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有

2024-04-27

1.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有

法律分析:商业银行可以经营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有

2.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

3.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4.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有哪些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第四条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    第三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6. 我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银行的业务可以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等四大类。
一、负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它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基础。主要包括存款类业务。
二、资产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资金通过各种途径加以运用以取得收益的业务。包括:现金类业务、贷款类业务、投资类业务、
三、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不直接承担或形成债权债务,不动用自己的资金,替客户办理支付及其他委托事宜而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有:结算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保管业务等。
四、表外业务:由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而且不影响银行资产与负债总额的业务。包括:担保、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如:远期外汇合约、货币互换、货币期货、货币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股票指数、期货和期权等)。

7.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

商业银行是指为民间企业、个人及政府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其可以经营的业务包括:1.存款业务:商业银行可以为客户开立各种存款账户,提供现金存取、转账、支票等服务。2.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向客户提供各种贷款产品,如消费贷款、房屋贷款、车辆贷款、企业贷款等。3.汇款业务:商业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国内外汇款服务,帮助客户将资金转移到国内外的银行账户或现金。4.结算业务:商业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结算服务,协助客户进行贸易结算、工资代发等业务。5.保险业务:商业银行也可以代理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意外险等服务。6.投资理财业务:商业银行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各种投资理财产品,如定期存款、基金、理财计划等。7.外汇买卖业务:商业银行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外汇买卖8.信用卡业务:商业银行可以为客户发放信用卡,方便客户在国内外进行消费、提现等操作。9.网络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为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包括存取款、转账、理财等。10.其他业务:商业银行还可以提供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如代发工资、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不过,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范围可能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商业银行了解具体情况。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

8.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