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的协会宗旨

2024-05-14

1. 中国佛教协会的协会宗旨

团结、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扬优良传统,传承优秀文化,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兴办佛教事业,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中国佛教协会的协会宗旨

2. 福建省佛教协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福建省佛教协会。英文译名:THE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FUJIAN,缩写:BAFJ。第三条 本会任务:(1)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维护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和佛教团体、佛教活动场所、佛教文化教育机构及佛教自养服务事业的合法权益;密切联系全省佛教徒,深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情况,就落实宗教政策等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2)加强对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提高佛教徒爱国主义觉悟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自觉性,做到爱国爱教,遵纪守法。(3)支持设区市、市、县、区佛教协会健全组织,开展会务,在佛教教务上实行指导和检查。各设区市、市、县、区佛教协会、各佛教寺院和其他佛教组织,有义务贯彻执行本会的决议和决定。(4)贯彻执行中国佛教协会的决议和决定,督导佛教寺院搞好自身建设和管理,严肃清规戒律,树立优良的道风和学风,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制定寺院管理、教制仪规等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指导和督促居士团体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团结,协调关系,精进学修,护持三宝,遵纪守法,服务社会。(5)兴办佛教教育事业,培养佛教四众人才,提高佛教界的整体素质;开展佛教文化学术研究,编印流通佛教书刊,保护佛教文物古迹和文化遗产。(6)引导佛教徒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组织佛教界兴办符合佛教特点的自养服务事业,支持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造福社会,利益人群。(7)在国家政策和对外纪律的规范下,开展同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佛教徒的联谊活动,开展同海外佛教界、佛教友好组织的交流与交往,增进相互了解,维护世界和平。第四条 位于福州市法海路1号的法海寺为本会会址。第二章 会 员第五条 本会的会员为团体会员。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本团体的章程;(2)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3)设区市、市、县、区佛教协会,已经登记开放的佛教活动场所、院校、慈善机构等。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会的活动;(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本会的决议;(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三章 本会组织机构及负责人的产生第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全省代表会议。其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2)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3)选举会长、副会长,礼请名誉会长、顾问;(4)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5)讨论和决定本会方针任务和其他重要工作事项;(6)决定终止事宜;(7)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条 全省代表会议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一条 全省代表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批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二条 全省代表会议的代表,由设区市、市、县、区佛教协会召开常务理事会议或会长扩大会议按分配名额协商提名,报福建省佛教协会审核确定。第十三条 理事会是全省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在全省代表会议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会务,对全省代表会议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1)贯彻实施本会章程和全省代表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2)选举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3)增补和罢免常务理事;(4)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根据秘书长提名,决定副秘书长;(5)全省代表会议赋予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五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理事连选可连任。理事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是本会会务的领导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依照本会章程和全省代表会议及理事会确定的方针任务领导会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1)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决定重大事项;(2)审议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3)审议年度财务结算和预算报告;(4)理事会赋予的其它职权。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常务理事连选可连任。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第十九条 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五年,连选可连任。第二十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一名常务副会长主持日常会务。第二十一条 会长为本会法人代表,原则上,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人代表。第二十二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1)对外代表本会,对内领导会务;(2)召集和主持会长会议、会长扩大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会务;(3)督促和检查全省代表会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4)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第二十三条 秘书长、副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会务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执行职务。第二十四条 本会理事会设佛教教务工作委员会、佛教文化工作委员会、佛教教育工作委员会、佛教慈善工作委员会、佛教联谊工作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由本会常务理事会制定。第二十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理事会从理事中推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该委员会委员推举产生。第二十六条 本会根据会务工作需要,经会长提名,由理事会推举产生名誉会长、顾问。第二十七条 名誉会长、顾问支持、辅佐理事会的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应邀参加本会会长会议或会长扩大会议。第二十八条 本会根据会务工作需要,于会本部设置若干工作部门,分别承办有关工作事项。第四章 本会资产管理及其使用原则第二十九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1)政府拨款;(2)设区市、市、县、区佛教协会和佛教寺院等上缴的佛教事业发展经费; (3)社会捐赠;(4)自养收入。第三十条 由秘书长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报告财务结算和预算情况。第三十一条 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二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四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机关和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六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全省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第三十七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在全省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八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其他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省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一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由福建省佛教协会全省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同。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3. 中国佛教协会的组织文化

