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的旅游合同如何处理

2024-04-29

1. 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的旅游合同如何处理

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的旅游合同可以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继续履行的旅游合同,旅行者和旅游经营者均有权 解除合同 。对于旅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旅游者参团的,在组团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此次疫情发生,造成交通出行或旅游活动受限,该情形构成了不可抗力情形,由此影响消费者(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 旅游服务合同 的履行,应该遵循相关规定来处理。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的旅游合同如何处理

2. 因疫情影响导致旅游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怎么办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的旅游合同可以解除,旅行者和旅游经营者均有权解除合同。
对于旅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旅游者参团的,在组团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当缴纳什么
《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二、受疫情影响企业不能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受疫情影响企业不能履行合同处理如下:对于因疫情无法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这是一种不可预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有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不履行主要债务;
3、一方在合理期限内延迟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导游强迫购物违反了什么法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导游强制要求游客消费购物,建议可以先向该导游所属的旅行社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游客投诉后,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 因疫情影响导致旅游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怎么办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的旅游合同可以解除,旅行者和旅游经营者均有权解除合同。对于旅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旅游者参团的,在组团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一、在旅游过程中猝死理赔吗
我国《旅游法》第81条规定: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法律后果该法第70条第3款明确规定: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由此可见,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猝死,如果旅行社没有尽到上述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受疫情影响,餐饮企业收取的宴席定金是否必须退还
受疫情影响,餐饮企业收取的宴席定金不是必须退还,可以进行协商,能够退还的应当退还。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三、旅行社擅自更改合同会有什么处罚
旅行社擅自更改合同会有以下处罚:擅自更改合同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因疫情影响导致旅游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怎么办

4. 因疫情影响导致旅游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怎么办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的旅游合同可以解除,旅行者和旅游经营者均有权解除合同。对于旅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旅游者参团的,在组团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5. 因疫情影响导致旅游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怎么办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的旅游合同可以解除,旅行者和旅游经营者均有权解除合同。对于旅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旅游者参团的,在组团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因疫情影响导致旅游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怎么办

6. 受疫情影响签订的旅游合同能否延长

受疫情影响旅游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旅游合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7. 因疫情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如何处理

疫情导致合同义务不能履行的情况可分为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合同部分不能履行及合同暂时不能履行三种,对合同全部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对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协商变更合同,约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势变更】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情势变更原则和变更法条
民法典第533条体现了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民法典情势变更是否属于免责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情势变更不属于合同免责的事由,因为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形时,当事人需要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疫情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如何处理

8. 受疫情影响合同无法履行怎么办

合同受疫情影响无法履行的可以及时的协商更改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受疫情影响可以算是不可抗力的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一、不可抗力迟延可以解除合同吗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没有法律依据?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法典》第59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出现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时,合同相对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迟延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
按照通识,构成不可抗力情形的主要包括三类:(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台风、洪水、泥石流等;(2)社会异常事件;(3)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管制、禁运等。新冠疫情大面积爆发导致承租人请求减免租金,应当视情况判断其是否符合“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三大特征,并不能一概而论。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因此,在不可抗力情形之外发生的,因客观情况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影响公平原则的,合同双方也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此种情形主要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