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都有什么抵押物

2024-05-14

1. 抵押贷款都有什么抵押物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可以设定抵押的财产属于不动产,对于动产,一般设定质押担保方式,物权法另有规定。根据抵押品的范围,大致可以分为六类:(1)存货抵押,又称商品抵押,指用工商业掌握的各种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和制成品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2)客账抵押,是客户把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取得短期贷款;(3)证券抵押,以各种有价证券如:股票、汇票、期票、存单、债券等作为抵押,取得短期贷款;(4)设备抵押,以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等作为担保向银行取得定期贷款;(5)不动产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取得贷款;(6)人寿保险单抵押,是指在保险金请求权上设立抵押权,它以人寿保险合同的退保金为限额,以保险单为抵押,对被保险人发放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抵押贷款都有什么抵押物

2. 贷款抵押物都有什么

可以用来作为抵押的物品包括:提供抵押的人所有的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另外,抵押物品的价值应小于借款的额度。同时应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用于抵押的东西,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3. 银行贷款抵押物有哪些

银行能接受的贷款抵押物大致分为两类,一是有形财产,另外一种是无形财产。有形财产包括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等;无形财产包括专利权、有价证券(股票、债券、国库券、提单等)。这些抵押物一般都是被银行认可的。【拓展资料】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比较:抵押贷款与按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所规定的抵押与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区别,即这两个法律对抵押的界定都以不转移占有为条件。按揭就是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它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所有权被“按”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人(买房者)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按揭是国际上种通行的房产销售方式,它与抵押贷款虽然性质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权”来保证债务(分期付款和按期还款)履行这点上殊途同归,完全一致。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为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贷款种类,保证贷款安全。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抵押贷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时,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财产作保证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第二条 办理抵押贷款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第三条 抵押物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银行贷款抵押物有哪些

4. 抵押贷款可以抵押些什么物品?

抵押贷款一般可以抵押下列6类物品:1、存货抵押。是指以各种货物作抵押,如商品、原材料等;2、证券抵押。以各种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包括债券、股票、存单、汇票等;3、设备抵押。以车辆、船舶、机械设备作为抵押;4、不动产抵押。以房产、土地等作为抵押;5、客账抵押。以应收账款作为抵押;6、人寿保单抵押。以人寿保险的退保金额作为抵押。拓展资料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抵押与质押抵押与质押的相同点:1.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两者均是银行常见的放款形式之一。2.抵押、质押都属于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一样。抵押的担保物通常为不动产(比如:土地、房屋)、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比如:存款单、债券)。(2)占管形态不一样。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产,但该房产仍由我占有并保管。若我质押了存款单,该存款单则由债权人占有并保管。(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4)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

5. 银行贷款抵押物有哪些

法律分析:银行能接受的贷款抵押物大致分为两类,一是有形财产,另外一种是无形财产。有形财产包括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等;无形财产包括专利权、有价证券(股票、债券、国库券、提单等)。这些抵押物一般都是被银行认可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银行贷款抵押物有哪些

6. 借贷抵押物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用来作为抵押的物品包括:提供抵押的人所有的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用其仅有的一套房屋作抵押,则法院因考虑到债务人及其家属应有居住之处,从而会导致难以执行的问题,最终让债权得不到受偿。
	所以,当用房屋作抵押时,最好了解清楚其是不是仅有一套房屋,如果仅有一套房屋,应考虑用其他财产或者其他担保方式来担保债权。另外,抵押物品的价值应小于借款的额度。同时应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用于抵押的东西,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等。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7. 银行贷款抵押物有哪些?

银行贷款抵押物有:一是有形财产,另外一种是无形财产。有形财产包括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等;无形财产包括专利权、有价证券(股票、债券、国库券、提单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等等都能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物。贷款额度一般是银行评估额的50%,评估是由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来做的,
一、抵押物贷款的几种类
1、不动产抵押
简单的来说,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的有经济价值的物品。
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等土地使用权;
2、动产质押物
质押也是现在常见的贷款方式,以下是常见的动产质押物。
汇票,支票,本票;
债券,存款单;
仓单,提单;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应收账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资的其他财产权利;
3、信用抵押
其实纯信用贷款无需抵押,这里指的是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是依据信誉给予贷款,所以信用和资质就是抵押物。
4、担保
一般是符合要求的人才可以作为保证人。
具有代位清尝债务能力的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除了抵押物以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具体要求以贷款机构为准。

银行贷款抵押物有哪些?

8. 贷款中包含抵押物的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用来作为抵押的物品包括:提供抵押的人所有的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用其仅有的一套房屋作抵押,则法院因考虑到债务人及其家属应有居住之处,从而会导致难以执行的问题,最终让债权得不到受偿。
所以,当用房屋作抵押时,最好了解清楚其是不是仅有一套房屋,如果仅有一套房屋,应考虑用其他财产或者其他担保方式来担保债权。
另外,抵押物品的价值应小于借款的额度。同时应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用于抵押的东西,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等。
一、土地确权后能否做担保抵押?
土地确权后能做担保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不能设立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不可以设立抵押的财产有:
1、土地所有权;
2、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3、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