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香港居民身份证(非永久)七年,但未在香港住满七年,能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吗?

2024-05-14

1. 已有香港居民身份证(非永久)七年,但未在香港住满七年,能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吗?

二楼的,看清楚楼主的问题再回答啦,人家是来香港7年了,但是不是经常在香港,导致没有住满7年。。。。不是说没住满7年就去申请永久身份证

如果你当年持单程证家庭团聚去香港定居,一般没有住满7年是没问题的。
我外婆当年7年住香港的日子不过2个月。但是换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完全没问题!
当然,如果你比较年轻,,且没有连续几年不回香港,,也是没问题的。我身边很多亲戚都是这样的。

如果你不是持单程证定居的,我相信会有问题。可能会被拒绝申请永久身份证,那你就继续排期,排到一定时间再来申请。,,而且所拿的证件跟现在的一样,因为签证身份书只有7年时间,他们会给你发一本新的。我有个表哥就是这样。不过后来还是顺利拿到永久身份证。

已有香港居民身份证(非永久)七年,但未在香港住满七年,能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吗?

2. 您好,我想请教下,我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非永久),但由于在内地居住,满7年绝对不能申请永久居民?

你好,首先我一个一个问题回答你:
1.你是香港人
2.但是如果一直都在内地居住的话,满7年,也依然只能一直拿着香港非永久居民身份证。也就是没有三颗星的那个身份证。
3.如果你每年在香港居住的时间不少于180天,从你拿到香港居民身份证开始算起,7年后就直接可申请办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意思就是说这7年间,你必须每年至少有一半的时间在香港居住也就是说每年最少要在香港居住180天。否则就回到第二个回答的状态。
4.不会被转回内地。

所以如果你想拿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你就要达到第三点所说。当然180天也不是硬性规定。可以酌情考虑。但是要有很合理的原因才可以。

3. 香港非永久居民要在港居住7年才能取得永久身份,请问如何证明居住满7年?

香港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是不一样的.前者是一种临时身份,需受逗留条件制约的,後者是才可真正的不受逗留条件制约,俗称"三粒星".

通常来说,合符条件的香港居民 (指那些已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人士),在香港合法居住满7年后,可以申请复核成为香港永久居民的资格,审核通过过,香港入境处将会通知你去换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如果你已经向香港入境处递交了申请复核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但被告知不予批准,则说明你们未能达到成为永久居民的条件.如果你认为你是符合条件的,可以进一步向入境处查询.

香港非永久居民要在港居住7年才能取得永久身份,请问如何证明居住满7年?

4. 在香港住了7年可以有永久居民身份证,到我记得有个硬性的规定,好像每年不得离港多少日?

只要在香港工作生活7年以上,就可以得到在港的永久居留权。而这些去香港上了4年大学的学生,只要在香港工作3年就可以顺利地拿到香港永久居留权了。 

投资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才有资格申请来港: 
(1)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18岁; 
(2)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港币650万元的净资产; 
(3)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把不少于港币650万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存款证投资除外,这类投资必须在申请获入境原则批准后的六个月内作出); 
(4)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纪录;以及 
(5)能够证明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获准投资资产类别所带来的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移民程序] 
(一)申请人必备条件 
(1)中国内地人士须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方可申请香港投资移民。 
(2)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无不良纪录。 
(3)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650万港元净资产。 
(二)申请人须提交文件 
A、身份证明文件; 
B、不低于650万港元净资产持有2年的证明文件; 
C、按计划在港购买房地产或金融资产的证明文件; 
D、委托书; 
E、申请表[ID(C)967,ID(C)936A、B、I]。 
注:详细资料。 

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即有资格申请海外签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1)在香港出生,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的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香港定居; 

(2)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的任何时间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3)在香港以外地区出生,而在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并在香港有居留权。 

享有居留权,而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在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时,须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除提交上述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所需文件外,还须提交: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表》(18岁或以上人士填写ROP143表,18岁以下人士填写ROP144表)。 

2、提供下列任何一种证件(正本及影印件): 

(1)“香港身份证明书”(简称CI); 

(2)“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简称BNO); 

(3)“英国属土公民(香港)护照”(简称BDTC); 

(4)其他可证明申请人在香港享有居留权的证件。 

3、如申请人没有上述证件,请提供下列任何一组证明文件(正本及影印件): 

(1)出生证明书;父亲或母亲在香港定居的证明文件,例如已签注无条件限制居留的旅行证件;如只是父亲在香港定居,则需递交父母亲的结婚证书。 

(2)在香港曾连续通常居住满七年的证明文件,如就学文件、工作证明、正式收据、银行单据等。 

(3)出生证明书;父亲或母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他们何时取得香港居留权的证明文件,如旅行证件;若只是父亲有香港居留权,则需递交父母亲的结婚证书。 

4、彩色近照一式两张。 

5、如申请人原持有香港身份证(非永久性),应在递交申请时把该身份证交出。 

6、身份证申请只可与特区护照申请一并递交,不能单独申请。

5. 从香港(非永久)居民身份证申请至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几个问题?

