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 访问学者

2024-05-15

1. 如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 访问学者

凡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工作简历;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体检表原件;申请条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的人员应提交的有关材料等;《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推荐信(2-1)》、《专家推荐信(2-2)》、《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等请从国家留学网下载(所有表格均为WORD格式),并按规定填写。
申请者须向受理机构交验申请材料一式六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提交材料时,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人。
为方便申请人员,申请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接受咨询、进行初审等事宜。各申请受理机构的地址、电话,请在国家留学网上查询。除有关奖学金项目(即“非面上申请项目”)以外,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所有申请材料均需通过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提交。

如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 访问学者

2.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都做什么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的工作是做好国家公派出国项目。专家基本要求: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2、应具有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专业领域:(1)第一类专家: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等国别与区域研究相关专业。(2)第二类专家:从事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教学、科研者,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及俄语语言文学、艺术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4、对于第一类专家申报人员,需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评审外文申请材料。能用外语面试者优先推荐。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回国人员优先推荐。5、对于第二类专家申报人员,需具有较高的俄语水平,能评阅俄文申请材料。能用俄语面试者优先推荐。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俄罗斯留学(研修)经历,在俄罗斯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回国人员优先推荐。6、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3.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都做什么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的工作是做好国家公派出国项目。专家基本要求: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2、应具有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及国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专业领域:(1)第一类专家: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等国别与区域研究相关专业。(2)第二类专家:从事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教学、科研者,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及俄语语言文学、艺术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4、对于第一类专家申报人员,需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评审外文申请材料。能用外语面试者优先推荐。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国外留学(研修)经历,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回国人员优先推荐。5、对于第二类专家申报人员,需具有较高的俄语水平,能评阅俄文申请材料。能用俄语面试者优先推荐。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俄罗斯留学(研修)经历,在俄罗斯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回国人员优先推荐。6、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都做什么

4. 留学基金委访问学者网上需要上报什么材料

网上报名,推荐单位审核材料并出具推荐意 见;
推荐单位统一或委托申请人向各受理机构提交 申请材料。
 
 
留学基金委_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基本条件
   1. 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 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 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4. 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外语水平未标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被录取后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未注明意向培训地点者将视为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5. 如申请利用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具体请查阅《2013年国家留
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还应符合协议确定的其他条件。

5. 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申请有何不同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
  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以利于发展中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留学基金计划的财政专款。基金委同时也接受境内外友好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的捐赠、资助。
  基金委的任务:

  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事务;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确定有关资助项目与方式,制定管理规章,发 挥基金使用效益;受委托管理各项与国外双边、多边交换或单项奖学金,并 接受境内外有关组织、机构和个人的委托,管理有关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务,资助有益于发展中国教育事业和对外友好关系的项目;争取 境外捐助,拓宽基金来源,增加基金积累;与境内外相应机构建立联系,开 展交流与合作。
  基金委的下属机构:
  基金委设委员会和秘书处。委员会为咨询、审议机构,秘书处为常设工 作机构。基金委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工作方针和计 划;组织实施有关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的资助工作,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办 法,负责办理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审批以及经费发放等方面的事务,并 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监督和检查接受基金委资助的项目和人员使用基金 的情况等。
  注:目前,亚非及南太地区事务部与欧洲事务部和美洲事务部合署办公。亚非事务划归欧洲事务部;南太地区划归美洲事务部。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申请需要向国家狂泻基金委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申请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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