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案例研析的目录

2024-05-14

1. 金融犯罪案例研析的目录

总序前言第一章 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犯罪第一节 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案例:万某熔币制假港币案——对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的界定第二节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案例:任某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第三节 购买假币罪和以假币换取货币的共同犯罪案例一:李某、杨某共同购买假币案——对金融工作人员与非金融工作人员共同购买假币行为的认定案例二:郭某、胡某以假币换取货币案——对金融工作人员与非金融工作人员共同实施以假币换取货币行为的认定案例三:潘某、李某分别实施购买和换取货币案——对金融工作人员与非金融工作人员分工实施购买换取假币等行为的认定第四节 持有、使用假币案的司法认定案例一:蔡某盗窃假币案——对实施非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上游犯罪而持有假币行为的认定案例二:李某持有假币案——对持有、使用假币罪交叉行为的定性案例三:周某等购买、使用和持有假币案——对出售、购买、运输假币并使用假币的罪数等问题认定第二章 危害金融机构设立管理制度犯罪案例一:胡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对“擅自设立”行为的认定案例二:某信用社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合法的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属于“擅自设立”案例三:杜某等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对私设地下金融组织行为的定性第三章 危害金融机构存贷管理制度犯罪第一节 高利转贷罪案例一:福鼎工贸有限公司高利转贷案——对“高利”标准的认定案例二:某公司高利转贷案——对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的界定案例三:齐某套取银行资金高利转贷案——对“行为人将自有资金抽出高利借贷给他人”行为的定性第二节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案例:罗某骗取贷款案——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与贷款诈骗罪的界限第三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例一: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彭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委托理财”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定案例二:渭南市尤湖塔园有限责任公司及惠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如何认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案例三: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界定案例四:冯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资格等问题的认定第四节 违法发放贷款罪案例一:周某违法发放贷款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观方面的认定案例二:古某违法发放贷款案——违法发放贷款罪与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的界限等案例三:钱某违法发放贷款案一违法发放贷款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等第五节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案例一:马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案例二:某保险支公司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与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界限案例三:杨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与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第四章 危害客户、公众资金管理制度犯罪第一节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案例:某支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中“违背受托义务”的认定等第二节 违法运用资金罪案例一:李某违法运用资金案——违法运用资金罪的主体认定等案例二:王某违法运用保险资金案——违法运用资金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认定等第五章 危害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制度犯罪第一节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案例一:王某等伪造信用卡案——伪造信用卡行为的定性案例二:刘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对填充空白票据行为的认定第二节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例一:洪某、薛某等人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案——对“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等行为的认定案例二:葛桌等人骗领多家银行信用卡案——对“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等行为的认定案例三:王某等人冒名办卡、售卡案——对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等行为的认定案例四:孙某、杨某等人信用卡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对信用卡诈骗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界定等第三节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案例:杨某非法出具票证案——对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主观方面的认定第四节 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案例:张某等违规承兑票据案——对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与票据诈骗罪的界定第六章 危害证券、期货管理制度犯罪第一节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案例一:何某、祝某内幕交易案——对内幕交易罪的主体和内幕信息的认定案例二:张某、李某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对“建议”行为和“不作为”行为的定性第二节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案例一:韩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界定案例二:张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未遂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第三节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案例:李某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案——对“虚假信息”的认定等第四节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案例:陈某、李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主观方面和主体的认定第五节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案例:赵某操纵“莲花味精”股票价格案——对“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行为的认定第七章 危害外汇管理制度犯罪第一节 逃汇罪案例:王某等人逃汇案——对逃汇罪主体的认定第二节 骗购外汇罪-案例:王某、石某骗购外汇案——对骗购外汇罪的认定第八章 洗钱犯罪案例一:元某信用卡诈骗案——洗钱罪主体的认定案例二:游某洗钱案——洗钱罪主观方面的认定案例三:汪某洗钱案——洗钱罪与隐瞒毒赃罪的界限等案例四: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洗钱罪客体的认定等第九章 金融诈骗犯罪第一节 贷款诈骗罪案例一:张某转移资金逃避偿还贷款案——对事后故意不归还贷款行为的认定案例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贷款诈骗案——对单位进行贷款诈骗行为的认定案例三:李某、姜某非法取得他人贷款案——贷款诈骗罪与贪污罪、诈骗罪等犯罪的界限案例四:陈某、李某骗取贷款案——对贷款诈骗罪犯罪形态的认定案例五:刘某贷款诈骗案——对以骗取担保形式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定性第二节 票据诈骗罪案例一:游某票据诈骗案——对盗窃空白票据后使用行为的定性案例二:吴某票据诈骗案——票据诈骗与合同诈骗罪的竞合问题第三节 信用证诈骗罪案例:张某信用证诈骗案——构成信用证诈骗罪是否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第四节 信用卡诈骗罪案例一:陈某信用卡诈骗案——对“伪造”与“恶意透支”行为的认定案例二:蒋某信用卡诈骗案——对“冒用”、“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等行为的认定案例三:金某盗窃以及信用卡诈骗案——对盗窃信用卡并加以使用等行为的认定案例四:李某信用卡诈骗案——对“冒用他人信用卡”行为的认定案例五:林某侵占他人信用卡并加以使用案——对“侵占他人信用卡并加以使用”行为的认定案例六:杜某等抢劫信用卡并使用案——对“抢劫信用卡并加以使用”等行为的认定案例七:肖某伪造金融票证案——对“伪造他人信用卡并加以使用”行为的认定案例八:张某信用卡诈骗案——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行为的认定第五节 保险诈骗罪案例一:吕某等保险诈骗案——对瑕疵投保骗取保险金行为的定性案例二:张某等故意杀人、保险诈骗案——对保险诈骗罪罪数的认定案例三:张某保险诈骗案——对“冒名骗赔”行为的定性案例四:航运公司协助毁损货物所有人事后骗保案——对事后投保、骗保行为的定性案例五:郑某、常某内外勾结骗保案——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投保人等共同骗保行为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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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领域犯罪包括哪些案件