不是持有香港非永久居民身份证满7年可以换证,而是7年通常居於香港
获得香港居民身份后,需要持有效的身份连续满七年,才能转为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而在《香港入境条例》相关规定下,需要满足“通常性居住”的条件方可续签。
那么,“通常性居住”是指什么呢?
从字面上看,“连续通常居住于香港”与“必须只能居住于香港”意思是截然不同的。香港留学身份获批后享有很大的离港自由。即使暂时不在香港,也不表示,他不是通常居住于香港。
由于入境处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性居住”的在港逗留天数,因此,很多人就有疑问了:怎样才能被视为“通常性居住”呢?
香港入境处在审核“通常性居住”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以下6个方面:一、申请人不在香港的原因;二、申请人在香港是否有惯性住所;三、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在香港居住(包括配偶及子女);四、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五、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六、是否合法、按时报税。
根据以上审核因素,申请人在通过香港留学申请毕业生工签的续签中,可视情况,提供以下几种类型的证明,让香港入境处相信自己确实是“通常居住于香港”的。
1. 居住证明文件:
子女在港就读证明(成绩单、学生手册等);
惯性住所的通讯地址(自购、租赁、亲友住址皆可);
在港购买车辆、上牌及香港驾照证明;
公用单据(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等);
金融机构单据(银行月结单等)。
2. 对香港有所贡献的证明:
如受雇于某家公司或自己创办的企业:
香港公司委派雇员在外地工作的证明;
雇佣合同、工作证明;
商业登记证、公司简介、雇员名单;
财务报表。

从香港(非永久)居民身份证申请至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几个问题?

6. 香港非永久居民要在港居住7年才能取得永久身份,请问如何证明居住满7年?

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的证明文件,如学校文件,就业证明、正式收据、银行结单、入息税税单等。显示你的抵港日期及目前在香港特区逗留条件的旅行证件(例如单程通行证及签证身份书)【摘要】
香港非永久居民要在港居住7年才能取得永久身份,请问如何证明居住满7年?【提问】
亲~这道题由我来回答,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回答】
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的证明文件,如学校文件,就业证明、正式收据、银行结单、入息税税单等。显示你的抵港日期及目前在香港特区逗留条件的旅行证件(例如单程通行证及签证身份书)【回答】

7. 内地人在香港连续住满7年,如果有申领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国内的户籍需要取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获准出国境定居或因双重国籍、双重身份的,经查实后由公安机关主动实施注销本市户口。因此,严格来说,当国内居民拿到香港永久身份证,即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并到香港居留后,是应该注销国内户口的。
不过,由于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因此也没有明文规定说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国内政府部门就一定会强制要求当事人要注销国内户口。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认准出国境定居或因双重国籍、双重身份的,经查实后由公安机关主动实施注销本市户口。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内地人在香港连续住满7年,如果有申领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国内的户籍需要取消吗?

8. 香港居民身份证几年后可以领取永久性身份证

香港居民身份证7年后可以领取永久性身份证。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英语Hong Kong Permanent Identity Card)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是香港居民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
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凡年满11岁或在香港逗留多于180天人士,必须于年满11岁后或抵港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每张香港身份证均有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资料,并把持证人的黑白照片印在证上。在姓名一栏下面,亦印有中文电码,以方便政府或机构作输入姓名之用。
领取条件: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是入境处签发给拥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俗称“三粒(颗)星”,因他们所持有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上,注有“***”的标记而得名。其实,该标记的意思与持证人是否拥有香港居留权无直接关系,只代表持证人年龄为18岁或以上,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香港永久性居民于出入香港边境时,只需出示身份证,亦不需要填写“出入境申报表”即可过关。在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2A条中,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不抵触第2AA(2)条的条文下,具有以下权利:
1、在香港入境。
2、不会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条件,而任何向他施加的逗留条件,均属无效。
3、不得向他发出递解离境令;及不得向他发出遣送离境令。
4、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因需要更换新证或因丢失旧证而要补领,在新证未发出前入境处会发出“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
5、此收据具临时身份证的功能,但不可作出入境之用。出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或有效旅游证件(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等)。

在香港,身份证的正确名称是“身份证”抑或是“身分证”存在争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采用“身份证”,《人事登记条例》则采用“身分证”。不过,香港政府从殖民地时代起已一直使用“身份证”作为证件的名称,而立法会亦通过继续使用“身份证”作为名称。
而香港文字研究者容若亦认为,份才是正字。所以1991年当香港政府打算把“身份”复古为“身分”的时候,容若与陆离等人大力反对。支持“份”和“分”的不同人士展开辩论,最后政府维持原有的写法。
扩展资料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相关历史
1949年以前,香港政府无限制中国内地的居民从内地移居香港。一般人皆可以随意往来香港与中国大陆两地,香港亦没有对中国籍居民进行人事登记。1949年中国大陆政权易手后,大量难民涌入香港。为控制香港人口,政府开始实行边境管制,限制中国内地的居民入境。并开始登记香港居民并发出身份证。首次登记在1949年展开,当时发出的身份证只是一张以人手填上资料的纸张。
1960年6月1日起,政府改发第二代身份证。这种身份证上有持证人的指模及照片,资料以打字机填上,并且加以过胶。男性的身份证为蓝色,女性的则为红色。1973年11月,政府改发第三代身份证,证件上的指模取消,不再以颜色区分性别。第二及第三代身份证上盖有签发印章,以绿色代表居港不足七年的居民,黑色代表永久居民。故此当时新移民被称为“绿印客”。
香港早期并无法例规定居民携带身份证。为阻止内地移民偷渡潮,1980年10月24日起,香港政府实施即捕即解政策,规定所有年满15岁的香港居民需在公众地方携带身份证,违例者会被罚款港币100元。
1983年3月,入境处推出第一代电脑身份证,较旧证加强防伪措施,并透过电脑系统令出入境程序简化。1987年6月1日,入境处再为所有香港居民签发没有殖民地徽章,可以过渡1997年7月1日的第二代电脑身份证。2003年,入境处分阶段为香港居民签发智能身份证。
入境处首先在2003年6月23日开始为遗失或损毁了身份证的持证人、年满11岁或18岁的换领儿童及成人身份证的人士签发智能身份证。全香港所有居民由2003年8月开始,于4年内按出生年份分阶段换领智能身份证,入境处在全香港共设立9间智能身份证中心供市民换证,换领于划已于2007年3月31日结束,而9间智能身份证中心已于2007年5月19日起关闭。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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