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退休人员医保新政策

2024-05-15

1. 2022年退休人员医保新政策

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 5%;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住院关于床铺费报销60%。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2022年退休人员医保新政策

2. 2023年退休职工医保新规

众所周知,每个在职和退休人员都有可能面临不确定的疾病风险,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就是来防范化解医疗费用负担的。所以说,医保对于每个人来说,就是花小钱得大保障,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职和退休人员注意:2023年医保将迎来4大新变化,你能受益吗?看看到底有哪4个新变化呢?第一个,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发放变化。      居民医保每年缴费都是提前在上一年的10月至12月缴费的,也就是说2022年居民医保缴费的年度就是2023年。居民医保缴费迎来新调整,7月8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其中个人缴费最低标准从320元上涨到350元,上涨30元,财政补助从580元上涨到610元,上涨30元。
第二个,在职和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发生变化。      目前,每个省份门诊共济保障改革进度有快有慢,部分省份已经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进行同步改革,也就是在职人员单位缴费部分不计入医保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由本人养老金的4%调整为当年全省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一定比例划入,具体划入比例依据各省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安徽从2022年7月起,在职人员按2%返还,退休人员按全省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返还;江西、江苏、广西从2023年1月起,个人按2%返还,退休人员按全省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返还。第三个,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发生变化。      7月2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在官网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和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这意味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迎来大变化,主要体现3点,下面依次介绍一下。
      1、从国家层面,统一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也就是统一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异地就医报销。      2、异地就医备案规范便捷,基本实现医保报销线上线下都能跨省通办。另外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后,如果医保没有断保或没有换地就医的,备案长期有效;对于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临时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也就是说今后不用就医一次备案一次。同时容许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      3、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范围。将急诊抢救费用、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购药费用和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第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发生变化。      2020年8月27日,国家医保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结合实际,出台自己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
      目前各省进度有快有慢,有的省份已经出台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政策,包括安徽省,2022年7月起,在职和退休人员可以享受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我们有理由相信,明年起,更多省份会出台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政策,这对于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需要门诊消费的在职和退休人员是一个利好消息。

3. 2023年退休职工医保政策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的家属医疗费用未纳入统筹不予报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的家属医疗费用未纳入统筹不予报销)。      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条规定的核心精神是:“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条规定的富有弹性的前置条件是:“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而恰恰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会弱势群体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      一.参保单位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个人帐户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的机关、事业、市属企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之和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个人帐户暂由用人单位建立和管理的,按本单位参保人数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月申报。缴纳统筹基金部分。      二.退休(职)人员是否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我市《暂行规定》,退休(职)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参加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何规定?      2001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在退休时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年限)男不低于25周年,女不低于20周年可继续参加和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满的应予补足。补缴费用以补足时的缴费标准为基数,属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缴,其余由职工个人负责补缴。      四.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怎样组成?      退休人员周岁(含)以下按上年度市本级职工平均工资的划入;75周岁以上按上年度市本级职工平均工资的5%划入。2.存储额利息。      五.个人帐户的使用范围是哪些?      个人帐户主要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购药费、住院和规定病种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个人自费部分除外),年度通用,年末如有余额,可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      六.哪些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不按规定就医和购药或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药店就医和购药的。      2.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3.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      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他人赔付责任应予支付的。      5.纳入工伤、女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职工工伤和工伤旧病复发以及女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七.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我市现行政策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结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为960元,第三次以后各次住院均为720元。      八.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我市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0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解决。由补充医疗保险按比例支付。      九.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比例如何确定?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我市在职职工、“双缴双保”、退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1200(不含)-10000元,一级医院84%,二级医院81%,三级医院78%;      10000(不含)-20000元,一级医院87%,二级医院84%,三级医院81%;      20000(不含)-30000元,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4%;      30000(不含)-40000元,一级医院93%,二级医院90%,三级医院87%。      以上是整理的知识。

