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粮食局的内设机构

2024-05-15

1. 永新县粮食局的内设机构

人事秘书股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后勤管理;负责全县粮食经济学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系统的劳动工资统计、干部年报、职业技能能鉴定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青、妇工作;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业务综合股负责调研粮食流通情况,分析、预测粮食生产和市场形势,收集信息为上级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审核汇总全县社会粮油统计报表,指导全县粮食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粮油及其产品的价格管理;组织指导全县粮油收购、政策性粮油供应管理和灾区粮油供应工作;管理全县军粮供应;研究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承担在同级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及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指导全县粮油的储存和检验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负责对本系统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财会审计股指导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分析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执行结果;协调省级储备粮油补贴的拨补和结算;协助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负责全县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管理;协调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报帐、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监督检查股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和行业指导;依照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县粮食收购资格、仓储设施设备、粮食收购、储存、运输中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出库质量检验、库存量、经营台账、执行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军粮供应、陈化粮处理和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以及储备粮油管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人员的管理;负责与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办相关的实施细则、意见、办法;承担有关粮食流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咨询和宣传工作;承担粮食诉讼工作。监察室负责全系统的纪检和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协助局党总支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做好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宣传教育;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监督系统内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政纪、廉洁从政规范和执行各项粮食政策情况;受理系统内党员、干部的举报、申诉和控告;做好信访工作;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查处系统内的违纪案件;承办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永新县粮食局的内设机构

2. 永新县农业局的主要职责

二、根据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方针,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化等农业各产业政策的规定和起草工作。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四、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指导大宗农产品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菜篮子等工作的规划和方案。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湿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维护渔业权益。六、制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点农业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负责农村干部、农技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全县各类农技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晋升、考核和管理工作。七、按照农业产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的申报工作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组织县内生产种子、农药、兽药、有关肥料、饲料等产品的登记报审工作。八、组织种畜禽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九、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侵农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十、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负责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牧渔业机械的使用与维修管理。十一、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及下属单位的改革,按照权限管理下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职称晋升等工作。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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