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产评估有异议怎么办?

2024-05-16

1. 对资产评估有异议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是当事人对于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需书面向法院提出异议,执行法院转交评估机构对异议内容进行复核。评估机构复核发现评估报告确有错误的,应当及时作出修正;评估机构认为评估报告无错误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执行法院在收到评估机修正后的评估报告或书面说明后,发送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如果是对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机构的评估资质或评估程序有异议的,即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可向执行法院申请重新评估。执行法官审核属实,则另行确定评估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三十条 委托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评估机构解释。
第三十一条 委托人认为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专业人员违法开展业务的,可以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投诉、举报,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答复委托人。

对资产评估有异议怎么办?

2. 对资产评估有异议怎么办?

法律分析:
如果是当事人对于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需书面向法院提出异议,执行法院转交评估机构对异议内容进行复核。评估机构复核发现评估报告确有错误的,应当及时作出修正;评估机构认为评估报告无错误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执行法院在收到评估机修正后的评估报告或书面说明后,发送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如果是对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机构的评估资质或评估程序有异议的,即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可向执行法院申请重新评估。执行法官审核属实,则另行确定评估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三十条 委托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评估机构解释。
第三十一条 委托人认为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专业人员违法开展业务的,可以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投诉、举报,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答复委托人。

3. 对资产评估有异议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是当事人对于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需书面向法院提出异议,执行法院转交评估机构对异议内容进行复核。评估机构复核发现评估报告确有错误的,应当及时作出修正;评估机构认为评估报告无错误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执行法院在收到评估机修正后的评估报告或书面说明后,发送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果是对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机构的评估资质或评估程序有异议的,即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可向执行法院申请重新评估。执行法官审核属实,则另行确定评估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十条 委托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评估机构解释。第三十一条 委托人认为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专业人员违法开展业务的,可以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投诉、举报,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答复委托人。

对资产评估有异议怎么办

4. 自己找评估公司对财产损失进行鉴定和评估,法院是否承认?

需要找有资质的鉴定人,对方当事人同意即可,假如对方当事人不同意,需要协商,或让法院指定有资格的鉴定人,并不是自己随便找人鉴定评估就会被法院承认的。现实情况中,一般法院都是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选择有资质的评估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扩展资料
鉴定和评估的费用问题: 
《诉讼费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第12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6条规定的鉴定人、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这项费用应当由被诉方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本案财产损失评估费用应由谁负担?
参考资料来源:余庆县人民法院-关于选取财产损失价值评估机构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关于对申请人史富有车辆营运损失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