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个税返还手续费是免税的吗

2024-05-13

1. 代扣代缴个税返还手续费是免税的吗

法律分析: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及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均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个税返还手续费是免税的吗

2. 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交税吗

法律分析:不免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及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均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如何申请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可以通过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2、进入扣缴端界面,点击左侧菜单栏下方“退付手续费核对”——点击“获取结报单”——等待系统自动获取结报单和单户核对清册;
3、核实结报单和单户核对清册当中的内容——无误后,点击“我已核对无误”——进行提交;
4、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网点”——阅读声明——提交——弹出“确认信息”弹框——点击确定。
完成以上步骤后,经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相应的手续费。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如何申请

4. 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怎么做账


5. 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怎么处理

收到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时的账务处理分以下两种情况:(1)如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取得收入可挂往来账科目,不作为收入处理;办税员(财务人员)取得代扣缴义务手续费的奖励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2)如扣缴义务人不用作奖励办税员(财务人员)个人的而纳入企业作为其他用途的,则应作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取得的收入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同时,财政部会计司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中明确指出: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这就基本统一了个税手续费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应在取得环节作为"其他收益"收益核算(财政部原本解读的是利润表项目,但其实和会计核算基本没有差异).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补助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解释,"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但个税手续费不是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只是因为其属于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而纳入该科目核算.

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怎么处理

6.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账务处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手续费用于奖励代扣代缴工作成绩优异的办税员(财务人员)。”由于上述规定中没有对扣缴义务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指定用途,故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取得收入可挂往来账科目,不作为收入处理;办税员(财务人员)取得代扣缴义务手续费的奖励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扣缴义务人不用作奖励办税员(财务人员)个人的而纳入企业作为其他用途的,则应作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取得的收入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摘要】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账务处理【提问】
您好,身残志坚小曾很高兴为你解答【回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手续费用于奖励代扣代缴工作成绩优异的办税员(财务人员)。”由于上述规定中没有对扣缴义务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指定用途,故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取得收入可挂往来账科目,不作为收入处理;办税员(财务人员)取得代扣缴义务手续费的奖励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扣缴义务人不用作奖励办税员(财务人员)个人的而纳入企业作为其他用途的,则应作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取得的收入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回答】

7. 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交税吗

法律分析:不免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及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均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交税吗

8. 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交税嘛

法律分析:不免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及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均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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