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有哪些政策

2024-05-13

1. 公积金有哪些政策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及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积金有哪些政策

2. 请问现在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政策?

以前满足一下条件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新政策出台:【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参考来源:网络

3. 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1、贷款额度和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缴存12年可以贷到120万;如果夫妻两口子的话,按年限长的那个算。
如果研究生25岁毕业,攒够120万贷款额度,得到37岁了;就算是本科22岁开始工作,也得到34岁才能贷款120万。
计算缴存年限时,也会有几种特殊情况。如果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如果缴存期限是13个月,也会算为两年,可贷20万元。此外,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不会相加得出,而是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2、公积金执行“认房认贷”。之前判定首套,只看北京有没有房;现在“认房认贷”,要看全国范围贷款记录,只要曾经用过商贷或公积金贷,统统算二套。
3、二套房的贷款额度下调,从80万调到60万。
4、鼓励买房搬离市中心。如果你户口在“东城区”、“西城区”,购买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以外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
5、异地购房提取不再随便取。新规要求,在户籍所在地或者所在地省会城市购房,才可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
举个例子,如果你是河北保定的,只能在保定(户籍所在地)或石家庄(省会),去廊坊就不允许,而天津、大连,青岛,厦门这些二线城市,公积金也不能提取。
6、贷款年限到65岁,不再是70岁,月还款额不能过月收入6成。





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4. 住房公积金的国家政策

2011年4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50%上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00%上调至4.20%。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2015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5. 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承租职工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和承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租房自住提取限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后公布。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实际住房损失金额。可一次性提取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6.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属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范围。根据我国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特工、建、农、交、中五家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7.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

一、公积金贷款买房最新政策
公积金贷款买房最新政策有哪些内容呢?
第一个误区就是父母和子女是可以相互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情况下,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父母还有子女是会被视为两户人的,也就是两个家庭,因此,即使是父母与子女之间,也是不可以互相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第二个误区就是公积金贷款想贷多少就贷多少。正常情况下,公积金也是可以作为职工购房福利政策,并不是职工想贷多少就可以贷多少,一般是有贷款额度限制的,至于贷款的额度高低问题,主要就是依据职工收入还有缴存额和缴存的比例来确定的。
第三个误区就是公积金贷款是可以装修房屋的。一般来说,除了购房之外,公积金贷款的提取范围还有房屋的建造、房屋的翻新、大规模的整修等等,其中一般是不包括装修的,所以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装修房屋。
第四个误区就是公积金提取的总额一般是可以大于总房价的。公积金的提取总额是不可以超过总房价,就像总房价为30万,公积金的余额有40万,那么只可以提取其中的30万,剩余的10万是不可以提取的。
第五个误区就是公积金贷款可以付首付。大多数购房者都认为公积金贷款可可以用来付首付,实际上,这是不正确的。公积金是先使用再提取的,只有购房者有购房材料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呢?我们可以发现,虽然,公积金的贷款利率还没有明显的上浮,但是大部分的银行私下都已经表示今年的房贷还是比较紧缺的,买房的都在等贷款,同时还想要尽快拿到房贷的,那么就只有接受房贷利率增高才能优先获得下发权。
如果说大家的申贷条件都差不多的,那么也都不愿意接受提高贷款利率来尽早获得银行贷款。如果说想要尽早拿到房贷的话,也可以通过接受银行捆绑销售的其它的理财产品来解决相关的问题。
如果说有些购房者既不愿意被提高贷款利率,同时也不愿意接受这类高达几万甚至是十几万的理财产品的话,就会被列入侯贷的行列中。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的内容还有,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就是最不受待见的,很多房地产的开发商都是不愿意接受公积金贷款的。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

8.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属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范围。根据我国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特工、建、农、交、中五家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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