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将合并成本小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2024-05-16

1. 为什么将合并成本小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你好,很荣幸为您解答~根据您的描述为什么将合并成本小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答案是: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在后续计量时采用成本法,是不做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的,合营、联营的后续计量,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视作是对方的让步,差额是记营业外收入,而非“留存收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身体健康![开心]【摘要】
为什么将合并成本小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提问】
你好,不好意思请您稍等一下,我正在为您整理答案~【回答】
你好,很荣幸为您解答~根据您的描述为什么将合并成本小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答案是: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在后续计量时采用成本法,是不做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的,合营、联营的后续计量,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视作是对方的让步,差额是记营业外收入,而非“留存收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身体健康![开心]【回答】

为什么将合并成本小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小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当期损益,为什么?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的处理。
(1)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提示】控股合并下,商誉列示于合并财务报表中;吸收合并下,商誉列示于购买方个别财务报表中。
(2)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①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②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当期损益

你好,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要告诉你的是:这个问题中计入到当期损益是合理的,也是必须的。

我们知道,在企业合并中有两大类合并方式,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由于上述两种合并的合并对象与主体间的关联关系的不同,从而使得对同一项业务的会计处理也就不同,这里强调的是会计准则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给出了“强制性的规定”(下面进行说明)。

一般情况下我们知道,由合并形成的这种支付对价与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是一项非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得,理应记入到当期损益中去的。那么这种处理集中的体现在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合并中,由于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在合并之前是不具有关联关系的,所以该事项的发生是公允价值体系来进行核算的,且合并双方在合并时达成的合并价值,一定是体现了价值的公允性的。

为什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样发生了这样的利得时,却不是记入到当期损益中,而是记入到了“资本公积”中了呢?这里就得说说上面所提到的“强制性规定”了: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前合并双方是有一定的关联关系的,如同是一个集团公司的两个分公司,这样的两个企业的合并,很可能会受到一只“大手”在干预,即集团公司的干预,可能会出现集团公司为了集团内部利益的整体最大化、利润转移、逃避税负或其他利益方面的原因来干预与建议这个合并成交价格的,这样确定的合并价值住住是不公允的,因而也就会产生巨大的差额性的利得的。正是出于为了规避这种不正常现象的发生,会计准则和税法就专门规定了限制其目的实现的强制性规定。即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让其用公允价值来核算的(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并对价很可能是不公允的),并且由此所产生的利得也不得作为当期损益来处理(不让你去影响合并双的利润,从而就堵塞了利润转移或逃避税负等的渠道),而是将这部分利得作为内部“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与调整来处理的。

以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为什么会有差异的根本原因所在。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当期损益

4.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差额应如何处理

亲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控股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是指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予列示的商誉。

②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应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上述差额应体现在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中,不影响购买方的个别利润表。【摘要】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成本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差额应如何处理【提问】
亲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控股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是指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予列示的商誉。

②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应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上述差额应体现在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中,不影响购买方的个别利润表。【回答】

5. 非同一控制下,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的处理

你好,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要告诉你的是:这个问题中计入到当期损益是合理的,也是必须的。

我们知道,在企业合并中有两大类合并方式,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由于上述两种合并的合并对象与主体间的关联关系的不同,从而使得对同一项业务的会计处理也就不同,这里强调的是会计准则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给出了“强制性的规定”(下面进行说明)。

一般情况下我们知道,由合并形成的这种支付对价与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是一项非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得,理应记入到当期损益中去的。那么这种处理集中的体现在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合并中,由于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在合并之前是不具有关联关系的,所以该事项的发生是公允价值体系来进行核算的,且合并双方在合并时达成的合并价值,一定是体现了价值的公允性的。

为什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样发生了这样的利得时,却不是记入到当期损益中,而是记入到了“资本公积”中了呢?这里就得说说上面所提到的“强制性规定”了: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前合并双方是有一定的关联关系的,如同是一个集团公司的两个分公司,这样的两个企业的合并,很可能会受到一只“大手”在干预,即集团公司的干预,可能会出现集团公司为了集团内部利益的整体最大化、利润转移、逃避税负或其他利益方面的原因来干预与建议这个合并成交价格的,这样确定的合并价值住住是不公允的,因而也就会产生巨大的差额性的利得的。正是出于为了规避这种不正常现象的发生,会计准则和税法就专门规定了限制其目的实现的强制性规定。即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让其用公允价值来核算的(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并对价很可能是不公允的),并且由此所产生的利得也不得作为当期损益来处理(不让你去影响合并双的利润,从而就堵塞了利润转移或逃避税负等的渠道),而是将这部分利得作为内部“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与调整来处理的。

以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为什么会有差异的根本原因所在。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非同一控制下,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的处理

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公允小于净资产公允份额处理


7. 说明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时,购买方合并成本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何处理

“购买方合并成本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果是正数(购买方出示的购买价大于应享有被购买方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作为“商誉”处理(一项长期资产单独确认),在受益年限或不少于10年摊销。如果是负数则作为一项偶发事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说明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时,购买方合并成本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何处理

8.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和付出资产的差额为什么冲减的是资本公积,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集团内部的合并,不会产生损益,所以投资成本与付出资产的差额冲所有者权益,依次冲减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够冲减在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摘要】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和付出资产的差额为什么冲减的是资本公积,留存收益?【提问】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集团内部的合并,不会产生损益,所以投资成本与付出资产的差额冲所有者权益,依次冲减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够冲减在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