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 从园区转到吴中区

2024-05-15

1. 社保 从园区转到吴中区

您好,苏州园区社保转到吴中区,流程如下: 
1.在市区统筹范围办妥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填写《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并根据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记载参保人员的历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流动至非户籍地新开户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原已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新参保地不办理接续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参保地。 
3.建议参保人员的在办理转入前至拟转入社保中心柜面核实是否符合接收条件。【摘要】
苏州园区社保怎么转到吴中区,要什么手续?【提问】
您好,苏州园区社保转到吴中区,流程如下: 
1.在市区统筹范围办妥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填写《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并根据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记载参保人员的历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流动至非户籍地新开户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原已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的,新参保地不办理接续手续,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参保地。 
3.建议参保人员的在办理转入前至拟转入社保中心柜面核实是否符合接收条件。【回答】

社保 从园区转到吴中区

2. 吴江社保如何转至吴中区

  蛮多的,请耐心看完。
  苏州市社保关系转移
  一、申请条件(同时具备)
  1.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苏州大市(含五市七区)以外户籍的农村居民;
  2.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3.不在我市继续就业;
  4.确实无法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二、报送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险卡》;
  3.由市、区外来劳动力管理部门出具的“退工证明”;
  4.填写完备并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苏州市企业农村外埠员工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
  三、办理程序
  1.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由单位或个人持上述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计算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申领金额,打印《申领清单》,收回《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申领金额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本息。
  3.社保经办机构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部分由个人补足,有实际结余额的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职工通过单位领取,或凭《申领清单》、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直接领取申领金额。
  四、注意事项
  1.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
  2.职工申请终止社保关系以后继续在我市参保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再次参保开始重新计算。

  市区范围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一、办理对象
  在本市市区统筹范围内(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流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经转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以下简称《转移单》),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后,在《转移单》上盖章确认。
  从开通“网上申报人员增减业务”的单位转出的职工,其《转移单》由转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盖章、经本人签字后即可生效,不必再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上述转移手续。
  2.参保人员重新就业后,将《转移单》、《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交转入单位,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2.参保职工办理转移手续前,须先由转出单位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
  3.参保人员应仔细阅读《转移单》背面的《社会保险缴费接续通知书》,及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失业或灵活就业,且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本市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社保关系
  一、办理对象
  在本市范围内各统筹地区间流动,办理跨统筹地区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手续的参保人员。
  目前,本市共包含以下9个统筹地区:市区统筹范围(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吴江市、昆山市、太仓市、常熟市、张家港市。
  二、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和经转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的“异地转移申请表”等相关材料,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出。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医保个人账户清算和社保关系异地转出手续。医保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额的,经本人申请,可直接申领;超支的,由个人补足差额。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生成“转移单号”,打印“转移清单”并盖章确认。
  3.参保人员按规定在转入地参加社会保险后,持上述“转移清单”,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4.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并受理转入申请后,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及接续手续。
  三、注意事项
  1.从2009年7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社保关系,有关参保缴费数据一律通过“苏州市社会保险异地业务交互平台”传递,转移数据为社会保险各险种历年实际缴费记录,不包括视同缴费记录。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社保关系,应同时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基金,应转基金由各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按季结算。
  3.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4.办妥跨统筹地区转移手续后,参保人员在转出地的社会保险关系终止。

  社保关系从苏州转往外地
  一、办理对象
  从苏州市(含所辖各市、区)流动至外地,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参保人员。
  二、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
  2.经转出单位盖章、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接收函”(包含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全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账号等内容)。
  三、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持上述材料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①核对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②核对医疗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并对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清算(超支部分由个人补足);
  ③审核无误后在上述打印表上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转移基金:
  ①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应按规定转移基金,转移数额为: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本息,其中计入个人账户中的本结息期储存额不计息。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养老保险基金划入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江苏省内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应转基金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按季结算。
  ②医保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额的,可将结余金额随同转移,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无法转移的,可将其实际结余额一次性结付给参保人员本人。
  四、注意事项
  1.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2.为了便于衔接,可先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转移联系函”。
  3.参保人员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历年缴费基数、月数在转移表上单列;其中跨省转移的,还须按规定转移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参保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视同缴费记录不作转移。
  4.办妥异地转移手续后,参保人员在苏州市的社会保险关系终止。

3. 吴江的社保和公积金能转移到园区吗

法律分析:吴江的社保和公积金能转移到园区。
公积金转入条件:参保员工申请将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园区的,须在园区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条件:在园区正常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含临时账户人员)。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吴江的社保和公积金能转移到园区吗

4. 吴中区社保转到园区怎么弄

亲您好欢迎您通过苏州人力资源保障网12333进行咨询。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作出解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从市区(市本级、高新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统筹范围转出一、1.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二、您之前单位参保,需确认单位开户地为市区还是吴中区,若是吴中区参保,可到越溪塔韵路178号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如是市区参保,则到十梓街548号市社保中心办理。希望您继续关注苏州人力资源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摘要】
吴中区社保转到园区怎么弄【提问】
亲您好欢迎您通过苏州人力资源保障网12333进行咨询。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作出解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从市区(市本级、高新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统筹范围转出一、1.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二、您之前单位参保,需确认单位开户地为市区还是吴中区,若是吴中区参保,可到越溪塔韵路178号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如是市区参保,则到十梓街548号市社保中心办理。希望您继续关注苏州人力资源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回答】

5. 苏州社保转到吴江

办理转入所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就业证明(《劳动合同》)。

  3.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4.转出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5.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则需递交《委托书》,注明本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等自然情况,要求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6.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苏州社保转到吴江

6. 苏州市区社保转到园区

法律分析:1、社保是可以随人工作地转换而迁移合并的,迁移合并的社保,不影响参保人的累计缴费年限。
2、你在离开原苏州园区参保地时,拿社保卡、身份证、离职证明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缴费凭证。
法律依据:《苏州社保转移流程》 第二条 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7. 苏州市社保转移到吴江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异地转移社保的手续如下:1、参保人在原参保社保机构申请迁出社保关系,并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然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到现工作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合并;3、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接收手续。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条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苏州市社保转移到吴江怎么办理

8. 苏州社保转移到吴江怎么办理

 苏州社保转移到吴江怎么办理
                      个人社保是对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苏州社保转移到吴江怎么办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苏州市社保转移到吴江流程如下: 
    第一步: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第二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第三步:参保人员只需持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二楼养老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即可。
    第四步:社保经办工作人员会在受理转入申请并接收转移凭证之后,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在4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拓展内容 
    苏州社保参保申请材料:
    ①《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或《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其中,对在市区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应填报《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并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同时办理个人基本信息登记手续;对其余人员,应填报《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
    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书。
    ③对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在市区首次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属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应提供相关原始材料。
    ④在市区就业的.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等就业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对其中具有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双边或多边协议(协定)国家国籍的人员,申请免除协议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缴费义务的,应提供协议国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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