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保证金需要多长时间保证金有什么类型

2024-04-30

1. 维持保证金需要多长时间保证金有什么类型

法律分析:维持保证金需要的时间是并不确定,全凭投资者交易的时间决定。保证金的类型有开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维持保证金、锁仓保证金、可用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维持保证金需要多长时间保证金有什么类型

2. 保证金一般维持多长时间

维持保证金需要的时间是并不确定,全凭投资者交易的时间决定。保证金的类型有开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维持保证金、锁仓保证金、可用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需要什么手续
投标保证金退还需要以下手续:
1、确定中标单位后,经办部门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由经办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退还:经办部门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交到财务部,投标单位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3、投标单位的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后,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工程招标的条件包括:
1、招标人已经成立;
2、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4、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已经履行核准手续。
综上所述,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包括申请、投标单位携带收据在五日内办理退还事宜、签订中标合同等。工程要公开招标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招标人实际存在、资金已落实,已完成核准手续。
二、股指期货的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股指期货的交易流程是:
1、开户:客户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需要与符合规定的期货公司签署风险揭示书和期货经纪合同,并开立期货账户;
2、下单:指客户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说明拟买卖合约的种类、方向、数量、价格等的行为;
3、结算: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中金所有关规定对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4、平仓或交割:平仓是指客户通过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约,以此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三、保释金多久能退还
保证金可以退还,但是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3. 维持保证金需要多长时间,保证金有哪些类型

维持保证金需要的时间是并不确定,全凭投资者交易的时间决定。保证金的类型有开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维持保证金、锁仓保证金、可用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
一、开庭审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委员会会怎样处理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责令缴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保证金数额由决定机关综合考虑,结合被取保候审人的危险性、经济状况,以及案件情况,一般一千元以上,未成年人五百以上。保证金的提供者应当直接存入指定的专门账户。遵守你取保候审义务的,取保候审结束后保证金可退。公检法皆有权决定适用取保候审,由公安实施。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规定
招标标期为20天,如果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提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其等标期就不足20天了。客观上,对供应商也不公平,减少了供应商对是否参加投标分析决策的法定时间(等标期20天)。对于政府采购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如果要求供应商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也不能早于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法定截止时间。
三、保释金的相关规定
保释金的相关规定:
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2、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3、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4、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本规定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维持保证金需要多长时间,保证金有哪些类型

4. 维持保证金需要多长时间,保证金有哪些类型

法律分析:维持保证金需要的时间是并不确定,全凭投资者交易的时间决定。
保证金的类型有开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维持保证金、锁仓保证金、可用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5. 维持保证金需要多长时间,保证金有哪些类型

法律分析:维持保证金需要的时间是并不确定,全凭投资者交易的时间决定。保证金的类型有开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维持保证金、锁仓保证金、可用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维持保证金需要多长时间,保证金有哪些类型

6. 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


7. 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有什么区别

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区别为,初始保证金是投资者在开仓时需要缴纳的保证金,而维持保证金,是在行情往不利的方向变化时,为了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平衡所确定的保证金。初始保证金是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时作为权益必须支付的金额占证券全部市场价值一定比率的保证金。其余部分就是来自经纪商的借款。经纪商不能随心所欲地借尽可能多的钱给投资者购买证券。当保证金账户的余额超过初始保证金水平的时候,交易者可以随时提取现金或开新仓,但交易者取出的资金额不得使保证金账户中的余额低于初始保证金水平。假如客户开仓以后,由于股票指数的不利变化而导致投资者的初始保证金结算余额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某个特定水平,投资者便必须再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使得其保证金余额达到规定的水平(通常是初始保证金的水平),这种追加的保证金称为维持保证金,也叫补充保证金。

初始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有什么区别

8. 保证金的具体保证期间是多久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一、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后担保人的保证责任能不能免除
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后担保人的保证责任可以免除。债务人转移债务涉及到担保人的根本利益,在担保人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就必须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的债务,那么担保人此时也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除了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以外,在以下情况中,担保人也可以免除或不承担保证责任: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就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3、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
二、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会发生中断吗
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会发生中断。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三、保证期间中断的情形有什么呢
保证期间虽不属于除斥期间,但有与除斥期间相同的“除权”的效果。除权是不发生中断问题的,所以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但在特殊情况下,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的观点。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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