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意味着推到重来对不对

2024-05-15

1. 企业重组意味着推到重来对不对

企业重组并不意味着推到重来,也有可能是内部整改。企业重组意味着企业可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司重组一般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上市公司进行重组成功通常会导致股价上涨。【摘要】
企业重组意味着推到重来对不对【提问】
企业重组并不意味着推到重来,也有可能是内部整改。企业重组意味着企业可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司重组一般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上市公司进行重组成功通常会导致股价上涨。【回答】
破产重组意味重组成功,有可能公司重生,如果重组不成功,就可能要进行破产清算。实施破产重组就是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回答】
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企业重组贯穿于企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以此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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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意味着推到重来对不对

2. 公司为什么要进行重组?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狭义的资产重组仅仅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和重组,广义的资产重组还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与重组、业务机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目前所指的资产重组一般都是指广义的资产重组。
在一个拥有健全市场机制、完备法律体系、良好社会保障环境的社会经济中,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可以壮大自身实力,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1)与企业自身积累相比,企业购并能够在短期内迅速实现生产集中和经营规模化;
(2)有利于减少同一产品的行业内过度竞争,提高产业组织效率;
(3)与新建一个企业相比,企业购并可以减少资本支出;
(4)有利于调整产品结构,加强优势淘汰劣势产品,加强支柱产业形成,促进产品结构的调整(5)可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可以实现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使国有资本的行业分布更为合理。

3. 企业重组的定义是什么

	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因此,公司合并应该采取书面合同形式,并购合同的生效条件之一是股东会和董事会以书面决议形式同意合并。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企业重组的定义是什么

4. 什么是企业重组?

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企业重组贯穿于企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以此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
一、企业尽职调查的原则分析
1、证伪原则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场,循着“问题-怀疑-取证”的思路展开尽职调查,用经验和事实来发觉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2、实事求是原则要求投资经理依据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理念和标准,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目标进行调查,如实反映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3、事必躬亲原则要求投资经理一定要亲临目标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访谈,亲身体验和感受,而不是根据道听途说下判断。4、突出重点原则需要投资经理发现并重点调查目标企业的技术或产品特点,避免陷入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境地。5、以人为本原则要求投资经理在对目标企业从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同时,重点注意对管理团队的创新能力、管理能力、诚信程度的评判。6、横向比较原则需要投资经理对同行业的国内外企业发展情况,尤其是结合该行业已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发展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5. 企业重组是谁提出来的概

公司重组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伴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以及上市公司为改善业绩而进行的财务(资产)重组应运而生的国内“企业重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与国外学术界(特别是管理学界)的公司重组(corporate restructuring,也有学者翻译为“公司重构”(毛蕴诗,2004)[1]或“战略性改组”(芮明杰,2004)[2]概念有着很大区别,国内外关于公司重组研究的背景、范畴、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也都不同,这就使得国内学者无法与国外同行在该领域内进行对话和沟通,导致目前国内公司重组研究缺乏理论的延续性, 而研究者也无法做出自己的学术贡献。国外公司重组研究虽然历经二十几年发展,理论逐步成熟,为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文献对公司重组概念进行清晰界定,以方便进行相关研究。

一、概念界定

1、国外学术界对公司重组的定义

(1) 金融(财务)领域的“公司重组”概念
金融(财务)领域的研究者最先注意到了美国八十年代以剥离为特征的公司重组浪潮,一些研究者首先对公司重组中的某些特定模式的经济影响和股东财富效应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如:Alexander, Benson, and Kampmeyer,1984; Hite & Ower,1983; Jain,1985),随后金融领域内涌现了大量的以公司重组为主题的研究。美国著名金融学家威斯通(Weston)在其经典著作《接管、重组与公司控制》(Weston, Mitchell, Mulherin, 2004(4th ed))中对公司重组概念的总结具有代表性,他将重组定义为“与资产组成、负债、权益模式以及具有相关的战略和政策上的重要变化”,并提出了公司重组的一般框架:① 资产和所有者权益重组(包括资产出售、股权切离(equity carve out)、分立(spin-off)及其变化形式完全析产分股(split-up)、跟踪股票(track stock)及交换发行(split-off));② 金融债权重组(包括债务-股权交换发行、双重股份资本重组、杠杆化资本重组、财务(破产)重组、清算);③ 其他战略(包括联盟与联营、管理层收购(MBO)或雇员持股(ESOPs)、私有化和杠杆收购、利用国际市场和股份回购等)。威斯通对公司重组的定义和研究范畴始终停留在财务重组层面(当然他也注意到了战略方面的变化,但显然不是他提出的重组一般框架内的主题)。

