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是传销吗?

2024-04-27

1. 比特币是传销吗?

财经郎眼:比特币是不是骗局?真相让人不敢相信!

比特币是传销吗?

2. 比特币是传销吗

比特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不是传销。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
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扩展资料:产生原理
从比特币的本质说起,比特币的本质其实就是一堆复杂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组所能得到无限个(其实比特币是有限个)解中的一组。而每一个特解都能解开方程并且是唯一的。
以人民币来比喻的话,比特币就是人民币的序列号,你知道了某张钞票上的序列号,你就拥有了这张钞票。而挖矿的过程就是通过庞大的计算量不断的去寻求这个方程组的特解,这个方程组被设计成了只有 2100 万个特解,所以比特币的上限就是 2100 万。
要挖掘比特币可以下载专用的比特币运算工具,然后注册各种合作网站,把注册来的用户名和密码填入计算程序中,再点击运算就正式开始。完成Bitcoin客户端安装后,可以直接获得一个Bitcoin地址,当别人付钱的时候,只需要自己把地址贴给别人,就能通过同样的客户端进行付款。
在安装好比特币客户端后,它将会分配一个私有密钥和一个公开密钥。需要备份你包含私有密钥的钱包数据,才能保证财产不丢失。如果不幸完全格式化硬盘,个人的比特币将会完全丢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比特币

3. 波特币是传销吗

波特币有传销特征
(贝莱克-波特币-财富增长计划)
波特币是美国贝莱克集团根据现代股市上市公司市值的增长原理,都是随著二级市场参与人数的增加,资金的不断的参与不断的推高股价,然後在股价上涨後对股票进行拆分送股,从而实现公司价值的增长,而这个过程中又可以实现股民资金本金的增加。J.Morgen正是基于这壹点而创造性的提出了波特币,认为在市场发行虚拟货币-波特币,可以通过股票拆分原理实现资产的不断增值。
那么现在国内在广西、海南等地波特币是怎么做的呢,据知情人士介绍,首先其模式是二进制,也就是上线下面有左右二条线,人员进入需交纳一定的费用取得会员资格,根据交纳的费用(以美元计算)多少不等分为五个级别,即:体验会员为100美元;一星会员为500美元;二星会员为1000美;三星会员为5000美元;四星会员为10000美元;五星会员为30000美元。
那么介绍新人入会后其收益是如何分配的呢?分为四块:
一、直推奖:介绍进体验会、一星会员的为8%;二星会员为9%;三星、四星、五星会员为10%。
二、对碰奖:体验会员、一星会员为8%;二星会员为10%;三星、四星会员为12%。
三、管理奖:体验会员、一星会员没有;二星会员为上一代的10%;三星、四星、五星为上二代的10%。
四、信任奖:体验会员、一星会员没有;二星会员为上一代的10%;
三星、四星、五星为上二代的10%。
下面是刑法对传销的定义,请准备投资波特币的人士认真阅读对照,以防误入歧途。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刑法增设《刑法修正案(七)》,其中有一条《组织领导传销罪》,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七)在第二十四之一条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该罪状表述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活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构成本罪:1、骗取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2、参加传销活动10人以上的,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三层级以上的;3、一次非法限制10人以上人身自由的;4、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组织、领导传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1、多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2、骗取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3、参加者为50人以上的,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五级三阶”的;4、一次非法限制20人以上人身自由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的;7、导致传销人员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波特币是传销吗

4. 普特币是传销吗

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判断是不是传销:
伎俩一 、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销售产品而是靠下线入会的费用。根据每个人的业绩,由低到高逐级晋升,发展人员加入为其主要“业务”,报酬也是按发展人员的入门费进行提取。
伎俩二、暴力与精神双重控制。多数人被洗脑后,对传销坚信不疑,同时,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亲朋好友加入。
伎俩三、没有商品的“销售”。非法的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就是俗称的“拉人头”销售。这些传销是以骗人多少、缴纳入门费金额为依据进行计酬和提成,所谓的商品知识一个媒介,并没有到消费者的手里。
伎俩四、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
一、利用网页进行宣传,鼓吹轻松赚大钱的思想
二、建立网上交易平台,靠发展会员聚敛财富。
伎俩五、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取学生加入传销组织。以招工为由,利用年轻人渴望好工作的心态,掩盖非法行为的事实。

5. 比特币是传销吗?

比特币只是一个游戏,如果被宣传成为致富工具,那可以看成是骗局。就像在其他网游中的货币一样,唯一的区别是比特币是在游戏最初制定的时候就已经规范好了,不能滥发,所以相对其他的虚拟游戏道具,更能保值。相当于网络藏品。比特币是游戏中的道具,他的价值体现在比特币被玩家的认同度:玩的人多了,游戏中道具的价值就高;风险体现在,他不是唯一的游戏,他的算法不是唯一的,也许很快有人就能做出其他特特币。

最近在泰国被规定不合法。其他国家还未规定。

在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由于代币票券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到“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前景面临不确定性。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对当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做了区分;同时,通知称,《通知》规定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批准后方可经营。

2013年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在某论坛上首谈比特币。易纲表示,从人民银行角度,不可能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性。但他同时认为,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买卖行为,普通民众拥有参与的自由。

比特币是传销吗?

6. 普特币是传销吗

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判断是不是传销:
伎俩一 、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销售产品而是靠下线入会的费用。根据每个人的业绩,由低到高逐级晋升,发展人员加入为其主要“业务”,报酬也是按发展人员的入门费进行提取。
伎俩二、暴力与精神双重控制。多数人被洗脑后,对传销坚信不疑,同时,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亲朋好友加入。
伎俩三、没有商品的“销售”。非法的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就是俗称的“拉人头”销售。这些传销是以骗人多少、缴纳入门费金额为依据进行计酬和提成,所谓的商品知识一个媒介,并没有到消费者的手里。
伎俩四、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
一、利用网页进行宣传,鼓吹轻松赚大钱的思想
二、建立网上交易平台,靠发展会员聚敛财富。
伎俩五、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取学生加入传销组织。以招工为由,利用年轻人渴望好工作的心态,掩盖非法行为的事实。

7. 恩特币是不是传销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恩特币是不是传销

8. 比特币是传销吗

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