金融领域的的犯罪包括一些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等,这些罪名都属于只有金融机构才能构成的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金融领域犯罪包括哪些案件

法律分析:金融领域的的犯罪包括一些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等,这些罪名都属于只有金融机构才能构成的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金融领域犯罪包括哪些案件

4. 针对商业银行的刑事犯罪案例精选的目录

第一部分 危害金融秩序部分1. 危害货币管理罪1.1 走私假币罪最高人民法院“庄添活走私假币案”死刑复核裁定书(2000年7月24日)1.2 伪造货币罪最高人民法院“蔡雄、谢著新伪造货币案”死刑复核裁定书(2000年8月2曰)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唐方俊等伪造货币案”二审判决书(2005年11月25日)1.3 出售、购买、运输货币罪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白平出售假币案”一审判决书(2006年9月1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汉楚等出售假币案”二审判决书(2006年4月3目)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曹凤凯购买假币案”一审判决书(2006年9月22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郑风焕等出售、购买假币案”一审判决书(1999年9月15日)湖北省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李国民、金明君运输假币案”一审判决书(2000年7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卓振辉伪造货币、购买、出售假币,卓秋伟运输假币案”二审判决书(2002年12月21日)1.4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真币罪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杨道英以假币换取货币案”一审判决书(1997年8月27日)1.5 持有、使用假币罪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刘思德持有假币案”二审裁定书(2006年4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吴小荣持有假币案”二审裁定书(2006年8月4日)1.6 变造货币罪2. 破坏金融机构组织管理罪2.1.2.2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李晓光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一审判决书(1999年11月1日)3. 破坏银行管理罪3.1 高利转贷罪3.2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罪3.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孟召泉、谷明票据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裁定书(2001年11月7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解德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裁定书(2000年9月29日)……第二部分 金融诈骗部分4. 金融诈骗罪第三部分 金融业职务相关犯罪5. 贪污罪关键词索引案件名称索引

5. 针对商业银行的刑事犯罪案例精选的介绍

编辑这本书的缘起就这样简单。编者的本意是借助这本书给从事银行实务的行业内外各个层级的人士提供基本的参考资料,另一方面也藉此对银行业从业人员通过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典型案例的解读,对目前多发的形形色色针对商业银行的刑事犯罪加以系统的认识了解从而提高防范和防护意识。编者更重要的一个目的却是希望实务界从这些已经发生的大大小小案例所付出的血和泪的教训中,学习如何从法律上自觉保护银行的资产以及银行业从业人员自身的安全。

针对商业银行的刑事犯罪案例精选的介绍

6. 金融犯罪案例研析的内容简介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相关的金融犯罪不断产生和蔓延,新型疑难金融犯罪案例也随之涌现。如何准确认定类似案件的性质,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存在较大的争议。《金融犯罪案例研析》广泛搜集相关新型、疑难且存在较大争议的三十八种金融犯罪案例,对争议焦点加以归纳、提炼,同时予以深入、细致的研析,探求全面、准确认定此类案件的理论关键点和突破点,以期对我国有力打击和预防金融犯罪的司法实践活动有所裨益。

7. 金融犯罪的介绍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诸如洗钱、金融诈骗等均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类型。

金融犯罪的介绍

8. 金融领域犯罪包括哪些案件?

法律分析:
金融领域的的犯罪包括一些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等,这些罪名都属于只有金融机构才能构成的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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