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非法经营数额的三种方法

2024-05-14

1. 计算非法经营数额的三种方法

计算非法经营数额的三种方法
您好亲亲,对于违法经营额,或者称非法经营额,就一般情况讲,可以参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作算术变换得出违法经营额。
(1)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因为: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两边加上“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得: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违法经营额) = 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 + 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
(2)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因为: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 = 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两边加上“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得: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违法经营额) = 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 + 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
(3)违法提供服务的全部收入。因为:违法提供服务的违法所得 = 违法提供服务的全部收入-该项服务中所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两边加上“该项服务中所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得:违法提供服务的全部收入 = 违法提供服务的违法所得 + 该项服务中所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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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非法经营数额的三种方法【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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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非法经营数额的三种方法
您好亲亲,对于违法经营额,或者称非法经营额,就一般情况讲,可以参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作算术变换得出违法经营额。
(1)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因为: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两边加上“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得: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违法经营额) = 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 + 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
(2)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因为: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 = 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两边加上“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得: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违法经营额) = 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 + 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
(3)违法提供服务的全部收入。因为:违法提供服务的违法所得 = 违法提供服务的全部收入-该项服务中所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两边加上“该项服务中所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得:违法提供服务的全部收入 = 违法提供服务的违法所得 + 该项服务中所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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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非法经营数额的三种方法

2. 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

	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情况很多,擅自买卖烟草、经营电信业务,外汇业务等等,都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例如,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3. 非法经营数额怎么算

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1、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3、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数额怎么算

4. 怎么算非法经营数额

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1、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3、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5. 非法经营数额怎么算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犯罪: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至于什么叫做情节严重,刑法里面没有明确的规定,更多散见于相关的司法解释之中,在实践中,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情况很多,擅自买卖烟草、经营电信业务,外汇业务等等,都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而不同行业之间,往往是无法使用同一个标准去判断是否属于“情节严重”。说白了,您进行非法经营获得时,所获得的款项,达到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仍需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定。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二条个人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

非法经营数额怎么算

6. 非法经营额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7. 非法经营数额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1、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2、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3、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4、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或者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经营数额如何认定

8. 非法经营的数额是怎样认定的

非法经营罪的数额是怎样认定的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
(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
(七)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
(2)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