在开展佛教教育和学术研究方面,恢复了中国佛学院,并开办灵岩山分院和栖霞山分院;上海、福建、四川、甘肃、西藏等地也各自创办了佛学院。恢复金陵刻经处,成立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发掘、拓印、整理、研究和印行房山石经。中外佛教文化交流活动日益增多,先后多次参加世界宗教者和平会议和亚洲宗教和平会议;与世界各国特别是日本佛教徒的友好往来频繁,1980年与1984年在西安与日本佛教界共同举行了善导大师圆寂1300周年纪念法会和惠果、空海纪念堂落成典礼法会。

中国佛教协会的组织文化

4. 佛教协会的作用

他是一个地方组织,他不是官方的,他就是个获其责,就是管他地方的范围内的那点事儿,其他的嗯,跨省市的他管不着的
中国佛教协会,实现和加强了各民族、各宗派广大佛教徒的团结,对维护国家统一是有促进的。对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各民族佛教徒共同建设祖国大家庭,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为发扬佛教优良传统,推进全国佛教事业的建设与发展,起到了组织领导和规划协调作用。

5. 国际佛教研究协会的基本概况

 近代高僧太虚大师曾于1928年秋出国弘法,历访英、法、德、比、美等国,在英国和美国的大学与电台讲演佛学。他还与英、法学者共同发起在巴黎筹组世界佛学苑,堪称中 国僧人去欧美传播佛教之始。美国的佛教寺院、宗派通常被称教会,教徒被称会员,还仿效基督教划分“教区”,附设青年会、妇女会、童子军等。宗教生活一般安排在星期日上午在佛寺中进行,在钢琴伴奏下读通英译的佛经,代替了东方的晨钟暮鼓、顶礼焚香。在军队中还配有随军僧侣,到1984年,美军中约有2600名佛教徒。

国际佛教研究协会的基本概况

6. 国际佛教研究协会的简介

国际佛教研究协会,简称IABS。1976年成立于美国威斯康辛州的麦迪逊。主要任务是在国际范围内促进和加强佛教各个领域的研究;组织国际佛教学者的协作和交流;出版学习和研 究佛教的工具书;鼓励和支持刊布、翻译佛教的原始文献;定期出版《国际佛教研究协会期刊》;举行定期的国际佛教研究会议和地区性的会议。参加这个组织的有各国从事哲学、宗教、心理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艺术和考古学等方面的专家和学者。自1976年成立后已先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威斯康辛大学,印度那烂陀巴利语佛教学院,加拿大曼尼士巴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召开了5次大会。中国曾派学者出席在印度、加拿大等国召开的大会。该会现设有欧洲、美洲和亚洲三个地区中心。常设的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个地区中心的秘书和若干著名佛学家组成。会址设在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南亚学系。

7. 中国佛学会的介绍

中国佛学会为佛学研究团体。1929年成立。太虚为会长。该会原拟名为中国佛教会,后接受蔡元培建议,为便于吸收不信仰佛教但又从事佛学研究的人士参加,故定名中国佛学会,以区别于中国佛教会。中国佛学会成立后,设会所于南京毗卢寺,后迁至张府园。该会的活动主要是在星期研究会上举行佛学座谈。其后,又相继在上海、厦门、九华山、汉口等地成立分会。抗日战争时期,该会迁至重庆,不久即停止活动。

中国佛学会的介绍

8. 中国佛教促进会的网站是什么

  一、其网站是宣扬其工作的一个重要媒体工具,网址是: www.focuhui.org
  二、简介:中国佛教促进会是中国佛教文化发展促进会的简称,是以继承、弘扬传统佛教文化,并以增进佛教文化交流为宗旨,弘扬佛教的包容与博爱的精神,推动佛教文化具有学术、教育和科学、智慧的传播,使佛教文化达到艺术化、生活化和现代化的社会影响。开展佛教文化慈善工作,正确地引导信众,分辩及反对宗教极端势力和邪教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
  三、工作宗旨:
        1、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舍利保护及舍利文化宣传活动:
        2、宣传佛教文化,传承佛教精神:
        3、构建和谐社会,开展有意义的佛教文化交流活动:
        4、开展居士联谊活动增进教内外人士团结合作:
        5、拍摄以佛学与社会相互促进的影视片:
        6、开展佛教文化与和谐社会巡回讲座及展览活动:
        7、发展禅茶产业,弘扬中国优秀茶文化:
        8、整理、编撰、出版佛文化书籍及刊物、画册、光盘等:
        9、佛学养生文化与现代养生学说的集合发展:
        10、专项创作和推广佛教音乐及佛学演艺事业:
        11、中国功夫及少林武术培训表演:
  四、领导名单:
        1、会长:张英江
        2、常务副会长:张维新
        3、副会长:张晨光、彭斯克仁钦洛桑扎木苏、李元、朱志林。
  (摘自中国佛教文化发展促进会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