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

2024-05-15

1. 江苏省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

苏州市地税局主要职能有:(一)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二)负责组织本地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三)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的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四)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五)监督检查本地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六)管理、指导和协调本地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收法制建设。 (七)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收咨询。(八)管理本地区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负责管理县级地税局领导班子和相应级别的干部,负责全市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九)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十)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苏省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

2. 苏州市吴中区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苏州市吴中区地方税务局是为适应原吴县市撤市设区的形势,在2001年6月从原来的吴县市地方税务局变更为苏州市吴城地方税务局的基础上,于2003年6月地税机构按区分设而来的。吴中地税局主要负责苏州市吴中区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下辖6个税务分局,现有干部职工138人。

3. 苏州市吴中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简介

吴中区地方税务局被评为“江苏省文明行业”,并获得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全系统涌现出了各个不同级别的先进集体:一分局被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三分局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六分局被评为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等。

苏州市吴中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简介

4.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

1.稽查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拟定全市地方税务稽查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的情况;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稽查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涉及地方税务的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涉税案件;负责对市区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的税务检查和全系统重大税务案件的查处工作。2.第一税务分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平江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的税务登记及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3.第二税务分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金阊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同2.中单位职能。4.第三税务分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沧浪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同2.中单位职能。5.第四税务分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同2.中单位职能。6.第五税务分局(吴中地税局托管)(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同2.中单位职能。7.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1)单位类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单位职能:承担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8.常熟市地方税务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常熟市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负责组织本市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负责本市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的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监督检查本市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负责本市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收法制建设。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收咨询。管理本市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市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9.张家港市地方税务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张家港市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同上。10.昆山市地方税务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昆山市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同上。11.太仓市地方税务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太仓市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同上。12.吴江市地方税务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吴江市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同上。13.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吴中区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吴中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负责组织吴中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负责吴中区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的征收的基金、费的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监督检查吴中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负责吴中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吴中区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收法制建设。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收咨询。管理吴中区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吴中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14.苏州市相城地方税务局(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单位职能:负责相城区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相城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负责组织相城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负责相城区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的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征管法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监督检查相城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负责相城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负责相城区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收法制建设。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收咨询。管理相城区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相城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5.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苏州市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9月,主要负责全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等10个税种,以及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等14项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苏州市地税局内设16个职能部门;下设5个税务分局和1个稽查局及1个耕占税和契税管理所,以及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吴中、相城7个市(县)、区局,共14个基层单位。全系统共有在编干部职工近1840人,大专以上学历占97%,党员占74%。1994年至2010年,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4195多亿元,其中组织税收收入2885亿元,年均增长27.7%。特别是“十五”期间,税收收入进入一个快速增长的周期,年均增长41.6%。“十一五”以来,年均增长21.9%,税收总量居江苏省第一,为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全市地税系统43个单位取得国家和省级文明荣誉,5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行业”、多次被评为“苏州市文明行业”和市“财税工作先进单位”;所属多个单位和组织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江苏省十佳基层工会”、“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6. 江苏省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的市局机关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一处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二处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规划财务处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数据管理处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督察内审处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基层工作处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人事处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监察室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机关党委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工会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团工委

7. 江苏省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的基层机构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征收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局,和第一税务分局合署办公)苏州市常熟地方税务局苏州市张家港地方税务局苏州市昆山地方税务局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苏州市吴江地方税务局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苏州市相城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和征收税务分局合署)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税务分局)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高新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

江苏省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的基层机构

8. 江苏省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的介绍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主要负责全市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税种以及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江苏省苏州地税局内设12个职能部门及党工团组织;下设6个税务分局和1个稽查局及2个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以及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吴中、相城7个市(县)、区局,共16个基层单位。目前,全系统共有在编干部职工1840人,大专以上学历占97%,党员占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