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群发违法吗

2024-05-15

1. 短信群发违法吗

群发短信本身是不违法的,如果群发短信涉及到违法行为肯定是违法的,要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比如发送的内容时不正规的,是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或者是采用不正规的短信群发方式。都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短信群发违法吗

2. 群发短信违法吗

  群发短信并不违法,但是对内容有所限制。若是日常生活交流是合法的。
  若使用群发短信,宣传迷信,挑起民族仇恨,传播色情等违背法律法规的事情,便是违法的。
  短信群发平台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短信发送系统,可以实现短信的自定义发送、群发、提醒等各类功能。短信群发平台实际意义上是一种装载在电脑上的短信群发软件,一般具有短信的单发、群发、分组
等功能,有的还有一定的crm管理功能。也是目前商务短信的主要载体。
  

3. 群发短信违法吗

群发短信并不违法,关键是看群发的内容是否违法,群发是否扰乱他人生活等。用短信骚扰他人,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可以追究治安行政责任,但不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群发短信违法吗

4. 群发短信违法吗

短信群发推广不违法。合法的短信群发推广需要符合两个要求:1,使用资质齐全、通道正规的106短信发送;2,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运营商的规定。若使用群发短信,宣传迷信,挑起民族仇恨,传播色情等违背法律法规的事情,便是违法的。短信群发平台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短信发送系统,可以实现短信的自定义发送、群发、提醒等各类功能。短信群发平台实际意义上是一种装载在电脑上的短信群发软件,一般具有短信的单发、群发、分组等功能。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违者,工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同时,法律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短信),应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果群发短信达到一定数量或违法所得达到一定金额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是诈骗广告,那发布者属诈骗罪之共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5. 有关非法群发短信的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而群发诈骗短信的行为,应以诈骗的共犯定罪。
  为有效惩治和预防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总则有关犯罪未遂的规定,司法机关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重点打击电信诈骗,对定罪量刑的标准、犯罪情节的认定,特别是对电信诈骗等新类型犯罪活动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即可以诈骗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非法群发短信的法律法规

6. 短信群发的法律思考

艾瑞咨询集团公司发布的《2010年中国手机广告行业发展报告》称,2010年中国手机广告市场规模达17.4亿元,其中短信广告市场规模达5.5亿元。另据调查,2010年下半年,我国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短信42.6条,其中垃圾短信11.4条。垃圾短信中大多为广告,其中不少是欺诈类广告。一般认为,短信群发是通过运营商网络发布和传输,在手机终端以短信形式呈现的商品或服务促销信息。它主要由广告主以付费的方式,通过短信代理商,依托运营商的无线网络传播和发布。相较于传统广告,手机短信广告具有鲜明特点。一是成本低。市场上短信广告平均服务价格为3分至7分钱一条。低廉的价格,吸引了许多资金不足的商家。二是隐蔽性强。短信广告具有较强的私密性,手机用户接到短信广告常常自行删除,相关执法部门很难发现。三是强制传播。手机用户只能通过关闭短信息功能来拒绝短信广告。短信群发的广告主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不法广告主。他们利用运营商难以核查短信内容的漏洞,通过群发器、特定软件向手机用户发送数以万计的短信广告。第二类是与网络运营商合作的服务提供商。他们为了让手机用户购买各类付费服务,常发送关于更换铃声、天气预报等服务的短信广告。第三类是商家。他们经常发布宣传商品和服务的短信广告,其中一些涉嫌违法。

7. 微信群发送什么信息违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 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 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 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 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 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 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 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 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 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 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 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牟利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 (六)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 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 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微信群发送什么信息违法?

8. 群发短信有什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