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2024-05-14

1.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如下:
生育津贴应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应会计科目。
收到生育津贴前,企业计提社保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贷:银行存款。

其中:
1、产假期间企业不发放工资的,分录如下:
(1)收到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2)扣除代垫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后发放给员工: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银行存款。
2、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小于产假工资的,分录如下:
(1)发放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2)收到生育津贴后冲抵人工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
3、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大于产假工资的,分录如下:
(1)实际发放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2)收到生育津贴时,冲减人工成本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员工: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银行存款。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2.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生育津贴时,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收到生育津贴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扣除代垫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后发放给员工时,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贷: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银行存款。
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对于生育津贴的概念,很多人有误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3.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收到生育津贴账务处理

  生育津贴应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应会计科目。

  收到生育津贴前,企业计提社保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贷:银行存款

  其中:

  1、产假期间企业不发放工资的,分录如下:

  (1)收到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2)扣除代垫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后发放给员工: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银行存款

  2、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小于产假工资的,分录如下:

  (1)发放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2)收到生育津贴后冲抵人工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

  3、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大于产假工资的,分录如下:

  (1)实际发放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2)收到生育津贴时,冲减人工成本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员工: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银行存款

  生育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的规定:一、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4.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收到生育津贴账务处理

  生育津贴应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应会计科目。

  收到生育津贴前,企业计提社保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贷:银行存款

  其中:

  1、产假期间企业不发放工资的,分录如下:

  (1)收到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2)扣除代垫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后发放给员工: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银行存款

  2、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小于产假工资的,分录如下:

  (1)发放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2)收到生育津贴后冲抵人工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

  3、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大于产假工资的,分录如下:

  (1)实际发放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2)收到生育津贴时,冲减人工成本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员工: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银行存款

  生育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的规定:一、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5.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生育津贴时,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收到生育津贴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扣除代垫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后发放给员工时,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贷: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银行存款。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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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对于生育津贴的概念,很多人有误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6.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员工生育津贴差额账务处理: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
3、收到社保局返还的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
4、若收到返还的津贴还需支付给职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因生育津贴是按照产假天数计发的,所以在计算过程中须先将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折算成日标准,然后再乘以天数。但生育津贴是以30天为标准计算日标准;而对于月工资而言,通常是以21.75天(计薪天数)为标准来计算日工资。
员工生育津贴差额账务处理: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
3、收到社保局返还的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
4、若收到返还的津贴还需支付给职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因生育津贴是按照产假天数计发的,所以在计算过程中须先将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折算成日标准,然后再乘以天数。但生育津贴是以30天为标准计算日标准;而对于月工资而言,通常是以21.75天(计薪天数)为标准来计算日工资。

7.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收到生育津贴账务处理

  生育津贴应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应会计科目。

  收到生育津贴前,企业计提社保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贷:银行存款

  其中:

  1、产假期间企业不发放工资的,分录如下:

  (1)收到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2)扣除代垫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后发放给员工: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银行存款

  2、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小于产假工资的,分录如下:

  (1)发放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2)收到生育津贴后冲抵人工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

  3、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但生育津贴大于产假工资的,分录如下:

  (1)实际发放产假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代垫社保公积金(员工部分)

  (2)收到生育津贴时,冲减人工成本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员工: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管理费用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银行存款

  生育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的规定:一、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8. 收到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

员工生育津贴差额账务处理: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

3、收到社保局返还的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
4、若收到返还的津贴还需支付给职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因生育津贴是按照产假天数计发的,所以在计算过程中须先将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折算成日标准,然后再乘以天数。但生育津贴是以30天为标准计算日标准;而对于月工资而言,通常是以21.75天(计薪天数)为标准来计算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