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清结算

2024-05-14

1. 什么是清结算

清算结算 :一笔交易并进入纪录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不需实际货币的有形交换。
一般而言,支付活动的过程包括交易、清分和结算。其中,清分和结算均是清偿收付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过程及手段。在支付活动中,同行内账户资金往来直接结算便可,而涉及不同行之间账户资金往来的,则需先清分再结算。
清分主要是指不同银行间的货币收付,可以认为是结算进行之前,发起行和接收行对支付指令的发送、接收、核对确认,其结果是全面交换结算工具和支付信息,并建立最终结算头寸。
引用一句话:结算是清偿商务活动中债权债务的最终结果;清算是结清银行间资金账户往来债权债务关系最终结果的一种过程。
清算=清分+结算 清分:就是轧差账目,A行要付给B行2亿,B行要付给A行1亿,二者相抵则A行付给B行1亿。银联、VISA、Mastercard这些清算企业做的就是清分的工作。结算:根据账目核对结果将钱如数付给B行。可以是现钞也可以是电子货币。

扩展资料:
公司清算对员工如何赔偿
一般来讲,公司在进行清算后将会注销,紧接着就是法人资格的消灭,也就意味着公司将不复存在。那么此时,公司之前的员工将作何安排呢?公司清算后对员工是如何进行赔偿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种为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一种是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资不抵债时依照《企业破产法》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
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这时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的相关补偿。
破产清算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清算后对员工进行的赔偿,此时是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进行的。根据员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算结算

什么是清结算

2. 什么是清盘?

清盘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的生产运作停止,所有资产(包括生财工具的机械、工厂、办公室及物业),在短期内出售,变回现金,然后按先后次序偿还(分派给)未付的债项,之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一连串过程。
当公司出现问题,或债台高筑。或股东争拗。或经营不善等,自然出现清盘的可能,
在公司资产结算并分配予债权人及股东后,公司亦告结束。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的清盘及处理方式不同,概括来说,因无限公司并非法人团体,而是以独资或合伙形式运作,故只需通知税务局停止经营及交代公司账目,并停止再续商业登记证即可,
程序上比有限公司简单得多,同时,由于债权人可直接入禀法院向无限公司负责人追讨债项,甚至要求当事人宣布破产以作偿还,故无限公司只会出现自愿性清盘或停止经营,而没有由债权人提出的强制性清盘。
决定清盘或停业后将会变卖公司所有资产,如属合伙经营者便须按照成立公司时所定的合伙协议分配资产。 其实,很多时候是因股东之间无法继续合作才决定清盘,
或出现得不到共识的情况下,这时可聘请会计师,亦可以要求会计师公会主席指派中立的会计师担任,若依然无法顺利解决,便可入禀法院,有法院指派中间人处理清盘工作,但无论清盘人是自行委任还是法院指派,其费用也会首先于公司资产中扣除。
如果是把无限公司售予别人,则只需股东买卖双方通过协议,并把变卖公司所得的金额拨入公司资产在做分配即可,但要留意的是若税务局觉得卖价比市价低,税务局将再做评估。

扩展资料:

清盘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包括:
自动清盘(Voluntary liquidation): 该公司成员例如合伙人、有限公司股东的意愿,认为公司的原先使命已经完成,又或者公司再经营下去也不必要,所以主动清盘,把资产出卖,变回现金,分派给债主及股东等,结束其公司法律个体。此一类清盘未必所谓“资不抵债”的。
强制清盘(Compulsory liquidation): 因一间公司的资金不能抵偿负债,债主以民事法追讨,最后法院出强制清盘令。

一、自动清盘
自动清盘可分为:公司成员自动清盘、债权人自动清盘。
1、公司成员自动清盘
当公司的成员决定公司进行自动清盘并解散公司,自动清盘便会进行。若果公司的成员议决公司进行清盘,公司通常便会停止运作而自动清盘亦会宣告开始。如果公司有偿还债务能力,而公司成员又能提供法定的声明以证明公司的偿还能力的话,该清盘会视为公司成员自动清盘。
在上述自动清盘案中,会议会议决委任清盘人进行清盘。否则,清盘案会视为债权人自动清盘,债权人会议亦会召开,此时公司的董事必须汇报公司的事务。若债权人自动清盘进行的话,公司清盘的审查委员会亦会成立并委任审查委员会成员。
即使公司自动清盘开始后,法庭仍可能颁布强制公司清盘命令,但呈请清盘的分担人可能需要留意自动清盘可能会对其他分担人构成偏见。
2、债权人自动清盘
债权人自动清盘及股东自动清盘的分别在于资债能否相抵,如资不抵债属前者,相反则属后者。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先由股东召开特别会议通过清盘决议,然后召开债权人会议,届时所有债权人亦须出席,
如银行、供应商等,如所有债权人亦同意公司清盘,即可达成自愿性清盘的条件,当决定清盘后,便需指派清盘人负责一切清盘事宜,如公司资不抵债,清盘人就由股东建议人选,由债权人做最后决定,但若资产多于债务,则直接由股东委任。

二、强制清盘
如果公司的负债过多,其债权人及/或公司成员可以入禀法院提出清盘呈请。
清盘呈请提出后,法院将进行清盘呈请聆讯,最后法院会发出强制清盘令,颁令公司进行清盘。 强制性清盘即是被债务人入禀法院追讨债务而导致清盘。当债权人取得得值令后,公司会收到正式通知书需于21日内清还债项,若公司无法偿还,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性清盘。
在正式上庭时若无人反对该公司之清盘申请,将由法院委任破产管理署担任清盘人,若遇上了一些复杂的清盘事项,亦可聘请会计师处理,
另外,上市公司比私人公司会有更多的规限,因上市公司同时接受联交所及证监会的监管,如公司被入纸申请清盘,便需停止经营以防对股市造成太大的股价波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盘

3. 清算 是什么

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清算 是什么

4. 什么是清结算

清算结算 :一笔交易并进入纪录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不需实际货币的有形交换。
一般而言,支付活动的过程包括交易、清分和结算。其中,清分和结算均是清偿收付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过程及手段。在支付活动中,同行内账户资金往来直接结算便可,而涉及不同行之间账户资金往来的,则需先清分再结算。
清分主要是指不同银行间的货币收付,可以认为是结算进行之前,发起行和接收行对支付指令的发送、接收、核对确认,其结果是全面交换结算工具和支付信息,并建立最终结算头寸。
引用一句话:结算是清偿商务活动中债权债务的最终结果;清算是结清银行间资金账户往来债权债务关系最终结果的一种过程。
清算=清分+结算 清分:就是轧差账目,A行要付给B行2亿,B行要付给A行1亿,二者相抵则A行付给B行1亿。银联、VISA、Mastercard这些清算企业做的就是清分的工作。结算:根据账目核对结果将钱如数付给B行。可以是现钞也可以是电子货币。

扩展资料:
公司清算对员工如何赔偿
一般来讲,公司在进行清算后将会注销,紧接着就是法人资格的消灭,也就意味着公司将不复存在。那么此时,公司之前的员工将作何安排呢?公司清算后对员工是如何进行赔偿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种为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一种是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资不抵债时依照《企业破产法》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
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这时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的相关补偿。
破产清算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清算后对员工进行的赔偿,此时是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进行的。根据员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算结算

5. 什么是清算

清算 是指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 债权人 ;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 债务 ;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 诉讼 活动。

什么是清算

6. 什么是清算

企业倒闭面临的最大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的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7. 什么是清算

法律分析:企业倒闭面临的最大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的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什么是清算

8. 什么是清算

清算工作是指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清算组开始对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的清理结算工作。清算工作包括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