(2) 管理学领域的“公司重组”概念
虽然管理学者很早就注意到多元化企业通过进入或退出战略调整业务组合以提高绩效(如BCG的业务组合矩阵),一些杰出学者对企业成长所面临的战略调整和结构重组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如Chandler, 1965; Penrose,1959),但真正提出公司重组概念,并对公司重组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是继金融学者早期的开创性研究之后的80年代末开始的。研究者们普遍认识到公司重组是一种复杂的、多维度的社会经济现象,(从广义来讲)公司重组是指公司(或其它组织)进行的一系列范围广泛的交易和行为,包含组织内部业务组合与资产、资本与财务结构以及组织与管理等多种形式的变化,可以划分为业务组合重组(portfolio restructuring)、财务重组(financial restructuring)和组织重组(organizational restructuring)等三个不同类别或维度(Bowman & Singh,1993,1999; Singh,1993; Johnson, 1996)。学者们有时根据不同研究需要,选用不同的术语,如公司重组(corporate reorganization)、公司重构(corporate re-configuration)、公司再设计(corporate redesigning)、再聚焦或称归核化(corporate refocusing)等等。


这种广义公司重组概念实际上是试图将战略管理、财务管理和组织管理领域对公司重组概念的理解都涵盖进来,并将其与企业竞争优势相联系。然而,尽管学术界对三维公司重组划分比较认同,但三个维度之间并不是彼此独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甚至有时同时或顺序发生。因此,广义公司重组概念由于所包含的范围过于宽广而内容又如此错综复杂,成为研究者必须面对的一个严峻问题(Johnson,1996)。概念的本质在于高度地综合,然而实际的科学研究却重在分析或分解。因此,限于概念的操作化问题,学者们在开展公司重组研究时不可能采用这样一个广义的概念,而一般选择一个维度或侧重于一种重组模式进行研究,并各自给出公司重组的工作定义。例如,多数战略管理研究者侧重对并购、剥离、缩减规模和范围或再聚焦(refocusing,也称归核化)等与业务组合重组相关的战略选择进行研究,财务研究者偏好对各种形式的杠杆收购、资本或债务的重新安排以及接管(take over)等财务重组问题进行研究,而组织研究者则更倾向于对组织重组中的组织扁平化(delayering)、裁员(layoff)、重组对经理和雇员的心理影响等组织问题进行研究。此外,为了研究方便,学者们对公司重组概念进行的操作化定义也各不相同。纵观近二十年来的公司重组研究,学者们对公司重组概念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和泛化的过程。

