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去哪儿登记信息

2024-05-13

1. 退伍军人去哪儿登记信息

这一次退役军人事务部组织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具体采集是由各省市的县市区级民政局负责组织的,信息采集的地点在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设立的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
      对于安置较为集中、采集对象人员数量多的单位,如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优抚医院、光荣院、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等,可到单位进行采集。异地居住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可与其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协商同意后,到就近军休服务管理机构采集数据。军队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应由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军休机构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登记采集。
此次信息采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会同当地组织、公安、民政、人社、医保、信访和人民武装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村(居)全面参与落实。各地将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




退伍军人去哪儿登记信息

2. 退伍军人登记在什么地方登记

           退伍军人登记在什么地方登记    
         这个没有特别明确的固定地点,一般是直接去县区民政局优抚办或者新成立的退伍军人办公室或者每个街办社区。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需本人现场登记,登记人如果不在户籍地居住,可在实际居住地异地采集,建议反映人与居住地街道沟通。  
        一.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12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此次信息采集的对象范围,以截止至2018年10月1日前在籍在册人员为准,2018年10月1日之后新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后期会随时采集更新。  
        二.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前往采集点参加信息采集时,需要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    
       1. 身份证原件;  
       2. 户口本原件;  
       3.   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原件(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 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原件;  
       5.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的原件;  
       6. 立功受奖证件原件;  
       7. 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的原件。  
        三. 采集方式及地点    
        1.采集方式: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到户籍所在地申报为基本原则。以各区为基本采集单位,由区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级民政部门牵头,会同当地组织、宣传、公安、人保、老干部、住建、医保和武装部等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街道(乡)镇、村(居)委会全面参与落实。坚持以个人主动申报为主,不作强制要求。  
        2.采集地点 :按照以户籍地为主的原则,各区将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采集,目前,全市各区共设立采集点635个,大部分区都把采集点设在了街道、(乡)镇的政务服务大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个人户籍所在地的采集点申报信息。  
       3.对于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在京企事业等单位隶属的退役军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并到个人户籍所在地的采集点自主申报采集信息。为了提高信息采集率,更好地服务中央国家机关和驻区部队,各区还准备为驻区单位发一封信,协调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尽可能提高工作覆盖面。  
        四. 悬挂光荣牌    
        1.   悬挂对象: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  
       对于持证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有关部门主动为其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2.   关于光荣牌的式样、制作和悬挂 :光荣牌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由市民政部门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规定的式样、规格和材质,统一制作发放,各区民政部门会同武装部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光荣牌的具体悬挂工作。光荣牌的悬挂位置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客厅醒目位置摆放。  
        3. 关于悬挂时间和形式:  光荣牌是一项政治荣誉,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于每年建军节或春节前进行。集中悬挂或更换光荣牌时,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应举行悬挂仪式,安排专人负责安装悬挂。各区要结合悬挂光荣牌工作和本地实际,视情开展送年画春联、走访慰问和为立功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等活动。悬挂光荣牌工作列入全国和市级双拥模范城创建考评内容,作为创建双拥模范城的重要条件。  

3. 退役军人在哪里登记

      
      1、到自己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镇政府、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      2、然后由各乡镇和街道汇总后统一交至民政部门,当地已经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则交至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进行信息录入。      3、根据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2号)精神,悬挂光荣牌的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

退役军人在哪里登记

4. 退伍军人登记在什么地方登记

法律分析:这一次退役军人事务部组织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具体采集是由各省市的县市区级民政局负责组织的,信息采集的地点在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设立的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一条 士兵服现役期满,应当退出现役。因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军队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师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士兵退出现役的时间为部队宣布退出现役命令之日。

5. 退伍兵登记去哪里登记

这个没有特别明确的固定地点,一般是直接去县区民政局优抚办或者新成立的退伍军人办公室或者每个街办社区。退役军人信息采集需本人现场登记,登记人如果不在户籍地居住,可在实际居住地异地采集,反映人与居住地街道沟通。一、服满兵役士兵退伍后,办理手续流程如下:1.报到。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经部队批准退役后,应在一个月内持《退伍证》和《退役行政介绍信》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县(市、区)退伍办报到。2.审查。县(市、区)退伍办审查退役士兵档案及证明材料,确定退役士兵是否具备安置条件。3.协调。协调有关部门下达并落实安置计划。4.安置。按照计划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逐一落实工作单位,对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二、退伍士兵登记时需要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1. 身份证原件;2. 户口本原件;3. 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原件(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4. 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原件;5.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的原件;6. 立功受奖证件原件;7. 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的原件。三、退伍军人登记,具体手续如下。1、持退伍证、非农《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先到当地民政局办理有关手续。2、去安置办领取《城镇退伍军人户口关系证明》,到入伍前注销户口的派出所,由派出所填写有关内容并加盖经办人手章和户籍专用章,证明户籍已经注销。3、由退伍军人本人持《户口关系证明》、家庭户口本、退伍证、《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退伍军人行政介绍信、区民政局出具的介绍信前来安置办办理报到手续。4、持退伍证到入伍所在地区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二条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一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退伍兵登记去哪里登记

6. 退伍兵登记去哪里登记

法律分析:这个没有特别明确的固定地点,一般是直接去县区民政局优抚办或者新成立的退伍军人办公室或者每个街办社区。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需本人现场登记,登记人如果不在户籍地居住,可在实际居住地异地采集,反映人与居住地街道沟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7. 退伍军人登记干什么

为什么要登记退伍军人的信息?原来有这么多好处,普通人羡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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