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产检费怎么报销

2024-05-13

1. 生育产检费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产检费怎么报销

2. 生育产检费用怎样报销

法律分析:每个城市报销流程都不统一。以北京为参考,其他查看当地社保局。北京申领报销产前检查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办理手续时,企业应当提交职工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3. 产检费用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在怀孕期间所产生的产检费用是由自己先自行垫付,保留好发票。等生完宝宝之后,就可以去办理产检费用报销了。每个地方的报销流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可以先打电话过去咨询。孕妇产检费用报销流程基本如下:(1)在当地的社保局领取申请产检费用报销的表格填写;(2)将填写好的报销表格拿到单位盖章审批下来了;(3)拿产检费用的发票(注意:发票必须是现金或者是刷卡,不能是使用社保卡)到当时产检的医院打印清单以及处方;(4)准备诊断证明书、出生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社保卡和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申请费用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产检费用怎么报销

4. 生育险产检费用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女职工产假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按照限额付费的支付原则,低于限额的,据实支付,高于限额的,按限额支付。其中,治疗生育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报销产检费用的流程有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出院后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或者居委会办理申报手续。携带资料,到民政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生育保险是一项地方性质的法规,各地有各地的政策,相关办理流程和报销比例都不一样,建议打电话到相关的负责部门进一步咨询。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5. 生育险产检费用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是可以报销的,生育保险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险产检费用怎么报销

6. 生育险产检费用怎么报销

产检费用怎么报销流程

其实,产检费用的报销流程是非常简单的,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去办理,一种是在产检之后直接在现场报销,另一种则是携带规定的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就拿上海的产检费用报销的流程来讲,根据相关的规定,准妈妈在产科门急诊发生的产检检查费用室属于《城镇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规定的生育补贴支付范围,因此应该是由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来负责报销的,但是一般是需要自己支付完毕之后,再携带资料去社保机构办理。

产检费用报销的条件和资料

那是不是所有的准妈妈都可以去报销产检费用呢?并非是这样的。首先,准妈妈生育是属于计划生育内的,如果是第三胎则无法报销。其次,要按照规定缴存并且满足生育保险或生育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的,如果只是交了不到6个月的话,则也是无法报销的。

去报销的时候,准妈妈还应该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产检费用报销单等相关的资料过去办理,去之前也最好是咨询一下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打电话咨询社保局。

7. 生育险产检费用怎么报销

生育险中产检费用的报销办法:职工在达到生育报销条件后,可准备社保卡、婴儿出生证、生育服务联系单、住院小结、费用清单和发票等材料,由单位的相关人员去当地的社保机构申请报销。缴纳材料后一周左右,会结算到单位账户上。生育保险待遇则包含医疗费、产检费、生育津贴、营养费等费用的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险产检费用怎么报销

8.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

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方法:达到生育报销条件后,可准备社保卡、婴儿出生证、生育服务联系单、住院小结、费用清单和发票由单位的相关人员办理,缴纳材料后一周左右会结算到单位账户上。
其中产检费不管是在什么医院检查,报销金额都是固定的,举例:江苏地区产检费为1000元。其他费用根据住院和职工缴纳金额情况,报销金额有所不同,具体可以查询政务中心的生育保险结算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