2、 国内学者对“公司重组”概念的界定
国内学者分别借鉴国外金融(财务)学、组织学和管理学等不同学科关于“重组”相关的研究概念,并结合国内企业实践,建构自己的“公司/企业重组”概念体系 。特别是国内学者早期关于“公司/企业重组”的定义倾向于产权转让或控制权转移层面,也就是强调交易层面。例如,刘诗白(1995)认为“企业重组指的是企业之间通过产权流动、整合带来的企业组织形式的调整。更具体的说,它是通过企业联合、合并、兼并、收购、破产、承包、租赁等进行的企业组织的再造,它包括企业组织、财产组织,以及资金结构(债权和债务结构)的变化和优化。”陈重(2001)提出“公司重组是指公司之间通过产权流动、整合带来的企业组织形式的调整,是企业为改善其经营状况,获取对资产的最大利益,对存量资产进行企业间转移,进而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组合”。吴德庆、邓荣霖(1992)更明确提出企业重组兼并实质上就是企业买卖,是“在公开的市场上对企业控制权的一种商品活动。交换的主要内容是由各种生产要素构成的整体产品——企业。其目的是为了要获得对一个企业的控制权。”李善民、李珩(2003)在其系列研究中将“公司资产重组活动所包括的范围很广,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对存量资产进行调节和重新组合都属于资产重组的范畴。”
近期国内一些管理学者开始注意到了国外公司重组研究,提出了“管理重组”、“公司重构”、“战略性改组”等概念,基本上与国外公司重组概念属于同一个研究范畴。例如:芮明杰、袁安照、潘科军(1999)从管理研究角度提出“管理重组”概念,他们认为“管理重组是指当企业资源及其结构发生变化时,重新确定一种合适的、能够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能够长远发展的管理模式或方式,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良好地生存和发展。”毛蕴诗先后在德国、日本等地考察期间与国外管理学界同行交流中“注意到了公司重构这一重要趋势”,并认为其意义非常重大,回国后先后在《管理世界》、《南开管理评论》等重要期刊上发表了系列文章,介绍国外公司重组概念和相关理论,并试图建构出自己理解的“公司重构”概念。毛蕴诗(2003,2004)认为“公司重构是现有公司对目标、资源、组织体制的重新定位、重新配置、重新构造和调整,以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逆境求生,保持和创造竞争优势的过程。”“本质上是战略层面的问题,因而要从战略高度加以理解。”“它是以‘战略-结构-过程’为思路进行总体到局部的变革。”芮明杰(2004)在做“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课题研究时也注意到了国外公司重组研究,并提出“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是指国有企业依托其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各类有效资源,主动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综合运用产权的、市场的或管理的方式,对资源配置进行根本性的调整,完成自身发展从一个平台向更高平台的阶跃,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把握国民经济命脉。”比较而言,毛蕴诗等提出的“公司重构”概念(在涉及中国企业时也采用“公司重组”的提法)实际上就是国外管理学界广义公司重组概念。
总体而言,国内多数学者在其以“公司/企业重组”为主题的研究中没有对其使用的概念进行仔细定义。例如,有些学者 把公司重组与业务流程再造(BPR)混为一谈;有些学者认为“并购”包括“公司重组” ,有些学者将并购、重组合称为“并购重组” ;有些学者甚至认为国外没有和国内相对应的企业重组概念 。这种自成体系的概念体系导致国内外学术界在“公司重组”的研究背景、概念、内涵、外延及方法等各方面存在重大区别,使国内“公司重组”研究无法成为一个明确的研究主题,也无法与国外研究进行比较,无法对管理学知识体系做出自己的学术贡献。

二、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1、 公司重组的内涵
根据资源基础理论,企业是资源的集合体(Penrose,1959),企业的核心资源是有价值、稀缺、难以模仿和不可替代的(Barney,1991),企业的异质性表现为资源禀赋或能力禀赋的异质性,资源和能力禀赋的异质性决定了企业的市场位置和竞争优势(租金)(Amit & Schoemaker,1993; Mahoney & Pandian,1992; Wernerfelt,1984),但这种异质性不是静态的,管理者可以通过一系列管理决策(如整合、建立、重构组织内外部资源和能力(Teece, Pisano and shuen,1997)),适应快速变化的环境,改善和提升其资源和能力禀赋,进而产生竞争优势。这一系列管理决策,即对嵌入业务(单元或模块)之中的资源和能力的获取、重新配置和利用、抛弃等,就是公司重组决策,公司重组能力就是公司的动态能力(Teece, Pisano and shuen,1997; Eisenhardt & Martin,2000)。
因此,公司重组的内涵或本质是公司对其内部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如通过并购获得新资源、通过剥离放弃过时资源、通过内部组织重组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等)以及组织能力更新(通过组织学习进行核心能力的延伸和扩展、核心能力的提升或更新)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克服组织惯性的束缚,进而提升竞争优势的动态过程。公司重组不但适用于大企业,同样适用于成长中的企业,是企业实现可持续成长的必然选择,是企业战略与环境的互动过程。


2、 公司重组的外延
如前所述,公司重组包含(业务)组合重组、财务(资本)重组和组织(结构)重组等三个维度的内容,也即公司重组概念的外延涉及内容包括如图1-1所示的全部内容。

