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2024-05-15

1. 上海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1.在上海有固定工作并缴纳生育保险的新妈妈,不管你是上海户籍还是非上海户籍(农村户籍除外,另有规定),在生好宝宝以后就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两个部分)
2.如果是上海户籍的新妈妈,即使没有工作,只要交过社保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不过只能按照最低标准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每个月2892元),医疗津贴不受影响
办理地点:各区社保中心,可跨区就近办理,不需要在户口所在区办理
生育生活津贴的发放标准:生育保险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按照单位上年度平均社保缴费基数发放,顺产的3个月,晚育1个月,剖宫产或难产0.5个月,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宝宝1个月。例如,顺产晚育的是4个月,剖腹产晚育的是4.5个月。如果在过去一年换过单位的,则按照前面两个单位的缴费基数加权平均来计算基数。
注意有两个特殊情况:
如果你所在单位的平均工资超过去年社平工资3倍的,生育保险支付300%的部分,超过部分由单位补足。比如你所在单位的平均工资
2w,生育保险只按去年社平工资3倍支付给你,多出来的部分由单位补给你。
如果你的工资超过你们单位的平均工资,并不要求单位补足。比如你的工资是
1w,你们单位交金基数是
7000,你就只能按7000领取生活津贴。
生育医疗津贴的发放标准:正常生育的统一是3000元。
需要准备的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注意不是宝宝的出生证明哦)
4.双方的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5.本市开户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6.如果是外地户口的还需要带准生证或者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7.如果在外地或者国外生孩子的,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可以提前咨询社保中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上海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2. 2018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30天;(2016年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取消,详情情况以当地为准)
4、难产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 2018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本市女职工产假期限(一)本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二)本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二、关于本市女职工产假待遇本市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二)本市女职工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执行。(三)未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支付。2012年4月28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后生育或者流产的本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2018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是什么

4. 上海生育险补贴标准2019年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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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海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上海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6. 上海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

上海生育保险享受标准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两方面,其中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孕妇是否从业划分为两个发放标准。
一、生育生活津贴:
(1)从业妇女
a、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保局要求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b、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c、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2)失业妇女:
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保局要求的最低标准计发。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7. 上海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参加上海生育保险,且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流产的,可以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新规规定: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同时,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上海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

8. 上海生育津贴2022年发放标准

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备注: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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