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权卖方是否亏损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计算期权卖方的损失,都是认为买方行权时,期权卖方需要

2024-05-16

1. 关于期权卖方是否亏损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计算期权卖方的损失,都是认为买方行权时,期权卖方需要

按照你所说的意思指的是看涨期权吧,对于看涨期权来说,虽然有可能原持有该股票的期权卖方其持有该股票的可能早已经持,但实际上你对这道问题的所想的方向出错了,问题关键是在于期权卖方对于做出卖出看涨期权与没有卖出看涨期权两者所获得了多少的整体现金价值作为对比才是关键,你所说的那5元实际上就是一个对比结果中的其中一部分内容。详细解释如下:
行权一般都是在期权有内在价值才会行权的,那么就是说看涨期权卖方对于行权就多数是在期权有内在价值时所导致的损失存在(也存在浅度虚值时也会行权情况出现,发生这种情况是由于期权行权方对正股需求量较大,直接通过购入正股有可能产生较大的波动,通过购入浅度虚值期权可以锁定成本),最简单的道理就是你同样是持有该股票,若你没有卖出看涨期权与有卖出看涨期权相比较就会发现了一点,现价是50元,你没卖出看涨期权就肯定会得到市场价值的50元(忽略相关成本),而卖出看涨期权你只能得到行权价格的45元外再加上卖出看涨期权所得的权利金,如果你卖出看涨期权所得的权利金没有超过5元,那么整个卖出与没有卖出看涨期权就明显是少赚了,等于就是没有多赚或少赚,多于就是多赚了。若股价低于或等于行权价格的45元,那你就是纯赚卖出期权所得的权利金了。
经过上述分析,无论你卖出看涨期权所得的期权金实际上情况如何,对于你所卖出看涨期权的组合有5元内在价值而减少5元的收益。

关于期权卖方是否亏损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计算期权卖方的损失,都是认为买方行权时,期权卖方需要

2. 期权卖方可能形成的收益或损失状况是怎样的

期权卖方的风险收益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在进行期权的卖出开仓后,将成为期权的卖方。对卖方而言,当期权的持有者在最后交易日行使买进或者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时,将被交易所指派以履行对手方的义务。1.期权的卖方在收取权利金的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义务。就单纯卖出期权来说,最大的收益已经锁定为权利金收入,而承担的损失却可能很大。期权的卖方,特别是看涨期权的卖方可能因为标的资产行情波动而承担着上不封顶的亏损,这是期权卖方最主要的市场风险。2.既然卖方在不利于自己行情走势的情况下也要承担义务,那么交易所是如何保证交割过程能顺利进行呢?通常的做法是让卖方交纳保证金,防止违约。由此,卖方也承担了保证金风险。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被要求提高保证金额度。若无法按时补交,则有可能被强行平仓。拓展资料:1. 主要风险:1)“亏损无限”的风险当市场与我们的判断相反时,即当我们卖出某个期权合约后,该期权行情便开始不断上行,此时我们如果买进平仓将出现损失。如果到期时,期权为实值,则我们可能会被行权。因此期权卖方潜在的亏损幅度可能是巨大的,甚至超过初始收入的权利金金额。理论上来说,期权行情涨得越高,卖方的亏损就越大,这就是我们说的,卖方面临的“收益有限、亏损无限”的损益特征。2)维持保证金的风险当我们卖出成交之后,需要每天根据经营机构的保证金比例要求,保证账上的资金足额。如果所需的保证金接近甚至超过我们的全部资金时,期货或者证券公司将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如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及时划入资金,那么我们所持有的卖出仓位将有可能被强行平仓。2.期权(Options)是一种选择权,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就获得这种权利,即拥有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执行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实物商品、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权利(即期权交易)。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卖方必须按期权合约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相反,买方可以放弃行使权利,此时买方只是损失权利金,同时,卖方则赚取权利金。总之,期权的买方拥有执行期权的权利,无执行的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是履行期权的义务。

3. 关于期权卖方是否亏损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计算期权卖方的损失,都是认为买方行权时,期权卖方需要

楼主您好^_^

  您的意思我看懂了,我来为您解释一下:

  期权与期货的交易方式有所不同,看起来是在系统中随机成交的,但期货可以再重新随机配对一个对手方平仓,而期权一旦开仓,该期权是不可以转让的,期权的买方和卖方是真实的一一对应。

  比如一个期权的买方,他所能了结这个期权头寸的办法交易所规定只有两种:1、执行期权获得相对应的期货合约;2、放弃执行期权,损失权利金。至于您题目中说的“转让”,实质上是期权的买方或者卖方重新再建立一个新的相反的期权头寸达到锁定利润或者止住损失的目的,这个期权和原有的期权不是同一个期权,自然也谈不上转让。

有问题欢迎您继续追问,很乐意为您解答!
希望采纳

关于期权卖方是否亏损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计算期权卖方的损失,都是认为买方行权时,期权卖方需要

4. 期权问题,卖方卖出期权怎么获利?

