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土地使用税和会计分录

2024-05-16

1. 做土地使用税和会计分录

计提时:\x0d\x0a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x0d\x0a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x0d\x0a缴纳时:\x0d\x0a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x0d\x0a贷:银行存款\x0d\x0a\x0d\x0a会计分录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指明应借、应贷账户的方向、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会计分录。

做土地使用税和会计分录

2. 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指明应借、应贷账户的方向、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会计分录。

3. 关于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应交税金科目使用说明: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
小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目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 应交增值税小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本规定中以下各项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的情况:
1、国内采购的物资,应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会计分录。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材料”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终所占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接受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进口物资,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进口物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买价减去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的成本,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7、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等),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应付利润”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会计分录。
8、有出口物资的企业,其出口退税按以下规定处理:
(1)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性小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贷记本科目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 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小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按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及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的合计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9、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3、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或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税)。结转后,本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金

关于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4. 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扩展资料
1、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2、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3、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如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税

5. 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计提时:\x0d\x0a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x0d\x0a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x0d\x0a缴纳时:\x0d\x0a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x0d\x0a贷:银行存款\x0d\x0a\x0d\x0a会计分录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指明应借、应贷账户的方向、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会计分录。

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6. 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

1、企业计提土地使用税时:借:税金及附加一土 地使用税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2、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时: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借:本年利润贷:税金及附加一土地使用税企业计提土地使用税,应当设置税金及附加”借方科目以及“应交税费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方科目进行核算;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时,应当设置‘应交税费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借方科目核算;期末企业结转本年利润时,应当设置‘本年利润”借方科目结转核算。

7. 土地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土地税会计分录做法:企业计提土地使用税,应当设置“税金及附加”借方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贷方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计提土地使用税时:借:税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借:本年利润。贷:税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税。企业计提土地使用税,应当设置“税金及附加”借方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贷方科目进行核算;企业缴纳土地使用税时,应当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借方科目核算;期末企业结转本年利润时,应当设置“本年利润”借方科目结转核算。


简介:
土地是包含地球特定地域表面及其以上和以下的大气、土壤与基础地质、水文与植物,还包含这一地域范围内过去和现在人类活动的种种结果,以及动物就人类目前和未来利用土地所施加的重要影响。中国地理学家普遍赞成土地是一个综合的自然地理概念。认为土地“是地表某一地段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多种自然要素在内的自然综合体”。
作为自然物的土地是逐渐由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生态环境要素转化为人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日益作为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自然资源宝库,而成为一切生产资源和生产资料的源泉和依托;并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要素的土地转化为人工自然资源和人工生态环境要素而成为自然资源综合体,是土地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有了价值(劳动价值)。

土地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8. 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扩展资料
1、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2、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3、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如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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