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时办理医保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2024-05-13

1. 出院时办理医保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联网医院住院的,出院时候可以直接进行医疗费用现场结算。
但因特殊情形,例如参保人员在外省市医疗机构就医,则必须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再前往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这种情况出院时候办理医保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不同城市报销时间限制是不同的,例如现行深圳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出院时办理医保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2. 出院后报销限制时间吗?


3. 出院以后医保报销有期限吗?

法律分析:
医疗报销有时间限制。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出院以后医保报销有期限吗?

4. 出院后医保报销期限

医疗报销有时间限制。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一般是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实行出院时及时报销的,在出院时缴纳不报销部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 医疗费用 中应当由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的部分,由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5. 出院以后医保报销有期限吗

法律分析:医疗报销有时间限制。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出院以后医保报销有期限吗

6. 出院后医保报销期限

法律分析:医疗报销有时间限制。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一般是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实行出院时及时报销的,在出院时缴纳不报销部分即可。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 医保出院几天内要报销

只要有住院,职工医保看完病以后15日内可以报销。医疗保险报销需要的证件和资料:(一)居民医保本地定点医院报销方法1、病人入院三日内凭《入院通知书》和《医疗保险证》到所住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登录手续。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证》由医院医保办留存,出院结算时还给本人。超过三日不办理登录手续的,住院医疗费自负。2、出院时应先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3、参保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病人出院时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与患者结算报销。(二)转诊转院报销方法1、居民确需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需经我市中心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提出转院意见,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方可转外地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经批准自行转往外地住院的,医疗费自负。2、转院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1)转院审批表;(2)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3)发票原件(盖章);(4)汇总清单(盖章);(5)医疗保险证。(三)异地安置报销方法1、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到医疗管理科领取《异地居住人员医疗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寄给异地居住人员,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居住地三所公立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分别为一、二、三级)、内容填写齐全,经医保处盖章确认,交医疗管理科审核后录入医保系统备案。还需提供异地房产证复印件或居住证明。2、报销方法: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由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报销,报销所需资料包括:(1)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2)发票原件(盖章);(3)汇总清单(盖章);(4)医疗保险手册;(5)本人身份证。每年11月-2月开始受理本年度异地住院费用,于次年初集中报销。跨年度住院费用不予受理。(四)出差、探亲报销方法1、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在外地医保定点医院因急症抢救住院治疗的,需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告知滕州市医保处备案。未登记备案的费用自负。2、办理报销时须由本人携带下列资料到医保处办理。(1)参保人员的单位(村、居委会)证明;(2)出差地或探亲方的居住证明;(3)本次住院的医疗费票据;(4)本次住院的急诊诊断证明(须加盖医院公章);(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含住院首页、住院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及临时医嘱;(6)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医院印章);(7)患者本人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复印件。(五)社区门诊医疗费报销方法参保居民持《居民医疗保险证》到定点社区站(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就医社区服务站(中心)即时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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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出院几天内要报销

8. 出院后医保多久内可以报销

只要有住院,职工医保看完病以后15日内可以报销。拓展资料医疗保险报销需要的证件和资料:(一)居民医保本地定点医院报销方法1、病人入院三日内凭《入院通知书》和《医疗保险证》到所住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登录手续。住院期间《医疗保险证》由医院医保办留存,出院结算时还给本人。超过三日不办理登录手续的,住院医疗费自负。2、出院时应先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3、参保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病人出院时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直接与患者结算报销。(二)转诊转院报销方法1、居民确需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需经我市中心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提出转院意见,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方可转外地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经批准自行转往外地住院的,医疗费自负。2、转院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1)转院审批表;(2)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3)发票原件(盖章);(4)汇总清单(盖章);(5)医疗保险证。(三)异地安置报销方法1、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到医疗管理科领取《异地居住人员医疗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寄给异地居住人员,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居住地三所公立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分别为一、二、三级)、内容填写齐全,经医保处盖章确认,交医疗管理科审核后录入医保系统备案。还需提供异地房产证复印件或居住证明。2、报销方法: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由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报销,报销所需资料包括:(1)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盖章);(2)发票原件(盖章);(3)汇总清单(盖章);(4)医疗保险手册;(5)本人身份证。每年11月-2月开始受理本年度异地住院费用,于次年初集中报销。跨年度住院费用不予受理。(四)出差、探亲报销方法1、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在外地医保定点医院因急症抢救住院治疗的,需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告知滕州市医保处备案。未登记备案的费用自负。2、办理报销时须由本人携带下列资料到医保处办理。(1)参保人员的单位(村、居委会)证明;(2)出差地或探亲方的居住证明;(3)本次住院的医疗费票据;(4)本次住院的急诊诊断证明(须加盖医院公章);(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含住院首页、住院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及临时医嘱;(6)住院费用明细汇总单(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医院印章);(7)患者本人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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