较小,甚至在很长的一定时间里面都没有很大的变化,那么说明卖出期权方的风险就比较小,那么所教的费用就比较低,相反如果at比较大,价格就非常的活跃;
4、供求关系,如果在未来的一定时间里,要求购买看涨的期权的人越多,则卖出期权的收取的费用的也会增加。
总之,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该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上交所休市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行权日,同其到期日。到期日提前或者顺延的,最后交易日和行权日将随之调整,但业务规则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最后交易日与行权日可能出现不同步调整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期权合约到期日是哪一天

2. 期权合约到期日是哪一天?

期权合约到期日是指期权合约必须履行的最后日期。合约到期日一般是在相关期货合约交割日期之前一个月的某一时间。这是为了让期权卖方在买方行使期权时为履行义务而必须买入或卖出相关期货合约时,还有一定的时间在期货市场上进行反向的期货合约交易来对冲平仓,使期权卖方有机会来避免他可能不愿或不准备进行到期交割局面的出现。
一、期权合同的执行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执行价格是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买卖价格。执行价格确定后,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期限内无论价格怎样波动,只要期权的买方要求执行该期权,期权的卖方就必须以此价格履行义务。如:期权买方买入了看涨期权,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若价格上涨,并且高于执行价格,则期权买方就有权以较低的执行价格买入期权合约规定数量的特定商品。而期权卖方也必须无条件的以较低的执行价格履行卖出义务。对于外汇期权来说,执行价格就是外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汇率。
二、期权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期权合约是单向合同,期权的买方在支付一定的保险费之后取得一种购买权利,但他可以在交易确立后的任何时间有权放弃合同,即不履行这种权利,其代价是支付了已协商了的保险费。期权的卖方在买方要求履约时,便有义务来交割,在买方决定不履约时,并无权利要求其来履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不对称。而一般期货合约是双向合同,一旦自己的多头或空头地位确立以后,交易双方便承担起期货合约到期进行交割的义务。若不想交割,则必须在到期前对冲合约,了结其多头或空头地位。期权合约与一般期货合约内容最重要的区别在于期权合约中有“敲定价格”这一项,而一般的期货合约没有也无需有。
期权交易中的“敲定价格”又称履约价格,是指按照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约定价格买进或卖出相关期权合约的价格。具体地说,是指看涨期权的购买者依据合约规定买进相关期权合约或看跌期权购买者依据合约规定卖出相关期权合约的价格。在期权交易中,相对于每一个看涨期权的买方,有一个看涨期权的卖方,相对于每一个看跌期权的买方,有一个看跌期权的卖方。为了便于买卖双方交易,在期权合约中列明了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敲定价格”。

3. 期权到期日的介绍

期权到期日Expiration Date:到期日即是指期权合约所规定的,期权购买者可以实际执行该期权的最后日期。

期权到期日的介绍

4. 期权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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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期权合约是关于什么的合约?

期权合约是以金融衍生品为标的物的交易合约,像股票、股指、期货合约和商品债务等,期权合约可划分为分为看涨期权合约和看跌期权合约。
期权有两种基本类型,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亦称买入期权和卖出期权。看涨期权的持有者有权在某一确定时间以某一确定的价格购买标的资产。看跌期权的持有者有权在某一确定时间以某一确定的价格出售标的资产。
期权合约中的价格被称为执行价格或敲定价格。合约中的日期为到期日、执行日或期满日。美式期权可在期权有效期内任何时候执行。欧式期权只能在到期日执行。在交易所中交易的大多数期权为美式期权。
但是,欧式期权通常比美式期权更容易分析,并且美式期权的一些性质可由欧式期权的性质推导出来。需要强调的是,期权赋予其持有者做某件事情的权利,持有者不一定必须行使该权利。这一特点使期权合约不同于远期和期货合约,在远期和期货合约中持有者有义务购买或出售该标的资产。

期权合约是关于什么的合约?

6. 期权合约的介绍

期权合约 英语为:option contract;option。期权合约产生于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亦作:期权。期权合约 以金融衍生产品作为行权品种的交易合约。指在特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交易品种的权利。合约买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证金——期权费(option premium)的方式拥有权利;合约卖出者或立权者(writer)收取期权费,在买入者希望行权时,必须履行义务。

7. 关于期权的问题。

期权价格亦称期权费、期权的买卖价格、期权的销售价格。通常作为期权的保险金,由期权的购买人将其支付给期权签发人,从而取得期权签发人让渡的期权。它具有既是期权购买人成本,又是期权签发人收益的二重性,同时它也是期权购买人在期权交易中可能蒙受的最大损失。

关于期权的问题。

8. 关于期权的问题

根据你的案例,投资者以5元/股的价格出售一张3个月到期,行权价85元,合约单位为1000的认购期权。也就是说,该投资者已经将权利卖出去了,并得到了5元/份的权利金,他已经没有持有该认购权证了,所以未来无论股票价格涨跌如何,都与该投资者无关。
所以我们主要是关注投资者仍然持有的部分。
1、以79.45元/股的价格购买1000股甲股票。
2、以6.5元/股的价格买入一张3个月后到期,行权价为80元,合约单位为1000的认沽期权。
如果未来股价下跌(假设3个月已到,权证可以行权),则该投资者可以进行以下选择:
(1)行使权利,放弃卖出权证。按权证约定的80元/股行使卖出甲股票的权利。无论甲股票的股价下跌多少,投资者都能按80元卖出,这是他的权利。权利只有一次,投资者行使权利后,权证消失,将无法再卖出权证本身。得到的:80元-当时股票下跌价格。失去的:卖出权证本身能得到的金额。
(2)卖出权证本身,放弃行使权利。由于股价下跌,下跌越多,认沽权证价值越高,所以认沽权证本身的交易价格必然会逐渐上涨。权利只有一次,卖出权证本身后,将无法行使权利。卖出权证后,虽然权证本身价格上涨赚了,但股票失去权利后,只能按当时下跌后的市场价格卖出。得到的:卖出权证本身能得到的金额。失去的:80元-当时股票下跌价格。
所以,到时候,投资者可根据(1)股价下跌;(2)权证自身价格上涨的情况,进行对比计算。由于这些数据全部是动态变化的,所以现在无法得到准确的数据,只能告诉你本案例判断的方法是这样的。
而且你这案例最后的问题是有误的,因为你给的条件是(1)股价下跌;;(2)投资者持有认估权证。所以不应该问“若未来估价下跌,投资者承担的最大损失是多少”,而应该是“若未来估价下跌,投资者如何判断以及实现最大化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