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2024-05-13

1. 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2. 成立基金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基金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4. 成立基金公司有哪些条件

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
1、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3、有符合要求的场地、结构、制度;
4、基金公司成立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三条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6. 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

法律分析:1、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2、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3、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6、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7、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8、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

设立基金公司的条件有:
(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有什么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拥有核心业务;
2、申请前一年年底,注册资本不低于8亿元;
3、申请前一年底,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净资产率不低于30%;
4、财务状况良好。申请前连续两年年底,会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40亿元,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
5、现金流稳定,规模大;
6、成立2年以上,具有一定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7、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关联交易不当;
8、信用良好,申请前连续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行为;
9、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10、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条件。
二、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有什么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有: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有适当的资本支持其基本运作;
2、实缴资本或者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
3、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和衍生品种的自筹管理或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累计规模在1亿元以上;
4、有两名合格的持牌负责人和一名合规风险控制负责人;
5、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记录,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商业银行、自律管理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

8. 基金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成立条件
1、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2、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3、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7、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8、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外合资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3、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4、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