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体系三大支柱

2024-04-28

1. 我国养老体系三大支柱

法律分析:1、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2、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3、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企业年金企业年金那怕在发达国家(如美国)覆盖率也不高,其原因主要企业自原兴办为主,一般只有效益好,业绩稳定,规模较大的企业才会考虑为员工提供企业年金管理计划,而在中国,其覆盖率更为低下,企业年金的替代率会高于社会养老保险,可达到退休工资收入50%,或更高,不同的企业提供的企业年金计划替代率也会不同。社会养老保险每个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都是不同的,由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目的是提供养老保障,因此覆盖率一般较高,有的高达100%,即基本所有劳动人口都被社会养老保险所覆盖,其中就有英国,瑞典等高福利国。但在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并不高,社会养老保险仅覆盖一部分城镇就业人口。正是因为社会养老保险仅为参加者提供退休后基本的养老保障,因而支付的退休金水平并不高,即社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不高。个人养老计划个人养老计划是自己缴费、自己退休后消费,是一种自我保障,既不存在其他缴费者,也不存在再分配的问题,是个人理财规划的结果,是指个人或家庭,为了自己或家庭成员年老后的消费,在其具有劳动能力时,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以各种方式进行储蓄和投资的一种养老计划。某些国家,为了鼓励居民或公民为自己养老而储蓄、投资,往往会给予符合特定条件的个人养老计划一定的税收优惠。为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报酬率,解决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问题,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无论是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投资于共同基金的比例都在上升,同时也呈现出委托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资产进行管理和投资的趋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_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我国养老体系三大支柱

2. 养老三大支柱

   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主体部分,立足于保基本,主要体现社会共济。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超过10.3亿人,基金累计结存超6万亿元。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主要发挥补充作用,已经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截至2021年底,企业(职业)年金参加职工7000多万人,积累基金4.5万亿元。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



     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境内段举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圆世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握腔碧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 我国养老体系三大支柱

我国的养老体系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职业)年金(第二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支柱”。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二、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属于“第二支柱”,又称企业退休金或雇主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三、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商业养老计划,属于“第三支柱”,是自己缴费、自己退休后消费,是一种自我保障,既不存在其他缴费者,也不存在再分配的问题,是个人理财规划的结果,是指个人或家庭,为了自己或家庭成员年老后的消费,在其具有劳动能力时,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以各种方式进行储蓄和投资的一种养老计划。凡可用于居民养老支出的财务资源,例如居民存款、养老理财、养老基金、养老保险等,都属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范畴。某些国家,为了鼓励居民或公民为自己养老而储蓄、投资,往往会给予符合特定条件的个人养老计划一定的税收优惠。第一支柱承担了主要保障责任,覆盖近10亿人,但支出压力日益加大,替代率呈现下降趋势,目前已降至45%,低于国际劳工组织55%的警戒线水平。第二支柱规模很小,仅覆盖约5600万人。第三支柱长期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缓慢,占比过低,对养老保障的支撑明显不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我国养老体系三大支柱

4. 我国养老体系三大支柱

法律分析:1、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2、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3、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企业年金企业年金那怕在发达国家(如美国)覆盖率也不高,其原因主要企业自原兴办为主,一般只有效益好,业绩稳定,规模较大的企业才会考虑为员工提供企业年金管理计划,而在中国,其覆盖率更为低下,企业年金的替代率会高于社会养老保险,可达到退休工资收入50%,或更高,不同的企业提供的企业年金计划替代率也会不同。社会养老保险每个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都是不同的,由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目的是提供养老保障,因此覆盖率一般较高,有的高达100%,即基本所有劳动人口都被社会养老保险所覆盖,其中就有英国,瑞典等高福利国。但在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并不高,社会养老保险仅覆盖一部分城镇就业人口。正是因为社会养老保险仅为参加者提供退休后基本的养老保障,因而支付的退休金水平并不高,即社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不高。个人养老计划个人养老计划是自己缴费、自己退休后消费,是一种自我保障,既不存在其他缴费者,也不存在再分配的问题,是个人理财规划的结果,是指个人或家庭,为了自己或家庭成员年老后的消费,在其具有劳动能力时,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以各种方式进行储蓄和投资的一种养老计划。某些国家,为了鼓励居民或公民为自己养老而储蓄、投资,往往会给予符合特定条件的个人养老计划一定的税收优惠。为提高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报酬率,解决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问题,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无论是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投资于共同基金的比例都在上升,同时也呈现出委托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资产进行管理和投资的趋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_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5. 养老三大支柱

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主体部分,立足于保基本,主要体现社会共济。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超过10.3亿人,基金累计结存超6万亿元。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主要发挥补充作用,已经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截至2021年底,企业(职业)年金参加职工7000多万人,积累基金4.5万亿元。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



     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养老三大支柱

6. 我国养老体系三大支柱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7. 养老三大支柱

第一支柱:法律强制的公共养老金。第一支柱一般是由政府法律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计划,旨在给退休人员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同时政府为公共养老金提供最终责任和保障。通常公共养老金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制,由当期工作人口纳税融资支付给当期的退休人口作为养老金,体现现代社会资源的代际再分配。第二支柱:企业个人共同缴费的职业养老金计划。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的职业养老金计划在有些国家已经成为了养老金体系的主体。通常职业养老金计划采取的是完全积累制,即由个人缴费和企业匹配进入个人账户成为养老金来源的主体,加上多年的累计投资收益最终成为给付的基础,体现了精算平衡原理,能够有效应对公共养老金不足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并且职业养老金计划也越来越多地由DB模式转为DC模式。而该计划在美国等国家是自愿实施的,同时政府给予税收优惠和政策引导,同时也有部分国家是实施强制性的职业养老金计划。第三支柱:个人养老储蓄计划。第三支柱是基于个人意愿和完全积累制的个人养老储蓄计划,由个人自愿缴费,国家通常会给予税收优惠,体现个人养老责任,能够为老年生活提供更为丰厚的养老回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养老三大支柱

8. 养老三大支柱

法律分析: 养老保险“三大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