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上市条件和要求

2024-05-13

1. 中小板上市条件和要求

中小板上市条件和要求是: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2、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4、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5、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所以对于上市公司审核条件是非常严格的,按照以上六项严格把关上市公司的条件。中小板块上市的基本条件、程序与主板市场完全一致,中小企业板块是深交所主板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的要求,该板块在主板市场法律法规和发行上市标准的框架内,实行包括“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的相对独立管理。中小企业板块主要安排主板市场拟发行上市企业中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发行人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中小板上市条件和要求

2. 在主板上市和中小板上市分别有什么要求?


3. 中小板上市对发行人的要求有什么

中小板上市对发行人具有如下相关要求:1、发行人必须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2、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3、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4、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法律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中小板上市对发行人的要求有什么

4. 中小板上市,对发行人有什么要求

法律分析: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5. 中小板上市,对发行人有什么要求?

尽管中小企业在中小板上市好处非常多,但是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进行中小板上市的。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中小板上市的发行人是有规定的,只要发行人满足相关条件,才能进行中小板上市。
中小板上市发行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非股份公司,如独资企业、有限公司等,就应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经营年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3、盈利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资产要求: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股本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6、其它要求:最近3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董事及管理层、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重大变动。
中小板上市发行人的限制条件
不是发行人满足发行条件的,就能够申请中小板上市发行股票的,一旦发行人存在以下情况,导致功亏一篑的情况,也不少。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司作为发行人,要想在中小板上市的,就需要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否则不能进行中小板上市。倘若对中小板上市发行人要求有疑虑的,建议咨询专业公司法律师,看看自身是否已经满足了要求,有需要找律师的,可点击右上角。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中小板上市,对发行人有什么要求?

6. 中小板上市要求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都是我国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但资本市场有不同的层次,主要分为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场内市场即交易所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都是场内交易所市场,对应的企业均为上市公司。中小板属于主板市场的一部分,是深交所主板市场中单独设立的一个板块,发行规模相对主板较小,企业均在深交所上市,也是一板市场;股票代码以002开头。中小板上市门槛如下: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如果你想要咨询中小板上市要求的话可以到明德资本了解,明德资本生态圈成立20多年来,已与清华、北大、人大、浙大、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结成战略联盟,向中小企业家及政府机构输入、传播资本思维和资本运作模式,成功策划设计30多家IPO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目前正在孵化IPO的企业有30多家,IGS上市公司主席200 人。如果你还有上市方面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的在线咨询按钮,直接跟老师对话交流。

7. 中小板上市条件和要求

中小板上市条件和要求是:
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2、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4、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5、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所以对于上市公司审核条件是非常严格的,按照以上六项严格把关上市公司的条件。
中小板块上市的基本条件、程序与主板市场完全一致,中小企业板块是深交所主板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按照“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的要求,该板块在主板市场法律法规和发行上市标准的框架内,实行包括“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的相对独立管理。
中小企业板块主要安排主板市场拟发行上市企业中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发行人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中小板上市条件和要求

8. 中小板上市前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中小企业板企业上市应符合基本条件1)主体资格合法持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为3年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的最近3年内主要经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管理者没有发生变化的股晰,没有重大权利纠纷。(专利、国企改制)2)、独立发行企业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具体要求是资产完整的人员独立的财务独立的机构独立的工作独立。3)规范运营公司管理达到三会一级规范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形成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者行为合规的公司行为合规。4)财务和会计最近3个会计年度纯利润均为正数,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最近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5)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用于主要营业业务(不能创造神话,但经营稳定)的募集项目不得拥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销售的金融资产,借给他人,委托资产管理等财务投资的募集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