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股票账户中的股票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如何

2024-05-15

1. 婚前股票账户中的股票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如何

决定婚前股票在婚后取得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是股票的增值是股票的自然增值获得的,还是个人努力操作获得的。前者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是不能分割;后者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
一、离婚时夫妻如何分割公司股权
离婚时夫妻分割公司股权的方式是:1、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此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分股权;2、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视属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办法,对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
二、离婚后房产该怎样分割
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
3、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婚前财产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的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均属于一方等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都只归一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中,完全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控制的财产。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一般来婚前一方的股权在婚后的股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股权转让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出租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卖房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股票账户中的股票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如何

2. 婚前股票账户的钱婚后怎么算

法律分析:1.如果股票账户一直没动过,则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增值部分;2.如果股票账户一方在婚后进行过操作与管理,则其增值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增值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3. 婚前所购买的股票怎么分

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的收益,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
一、想离婚财产分不清怎么办
双方想要离婚但是分不清财产归属问题的,主张权利归属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举证有效的则属于权利主张人,当事人如果无法举出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一般来说,财产按照下列方式划分: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离婚财产总值是否包含房产
离婚财产总值如果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就包含房产,夫妻共同财产好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平等分割,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股东分红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股东分红只要是在婚内取得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所购买的股票怎么分

4. 婚前股票账户中的股票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怎样分配

随着经济的发展,几乎是全民皆炒股,很多离婚案件中自然也会涉及到双方股票账户的财产分割问题。实际上,随着炒股的普及,很多人在结婚前就已经有很多股票,通常金额还很高,并且在结婚后会继续操作,在发生离婚诉讼时,这部分财产的分割争议也就比较大。开始讲分割前,首先要明确婚前股票账户中的股票也就是我们探讨的收益的本金是婚前财产,我们讨论的是婚前股票也就是本金产生的收益的性质和分割问题。其次个人股票账户在结婚后从未操作过,股票账户内的股票随着市场的波动发生增值或者减值,并不改变股票账户中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时根本不需要分割,仍旧是个人财产。同理,该部分股票账户如果卖出变现的,变现后的资金也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最后,我们正式开始讨论婚后的股票账户操作产生收益,也就是说增值,这部分收益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如果发生了操作,股票减值不会被分配,但是这部分股票因婚后的操作发生增值时应该如何分割呢?决定婚前股票在婚后取得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是股票的增值是股票的自然增值获得的,还是个人努力操作获得的。前者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是不能分割;后者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婚后如果股票发生买入和卖出的行为,由于相应的卖出和买入需要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投入精力和时间进行评估并做出决定,属于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故该部分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均等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5. 婚前股票账户的钱婚后怎么算

1.如果股票账户一直没动过,则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增值部分;2.如果股票账户一方在婚后进行过操作与管理,则其增值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增值部分。
一、婚前购房,婚后只还贷款,离婚怎么分
婚前购房,婚后只还贷款,离婚分割如下: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二、婚前买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股票,在婚后增值的,增值部分在没有约定或法定的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买入股票后进行了积极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的,应当视为投资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房产离婚时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首先,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请求分割。根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也就是说,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为个人财产。虽然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了增值部分,但这部分的增值不是基于夫妻双方结婚的事实而产生的,也不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投资的结果,而是由市场的自然价格变化造成的,所以增值部分不应当划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要将约定部分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婚前股票账户的钱婚后怎么算

6. 婚前股票账户的钱婚后怎么算

怎么分婚前所购买的股票
首先,按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然而,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的收益,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根据此项法律规定,就要看具体的案件,如果案件中主张方无法提供证据的话就属于共同财产。
股票的价格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对于一方婚前开设股票账户,婚后又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情况,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如果可以证明婚前婚后股票账户中数额的话,可以仅将婚后增值的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前部分仍然作为个人婚前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股票投资,股票及股票增值部分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股票的分割方式一般包括3种,即按照现有股票数量直接分割、采取竞买的方式分割、对价支付分割。如果双方就股票价格达不成协议,法院就会选择一个时间点来确定股票的现值,这个时间点可能是案件受理的时间、开庭时间或者是判决时间。
婚前买的股票离婚时要分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财产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而增值,如房产、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那么这部分增值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属于个人所有财产,抛售后增值的部分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财产。
但就股票而言,这其中会存在技术操作等问题,如果是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入股,婚后自行操作股票使股票增值,那么股票及其增值部分都应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入股,婚后由另一方进行操作使股票增值,那么原股票价值属于婚前财产,而增值部分中因为凝结了夫妻的共同劳动,就应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了。
怎么分婚前所购买的股票?婚前所购买的股票在离婚的时候具体会结合情况来分割,如果双方在分割股票时存在争议应该要委托律师来好好处理。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婚前持有股票,在婚后进行过买入与卖出等操作,则可以将股票的这种增值理解为主动增值。主动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原因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无关,而是与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该财产所付出的劳务、投资、管理等相关。此种情况下,股票的主动增值往往需要夫妻一方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其收益往往取决于该方的管理,需要夫妻另一方在养育子女、赚取家庭开支等其他方面予以更多的付出。因此,如果婚前持有股票的一方,在婚后对该股票进行过买入、卖出等操作与管理,则可将股票的此种增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该增值部分。
婚前持有的股票在婚后未操作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婚前就持有的股票,在婚后一直没有操作过,则婚后股票的增值完全是市场行情变化导致的,这种增值属于自然增值。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或自然因素而取得,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质、劳动、努力、管理等无关。因此,如果婚前持有的股票账户在婚后一直没动过,则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其增值部分。

7. 婚前所购买的股票怎么分

婚前所购买的股票一般不分割,但是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股票婚后共同所有,以及股票在婚后的增值部分由双方协议分割,双方如果就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如果是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婚前所购买的股票怎么分

8. 婚前股票账户的钱婚后怎么算

1.如果股票账户一直没动过,则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增值部分;2.如果股票账户一方在婚后进行过操作与管理,则其增值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增值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