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证券公司可否以自有资金从事不动产投资活动?

2024-04-28

1. 请问证券公司可否以自有资金从事不动产投资活动?

您好:
仔细阅读了你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 证券法》125条规定证券公司只能从事以下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证券经纪业务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相关的财务顾问
从事上述(1)至(3)项业务的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从事(4)至(7)项中的一项的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
从事(4)至(7)项中的两项以上的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
注册资本应是实缴资本。
从上面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证券公司不能从事不动产的投资活动。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满意求接受。

请问证券公司可否以自有资金从事不动产投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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