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企业的营业执照是什么样的?

2024-05-16

1. 国外企业的营业执照是什么样的?


国外企业的营业执照是什么样的?

2. 国外企业有营业执照嘛

法律分析: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然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外国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及国务院授权的主管机关批准,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应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外国企业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外国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及国务院授权的主管机关批准,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应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外国企业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外国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 国外企业的营业执照是什么样的?

企业营业执照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证件。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营业执照由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核发。对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颁发《营业执照》。
对具备法人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颁发《我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外商投资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颁发《我国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分正本与副本,两者法律效力相同。企业营业执照正本为悬挂式,每个企业颁发一张,必须悬挂于企业住所的办公室内,或店堂中的明显位置。

扩展资料:
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国外企业的营业执照是什么样的?

4. 国外公司有工商营业执照吗

外国籍人无法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但外国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从事经营。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3、公司章程
  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包括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文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等在设立时依法应当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其他类型有限公司
  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等在设立时依法应当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其他类型有限公司
  10、公司住所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执照复印件。房屋的使用权证明不是房产证的,应提交以下房屋使用权证明:房屋所在地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产权归属证明的原件;租用军队房屋,应提交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住所应当使用房屋产权证明上的地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其它申请材料中关于住所地址门牌号应相一致。如果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与申请的住所地址表述不一致的,应提交对住所所在地重新命名或更改地名的相关证明,如地名办证明,当地派出所证明,当地政府文件等;如果住所的房屋系租赁使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名称与房屋产权证明上名称不一致的,应要求提交出租方名称改变或延变的证明文件;如果租赁合同为转租合同,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同意转租的相关证明;房屋产权有共有人的,出租合同应有共有人共同签字或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给公司作为住所使用的证明。企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此项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此项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注: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三、办理程序
  公司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名称核准(当天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营业执照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标准
  免收费

5. 国外有营业执照吗?

法律分析:
美国没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册美国公司后会有一份注册证书相当于国内的营业执照,不需要再单独去申请了。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国外有营业执照吗?

6. 什么是营业执照,外企如何申办营业执照

一、什么是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二、外企如何申办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
(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7. 营业执照的外企申办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审批表)批准后,合同、章程签字之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登记。申请名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组建单位盖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申请表》(由工商管理机关制发)。(二)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审批表或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三)投资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应由以下部分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名称核准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据此签订合同、章程、办理审批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一)应具备的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3、企业名称登记表;4、名称申请表;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7、合同及其附件;8、授权委托书;9、章程;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一)应当具备的条件: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2、有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二)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登记表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一)应当具备的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营业执照的外企申办

8. 外国人申请个人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摘要】
外国人申请个人营业执照【提问】
你好。法律分析:外国人申请个人营业执照: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2、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手续;3、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领取营业执照。【回答】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回答】
可以在网上申请吗【提问】
不可以的。【回答】
好【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