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台湾自由行要资产证明吗

2024-05-14

1. 去台湾自由行要资产证明吗

申请自由行入台证的财力证明的必备条件为(三选一):
相当于人民币5万元(新台币20万元)以上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存满期限达30天的存款证明。注1:银行开具存满30天证明后即可申请入台证。注2:如银行开具的是冻结30天证明则30天后可以申请入台证。
在当前工作单位工作已满1年,在三个月内所开立的年工资所得相当于人民币12.5万元(新台币50万元)以上的薪资证明文件(如:公司开立并加盖公司章戳之薪资证明)。
大陆银行或金融机构的金卡等级以上的信用卡,如金卡(Gold)、白金卡(Platinum)、无限卡(Infinite)的银行证明文件。

去台湾自由行要资产证明吗

2. 台湾自由行要注意什么呢,必须提交资产证明么

办理入台证所需资料(成年人)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签)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扫描
●户口本
●2寸照片
●紧急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紧急联系人的页面)
●财力证明(四选一)
●行程表

3. 台湾有没有外汇管制

台湾没有外汇管制。
1987年七月,台湾“政府”正式宣布取消自1949年以来长期实行的外汇管制并披露了有关细节,即任何人都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外汇。
允许公众持有全部外汇收入,并可以使用这些外汇直接、自由地在海外房地产、证券和其它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取消外汇管制将使台湾有可能成为亚洲新的金融中心,是香港、东京金融中心潜在的竞争力量。台湾已连续十一年对外贸易顺差,1986年贸易顺差155亿美元。
台湾的经贸自由化始于一九八O年代中期,除降低关税管制、积极开放内部市场之外,更表现在解除外汇管制与开放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贸决策之上。

扩展资料

外汇管制基本方式
一: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
在出口外汇管制中,最严格的规定是出口商必须把全部外汇收入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出口商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时,要填明出口商品的价格、数量、结算货币、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并交验信用证。
二:对进口外汇的管制
对进口外汇的管制通常表现为进口商只有得到管汇当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银行购买一定数量的外汇。管汇当局根据进口许可证决定是否批准进口商的买汇申请。有些国家将进口批汇手续与进口许可证的颁发同时办理。
三: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
非贸易外汇涉及除贸易收支与资本输出入以外的各种外汇收支。对非贸易外汇收入的管制类似于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即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把全部或部分外汇收支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
为了鼓励人们获取非贸易外汇收入,各国政府可能实行一些其他措施,如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允许居民将个人劳务收入和携入款项在外汇指定银行开设外汇账户,并免征利息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知网——台湾取消外汇管制的背景和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汇管制

台湾有没有外汇管制

4. 国家对个人持有外汇的限制规定是什么?

个人换汇每年限额5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境内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业务指定由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居民在以下情况,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机构购汇: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1000美元,或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台湾)可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
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则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

扩展资料: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四章 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第二十八条 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 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三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第三十二条 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提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 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免申报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存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机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第三十六条 银行应根据有关反洗钱规定对大额、可疑外汇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个人购汇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5. 个人购汇美元49999外管局会要求银行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根据外管局规定:个人年度购汇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个人购汇累计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也就是说,在5万美元以内不需要其他证明材料的.如果让你提供证明材料,就是表明你的年度购汇总额超过5万美元。想想看,你在今年是否还有其他购汇经历?
  你可以看一下,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第十条和第十一条:
  第十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
  (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第十一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个人购汇美元49999外管局会要求银行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6. 外汇局就个人向境外移民怎样转移合法财产等答问

个人向境外移民,可以按照《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6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财产转移。申请人应按第16号公告第八条规定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申请转移财产所在地或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境内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后,可统一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财产转移。

7. 外汇管理局对个人投资换汇有什么限制?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章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x0d\x0a\x0d\x0a第八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x0d\x0a\x0d\x0a第九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x0d\x0a\x0d\x0a(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x0d\x0a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x0d\x0a(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x0d\x0a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代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x0d\x0a(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x0d\x0a\x0d\x0a第十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x0d\x0a\x0d\x0a(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x0d\x0a(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x0d\x0a(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x0d\x0a(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x0d\x0a(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x0d\x0a(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x0d\x0a(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x0d\x0a(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x0d\x0a(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x0d\x0a\x0d\x0a第十一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x0d\x0a(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x0d\x0a(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x0d\x0a(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x0d\x0a(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x0d\x0a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x0d\x0a\x0d\x0a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x0d\x0a\x0d\x0a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x0d\x0a(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x0d\x0a(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x0d\x0a\x0d\x0a第十四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x0d\x0a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x0d\x0a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x0d\x0a\x0d\x0a第十五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在银行办理:\x0d\x0a(一)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x0d\x0a(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外汇管理局对个人投资换汇有什么限制?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兑换外币有规定吗

外汇额度:
介绍:
1、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因私兑换外汇业务指定由中国银行统一办理。居民在以下情况,可到中行各地分支机构购汇:出境旅游、探亲、会亲兑换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可兑换1000美元,或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台湾)可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自费留学以及自费出国就医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2000美元,或2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居民个人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被聘任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则按照出境探亲标准兑换外汇;
2、居民个人缴纳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会员费,按照其学术团体规定的标准兑换外汇汇出;居民个人从境外邮购药品、医疗器具等特殊用汇,可兑换1000美元以内,或1000美元以内的等值外汇;居民个人在境外的直系亲属发生生病、死亡、意外灾难等特殊用汇,可兑换1000美元,或1000美元等值外汇汇出;在中国境内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从境外携入或者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等出售后所得人民币款项,可兑换1000美元,或1000美元等值外汇;14岁以下儿童出境的,供汇标准减半。以上换汇标准如超出应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向银行换汇时,需要带齐有关材料,除提交本人户籍证明及工作单位证明外,旅游、探亲、会亲、留学、就医的居民还必须带已办妥前往国家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和出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