卖权,就是按约定价格卖出股票的权利,如果期权最终行权,期权的买方是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行权卖出股票,期权的卖方需要按执行价格买入股票。
期权是否行权,选择权在期权的买入方,买入卖权(股票看跌期权),对于期权的买入方来说,只有当到期日市场价格低于期权执行价格时,才会选择行权,行权后客户可以通过在市场低价买入股票进行对冲获利。
假设买权的执行价格是12元,期权的买入方到期可以按12元/股的价格卖出期权,当到期日股票的市场价为10元时,期权的买入方可以行权按12元/股的价格将股票卖出给期权的卖出方,较按市场价卖出股票获利2元。如果此时期权的买入方手上没有股票,可以通过市场按10元/股买入股票后再按12/股行权,每股收益2元。

5. 卖出期权及其案例

市场预测 根据投资者的预测,铜价会上涨而在下月内跌落的可能性很低。 
目前铜价 7580/7610 


投资者预计铜市场在接下来2月内保持强劲。他决定在市场上卖出一个认沽期权。期权合约是0.1(3吨)而成交价是7600。 投资者决定保持仓盘直到期满。 

仓盘 铜短认购期权 ( 投资者卖铜并收取美金) 
成交价 7600 
期满 1 月 
点值 30 USD 
交易价值 22 800 USD = 0.1 合约 * 30 USD * 7600 
初始保证金 22 800 USD = 1% * 22 800 USD 
期权金 891 USD (297 点) 
收支平衡点 如果期满时铜价高于7303 (7600 - 297),投资者便会获利。 


    

铜跌

期满时,铜价达到7200水平点。

关仓和结算

期满时,投资者有义务偿还期权持有者1200 USD。这费用的一部分已被期权金(891USD)给概括了。投资者的净亏是309USD。

期满现货价 7200 
盈/亏 -1200 USD = (7200-7600)*30 USD *0.1 
交易总亏损 -309 USD = -1200 USD + 891 USD 


总结

由于铜价跌至7200水平点,投资者卖的期权被履约了。拥有了期权的短仓,投资者必须偿还期权持有者1200USD,其中的891USD是所收取的期权金。他的总亏损为309USD。

卖出期权及其案例

6. 关于期权中卖方损失的解析!

第一种情况:买方买入看跌期权,期权价格3元,到期后,现货价格5元。买方行权,交割后得到5元差价,成本3元,收益2元。卖方支付差价5元,减去期权出让金3元,损失2元。
第二种情况:到期后市场价格15元,这时候10元的期权合同就是废纸了,没有人会要的,所以买方放弃,损失3元。卖方义务解除,拿着3元走人。
但我不理解的是保证金制度发挥什么作用,如果卖方的损失足够大,是否可以止损在保证金范围内。

7. 关于期权的问题

根据你的案例,投资者以5元/股的价格出售一张3个月到期,行权价85元,合约单位为1000的认购期权。也就是说,该投资者已经将权利卖出去了,并得到了5元/份的权利金,他已经没有持有该认购权证了,所以未来无论股票价格涨跌如何,都与该投资者无关。
所以我们主要是关注投资者仍然持有的部分。
1、以79.45元/股的价格购买1000股甲股票。
2、以6.5元/股的价格买入一张3个月后到期,行权价为80元,合约单位为1000的认沽期权。
如果未来股价下跌(假设3个月已到,权证可以行权),则该投资者可以进行以下选择:
(1)行使权利,放弃卖出权证。按权证约定的80元/股行使卖出甲股票的权利。无论甲股票的股价下跌多少,投资者都能按80元卖出,这是他的权利。权利只有一次,投资者行使权利后,权证消失,将无法再卖出权证本身。得到的:80元-当时股票下跌价格。失去的:卖出权证本身能得到的金额。
(2)卖出权证本身,放弃行使权利。由于股价下跌,下跌越多,认沽权证价值越高,所以认沽权证本身的交易价格必然会逐渐上涨。权利只有一次,卖出权证本身后,将无法行使权利。卖出权证后,虽然权证本身价格上涨赚了,但股票失去权利后,只能按当时下跌后的市场价格卖出。得到的:卖出权证本身能得到的金额。失去的:80元-当时股票下跌价格。
所以,到时候,投资者可根据(1)股价下跌;(2)权证自身价格上涨的情况,进行对比计算。由于这些数据全部是动态变化的,所以现在无法得到准确的数据,只能告诉你本案例判断的方法是这样的。
而且你这案例最后的问题是有误的,因为你给的条件是(1)股价下跌;;(2)投资者持有认估权证。所以不应该问“若未来估价下跌,投资者承担的最大损失是多少”,而应该是“若未来估价下跌,投资者如何判断以及实现最大化盈利”

关于期权的问题

8. 期权买卖的问题

客户买入看涨期权,就得到了一个到期按约定价格买入标的物的权利。
假设标的物为股票,执行价格为5元/股,买入看涨期权就是客户到期有权利按5元/股的价格买入股票,未来到期时,如果该股票的市场价格大于5元/股,客户显然会行权按5元/股买入股票。
客户卖出看涨期权,就是当你的对手行权时,你必须按约定价格交割。由于你的交易对手是买入看涨期权,因此交易对手交割的是按约定价格买入标的物,而你交割的就是按约定价格卖出标的物。
同样举上述例子,客户卖出一个执行价格为5元/股的看涨期权,你的交易对手就是买入一个5元/股的看涨期权,当到期市场价格大于5元/股时,你的交易对手选择行权,要求按5元/股买入股票,对于你来说,必须按5元/股卖出股票。
因此,客户买入看涨期权,到期如交割,客户是按约定价格买入标的物;客户卖出看涨期权,到期如交割,客户是按约定价格卖出标的物。
同样,如果客户买入看跌期权,到期如交割,客户是按约定价格卖出标的物;客户卖出看跌期权,到期如交割,客户按约定价格买入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