企业重组是谁提出来的概

6. 重组是保持公司重组经营的选择,它通常涉及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答重组是保持公司重组经营的选择,它通常涉及是企业重组的类型:(1)业务重组:是指对被改组企业的业务进行划分从而决定哪一部分业务进入上市公司业务的行为。它是企业重组的基础,是其重组的前提。重组时着重划分经营性业务和非经营性业务盈利性业务和非盈利性业务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然后把经营性业务和赢利性业务纳入上市公司业务,剥离非经营性业务和非盈利性业务。(2)资产重组:是指对重组企业一定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分析整合和优化组合的活动。它是企业重组的核心。(3)债务重组:即负债重组,是指企业的负债通过债务人负债责任转移和负债转变为股权等方式进行重组的行为(4)股权重组:是指对企业股权进行调整的行为。它与其他重组相互关联,甚至同步进行,比如债务重组时债转股。(5)人员重组,是指通过减员增效,优化劳动组合,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行为。(6)管理体制重组,是指修订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管理体制,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行为。【摘要】
重组是保持公司重组经营的选择,它通常涉及【提问】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答重组是保持公司重组经营的选择,它通常涉及是企业重组的类型:(1)业务重组:是指对被改组企业的业务进行划分从而决定哪一部分业务进入上市公司业务的行为。它是企业重组的基础,是其重组的前提。重组时着重划分经营性业务和非经营性业务盈利性业务和非盈利性业务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然后把经营性业务和赢利性业务纳入上市公司业务,剥离非经营性业务和非盈利性业务。(2)资产重组:是指对重组企业一定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分析整合和优化组合的活动。它是企业重组的核心。(3)债务重组:即负债重组,是指企业的负债通过债务人负债责任转移和负债转变为股权等方式进行重组的行为(4)股权重组:是指对企业股权进行调整的行为。它与其他重组相互关联,甚至同步进行,比如债务重组时债转股。(5)人员重组,是指通过减员增效,优化劳动组合,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行为。(6)管理体制重组,是指修订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管理体制,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行为。【回答】

7. 企业重组的概念是什么

重组的概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及《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1、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但符合规定其他重组的类型除外。
2、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
3、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4、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5、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6、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企业重组的概念是什么

8. 企业重组指的是什么

企业重组的意思:在我国法律上指的是公司为了获得长期的发展及未来的融资能力而进行的重组活动,包括改制上市、兼并、合并、企业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企业重整等。企业重组的目的在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推进企业创新。
一、公司上市需要多久
上市是一件繁复的工作,准备的时间短则一年,长则三年以上,公司的规范程度、业绩情况、是否涉及投资者引入及股权激励等因素均会影响上市准备时间。以向证监会电报材料为基准时间倒排时间表,关键时间点如下:
1、申报材料之前3-6个月内:完成上市辅导的申请及备案工作。
2、上市辅导申请时间之前3个月内:完成股份公司改制。
3、改制之前N个月内(此过程需要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的时间):改制之前通常应完成拟上市公司的规范工作,并按照设计的上市方案(例如,股权结构、引入投资者、股权激励等)完成相关工作。
4、历史上存在改制、剥离、设立需要上级部门或相关机构审批但审批程序及手续有瑕疵的,需重新取得相关手续。
5、存在代持、职工股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等情况的,需要逐一清理并作出承诺,相关中介机构需逐一核实。
6,出资时存在瑕疵的,例如实际出资未到位,以没有实际用途或价值明显偏低的专利权出资,缺少相关验资、评估程序等等,需要补足或补充相关程序,
7、收入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为少交税而隐匿利润等,需重新追溯调整,补缴相关税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的主体资格
1、从公司的组织形式上看,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发展需要,首先进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可,有限责任公司本身是不能上市的。
2、从公司的经营状态看
(1)对公司的经营期限有严格要求,公司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2)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要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3、从公司的设立上看
公司的股东出资按时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如发起人或者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办理完成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即已经将出资的财产由出资人名下转移到公司名下。公司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
4、从公司的艘本数额来看
公司的注册登记显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 万元,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二)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的独立性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独立性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应当有自己的资产并且该资产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配套。
(2)公司的人员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公司任职;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员工。
(3)公司的财务独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财务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有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公司的业务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规范运行
公司已经依法建立了股尔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规范运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严重的行政处罚,也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公司自身在上市前的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受到过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没有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侦查,没有未经合法机关批准,擅自发行证券或者变相发行证券的情形等。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由谁审批,以及具体的审批程序等,公司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不能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四)公司的财务与会计
1、从财务角度看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首先要求公司的业绩良好,即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产,资产负债率合理,现金流正常;公司不能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公司应当依法纳税。具体来说,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从会计角度看
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财务报表以真实发生的交易为基础,没有篡改财务报表的情况,没有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的情形等。
(五)募集资金的运用
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的发展项目,资金募集后,公司要严格按照预先制定好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因此,在考察公司是否具备上市资格时,对于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也是非常主要的一项考核标准。
(1)公司应该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拟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发展前景;
(2)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公司要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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