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易马国际是传销吗

2024-04-27

1. 湖南易马国际是传销吗

湖南易马国际不是传销。截止2019年2月该企业未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传销!
湖南易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他的前身是2014年成立的湖南易马茶业有限公司,总部位于长沙,是一家于2018年10月4日在荷兰加勒比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旗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公司采取分公司模式下人员推销策略大力拓展市场,通过落地打造QC-I-SPM全新商业模式,充分发挥“两个或多个抱团”的跨界品牌资源整合优势形成消费升级核心竞争力,这种“地推式淘宝”成为公司独特的经营特色。
公司立足湖南放眼全球。目前已开设二十八家分公司,湖南省内有长沙万达、长沙望城、岳阳、株洲、湘潭、衡阳、平江、湘乡、郴州、汨罗、湘西、娄底、怀化、新晃等十几家分公司,省外已开设有北京、新疆、昌吉、邢台、邯郸、任县、大同、运城等数家分公司。
业务遍及新疆、内蒙、甘肃、河北、河南、安徽、北京、上海、广东、广西等地,已初步搭建起一个具有强大营销能力的销售平台。   

扩展资料:
国家企业信息查询
一、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的搜索框里输入“湖南易马国际"并点击搜索:

三、点击搜索出来的结果,即湖南易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四、通过搜索结果可知,该企业为正常存续状态,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不属于传销

湖南易马国际是传销吗

2. 衡阳易马国际是传销吗?

可以用他们的经营模式对照一下《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如果符合规定就是传销: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