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2024-05-14

1.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相关安排,现将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深市及沪市港股通(以下统称“港股通”)交易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1年2月9日(星期二)至2月17日(星期三)不提供港股通服务。
	二、相关交易具体交收安排如下:
2月4日的交易在2月8日交收,如卖出则2月9日资金可取;
2月5日的交易在2月9日交收,如卖出则2月10日资金可取;
2月8日的交易在2月10日交收,如卖出则2月18日资金可取。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2. 关于2021年端午节期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1年端午节期间深市及沪市港股通(以下统称“港股通”)交易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6月12日(星期六)至6月14日(星期一)不提供港股通服务,6月15日(星期二)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
二、相关交易具体交收安排如下:
6月9日的交易在6月11日交收,如卖出则6月15日资金可取;
6月10日的交易在6月15日交收,如卖出则6月16日资金可取;
6月11日的交易在6月16日交收,如卖出则6月17日资金可取。

3. 关于2021年中秋节期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1年中秋节期间深市及沪市港股通(以下统称“港股通”)交易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9月16日(星期四)至9月22日(星期三)不提供港股通服务,9月23日(星期四)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
二、相关交易具体交收安排如下:
9月13日的交易在9月15日交收,如卖出则9月16日资金可取;
9月14日的交易在9月16日交收,如卖出则9月17日资金可取;
9月15日的交易在9月17日交收,如卖出则9月22日资金可取。
三、2021年全年港股通资金清算交收安排请见中国登记《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
(http://www.chinaclear.cn/zdjs/gszb/202012/b08c1580cd6f4b808634158902af5d11.shtml)

关于2021年中秋节期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4. 关于2021年国庆节期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1年国庆节期间深市及沪市港股通(以下统称“港股通”)交易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9月29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四)不提供港股通服务,10月8日(星期五)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
二、相关交易具体交收安排如下:
9月24日的交易在9月28日交收,如卖出则9月29日资金可取;
9月27日的交易在9月29日交收,如卖出则9月30日资金可取;
9月28日的交易在9月30日交收,如卖出则10月8日资金可取。

5. 关于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期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期间深市及沪市港股通(以下统称“港股通”)交易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7月1日(星期四)不提供港股通服务,7月2日(星期五)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
二、相关交易具体交收安排如下:
6月28日的交易在6月30日交收,如卖出则7月1日资金可取;
6月29日的交易在7月2日交收,如卖出则7月5日资金可取;
6月30日的交易在7月5日交收,如卖出则7月6日资金可取。

关于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期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6. 关于2021年劳动节期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1年劳动节期间深市及沪市港股通交易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星期四)至5月5日(星期三)不提供港股通服务,5月6日(星期四)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另外,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二、相关交易具体交收安排如下:
4月26日的交易在4月28日交收,如卖出则4月29日资金可取;
4月27日的交易在4月29日交收,如卖出则4月30日资金可取;
4月28日的交易在4月30日交收,如卖出则5月6日资金可取。

7. 关于2021年佛诞日期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1年佛诞日期间深市及沪市港股通(以下统称“港股通”)交易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5月19日(星期三)不提供港股通服务,5月20日(星期四)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
二、相关交易具体交收安排如下:
5月14日的交易在5月18日交收,如卖出则5月19日资金可取;
5月17日的交易在5月20日交收,如卖出则5月21日资金可取;
5月18日的交易在5月21日交收,如卖出则5月24日资金可取。

关于2021年佛诞日期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

8. 2022春节港股通交易时间

2022年春节期间港股通交易日安排通知如下:一、1月27日(星期四)至2月6日(星期日)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月7日(星期一)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 二、港股通交易的清算交收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拓展资料:1.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通过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SPV),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2014年11月11日,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为首批“港股通”业务结算银行,获准办理“港股通”业务的资金跨境结算以及换汇等业务。2.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管委员会发布联合公告,表示沪股通总额度为3000亿人民币(6.2113,-0.0013,-0.02%),每日额度为130亿人民币,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05亿人民币,沪港通正式启动需要6个月准备时间。试点初期,沪股通的股票范围是上证180与上证380的成分股,以及上交所上市的A+H股。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是恒生综合大盘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分股以及同时在沪港上市的A+H股。试点初期,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50万人民币的个人投资者。3.港股通的操作方式是,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证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港交所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港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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