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具有什么特点

2024-05-13

1. 债权具有什么特点

1、合同债权是请求权
2、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
3、合同债权是相对权
4、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

债权具有什么特点

2. 债权具有什么特点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 债权人 ,负有义务的人是 债务人 。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法律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转移 】债务人将 债务 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3. 什么是债权,债权的特点是什么?

债权具有以下特征:(1)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对人权;(2)债权为请求权;(3)债权具有期限性;(4)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5)债权本身不具有排他性。物权的特征:1、物权是支配权;2、物权是对世权;3、物权是绝对权;4、物权具有排他性等。

什么是债权,债权的特点是什么?

4. 债权的特征是什么

你好,债权的特征:
1、债权是财产上的一种请求权,但是不能把这种债权当作用来限制和实际债务人的人身。
2、债权又是一种相对权,只有债权人有主张特定的债务人的权力,不能向其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者限制这种权利。
3、债权还具有一定的相容性和平等性,也就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可以同时成立相同内容的多个债权,而且这之间是相互相等的,在效力上不可能会存在排除性和优先性。
4、债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必须给债权一个限定时间,决对不可以让债权没有任何期。
债权也可以分为主债和从债两种,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从债依附着主债,从债的效力主要看主债决定的,当主债失效时,从债也会之随失效。
在这里给在大家主要介绍了债权的基本问题,还需要注意的是,债权关系的本质也就是民法上所指的债权债务的关系,而且无论是债权还是债务都不可能单独成立,只有同时存在才会起到真正的意义。

5. 债权的特征?

你好,债权的特征:
1、债权是财产上的一种请求权,但是不能把这种债权当作用来限制和实际债务人的人身。
2、债权又是一种相对权,只有债权人有主张特定的债务人的权力,不能向其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者限制这种权利。
3、债权还具有一定的相容性和平等性,也就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可以同时成立相同内容的多个债权,而且这之间是相互相等的,在效力上不可能会存在排除性和优先性。
4、债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必须给债权一个限定时间,决对不可以让债权没有任何期。
债权也可以分为主债和从债两种,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从债依附着主债,从债的效力主要看主债决定的,当主债失效时,从债也会之随失效。
在这里给在大家主要介绍了债权的基本问题,还需要注意的是,债权关系的本质也就是民法上所指的债权债务的关系,而且无论是债权还是债务都不可能单独成立,只有同时存在才会起到真正的意义。

债权的特征?

6. 什么是债权?债权的特点是什么?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7. 债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债权的基本特征是: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一、合同保全有哪些
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
1、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2、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
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也可以这样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代位权和撤销权共同构成了债权的保全体系。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股票转债的影响有哪些
股权转债权是指将国有股从股票形态转为债券形态,从而减少总股本,在流通股不改变的情况下,提高流通股的比例,达到股票全部流通的目的。
股权转债权的具体办法是由上市公司把国有股权转为债权。上市公司因此而形成的债务,既可以分期偿还,又可以通过可转换债券形式上市交易,具体转债比例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关于股权,在认识上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一直争论不休。从股权存在的实际情况上看,股权是具有所有权性质和经营权性质的一种独立权利。股权既具有所有权的性质与内容,又具有经营权的性质与内容,股权的内容已经超越了单纯的所有权或经营权,成为一种综合性的独立的权利。
关于债权,在认识上比较清晰、统一,民法有关债、债务的理论已经相当成熟。一般认为,近现代民法上债的概念不仅指债务,而且包括债权,所表示的是以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是指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为给付的权利,债权的基本特征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是相对权,债权是财产权,债权有期限性。债权的内容一般包括,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保护请求权、处分权。股权与债权一般都以一定的物权为基础。股权是以物权为基础形成的,股权以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为物质基础,是投资者行使其他财产权的结果与体现。

债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8. 债权的特征

债权是指要求自然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权利。债权特征具体包括:1、债权是对财产的债权,不能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现。2、债权是请求权。它表现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但无权直接支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3、债权是相对权。它表现为原则上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当事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也只对特定的债权人负给付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 债权具有任意性。它表现为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任意设定债的关系,法律并不加以限制;即使是法定之债,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债的内容。5、债权具有平等性。它表现为当数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债权时,各个债权具有同等的效力,不因债权发生的先后而有所区别。6、债权具有相容性。它表现为在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数个债权,各债权之间互不排斥,可以相容。 7、债权具有期限性。它意味着债权只在一定期限内存在,期限届满,债权即归于消灭。债权事由民法典中债权事由可分为合同事由、无因管理事由、不当得利事由和侵权事由;债务消灭事由包括清算、定金、抵销、免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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