2023年退休职工医保政策

4. 2022年退休人员医保新政策

2022年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一、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如何缴纳1.个人帐户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的机关、事业、市属企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之和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个人帐户暂由用人单位建立和管理的,按本单位参保人数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5%按月申报。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1.2001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在退休时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年限)男不低于25周年,女不低于20周年可继续参加和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不满的应予补足。补缴费用以补足时的缴费标准为基数,属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缴,其余由职工个人负责补缴。三、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组成部分75周岁(含)以下按上年度市本级职工平均工资的4.5%划入;75周岁以上按上年度市本级职工平均工资的5%划入。四、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使用范围个人帐户主要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购药费、住院和规定病种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个人自费部分除外),年度通用,年末如有余额,可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五、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范围1.不按规定就医和购药或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药店就医和购药的。2.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3.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他人赔付责任应予支付的。5.纳入工伤、女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职工工伤和工伤旧病复发以及女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六、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第二次住院为960元,第三次以后各次住院均为720元。七、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计算案例1:参保人员某人患病在市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本次住院费用共12137元,其中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空调费等)37元,计算如下:1.属于支付范围的医疗费;12137-37=12100元。2.起付标准以下自负的医疗费:1200元。3.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以下,个人自负部分:8800*(100%-81%)=1672元。4.10000-20000元,个人自负部分:2100*(100%-84%)=336元。5.某人本次住院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2137-37-1672-336=10092-1200=8892元。6.某人本次住院由个人自负37元,自负3208元。案例2:参保人员某某患病在市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本次住院费用共35150元,其中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2150元,计算如下:1.属支付范围的医疗费:35150-2150=33000元。2.起付标准以下自负的医疗费:1200元。3.起付标准以上10000以下,个人自负部分:8800*(100%-78%)=1936元。4.10000-20000元,个人自负部分:10000*(100%-81%)=1900元。5.20000-30000元,个人自负部分:10000*(100%-84%)=1600元。6.30000-40000元,个人自负部分:3000*(100%-87%)=390元。7.某某职工本次住院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5150-2150-1200-1936-1900-1600-390=25974元。8.某某职工本次住院个人自费2150元,自负7026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5. 退休医保新规定2022

2022退休医保新规定如下:
1、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如下:
(1)个人帐户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的机关、事业、市属企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之和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个人帐户暂由用人单位建立和管理的,按本单位参保人数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5%按月申报;
2、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1)2001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在退休时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年限)男不低于25周年,女不低于20周年可继续参加和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不满的应予补足。补缴费用以补足时的缴费标准为基数,属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缴,其余由职工个人负责补缴;
(3)75周岁含以下按上年度市本级职工平均工资的4.5%划入;75周岁以上按上年度市本级职工平均工资的5%划入;
(4)个人帐户主要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购药费、住院和规定病种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个人自费部分除外),年度通用,年末如有余额,可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

5、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范围如下:
(1)不按规定就医和购药或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药店就医和购药的;
(2)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3)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
(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他人赔付责任应予支付的;
(5)纳入工伤、女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职工工伤和工伤旧病复发以及女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6、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第二次住院为960元,第三次以后各次住院均为720元。

退休医保新规定2022

6. 退休医保新规定2022

2022退休医保新规定如下:(一)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如何缴纳。个人帐户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的机关、事业、市属企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之和以市本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2001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在退休时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年限)男不低于25周年,女不低于20周年可继续参加和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7. 退休医保新规定2023年新规

2023年退休会延长医保年限。
基本养老保险交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交满20年。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
1、在同一城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20年,退休时,即按缴纳所在城市标准发放最低基本养老金,执行缴纳所在城市医疗保险标准。
2、流动工作人员,在每一城市,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均未够年限,而在所有城市的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满20年,则按其户藉所在地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执行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标准。
3、在所有城市,基本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均不够年限,则在退休时,按当年度所在地社保缴纳基数,一次性补足规定年限的基本养老与基本医疗。
一、符合参保条件的下岗职工办理医疗保险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到当地的医疗保险所开账户的银行开办一个医疗保险专用缴费卡。
二、开卡之后的两个工作日之后,再由本人或者代理办卡的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和户口本以及开具的银行缴费卡等材料。
三、在当地社保局指定的日期到所属的医保局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打印一份缴费通知单,当地的医保局就会通过办理医保缴费卡的银行来代扣下岗职工的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退休医保新规定2023年新规

8. 2022年医保退休规定

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 5%;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住院关于床铺费报销60%。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