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票据信托业务

2024-05-14

1. 什么叫票据信托业务

票据信托是商业银行将已贴现的未到期的银行承兑票据,以约定的利率转让给特定的信托计划,而对应的理财计划的投资者,作为特定理财计划的委托人和受益人,获得相对应的理财收益率。
   票据信托的投资标的是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占绝大多数。
   票据类信托的结构大致为,投资标的多为企业持有和银行通过贴现(转贴现)持有的票据资产,信托公司购买票据资产或其收益权,业务操作中涉及票据鉴别、资金托收等环节的,委托合作银行进行,到期由合作银行向票据承兑行托收,再兑付给投资者。

现状
  “主导票据信托业务的一般是银行,票源由银行组织,信托计划一般也由银行代销,信托公司充当的是一个通道角色,谁也不会把他当做自己的主业。”
   而银监会叫停票据类信托产品,无疑又砍掉了一块银行信贷资金挪腾空间,对于广大通过票据信托来融资的中小企业,此举也无疑会让他们的融资之路雪上加霜。
   然而,更为直接的影响可能在于票据市场,业内人士担心目前票据信托余量在2000亿-3000亿元,叫停该项业务,对银行的票据业务,乃至整个票据市场都将产生较大影响。

什么叫票据信托业务

2. 票据信托的介绍

票据信托是商业银行将已贴现的未到期的银行承兑票据,以约定的利率转让给特定的信托计划,而对应的理财计划的投资者,作为特定理财计划的委托人和受益人,获得相对应的理财收益率。

3. 票据信托的定义

票据信托的投资标的是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占绝大多数。票据类信托的结构大致为,投资标的多为企业持有和银行通过贴现(转贴现)持有的票据资产,信托公司购买票据资产或其收益权,业务操作中涉及票据鉴别、资金托收等环节的,委托合作银行进行,到期由合作银行向票据承兑行托收,再兑付给投资者。

票据信托的定义

4. 票据信托的现状

“主导票据信托业务的一般是银行,票源由银行组织,信托计划一般也由银行代销,信托公司充当的是一个通道角色,谁也不会把他当做自己的主业。”而银监会叫停票据类信托产品,无疑又砍掉了一块银行信贷资金挪腾空间,对于广大通过票据信托来融资的中小企业,此举也无疑会让他们的融资之路雪上加霜。然而,更为直接的影响可能在于票据市场,业内人士担心目前票据信托余量在2000亿-3000亿元,叫停该项业务,对银行的票据业务,乃至整个票据市场都将产生较大影响。2012年2月下旬, 银监会已正式下文禁止票据信托业务。根据这份名为《关于信托公司票据信托业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信托公司不得与商业银行开展各种形式的票据资产转让/受让业务。早在2012年1月,银监会就曾电话通知各家信托公司,要求停止票据信托业务,当时仍有市场人士希望此类业务重开,但此次正式下发的文件给出的要求是“不得”,没有提“暂停”二字。换句话说,是禁止了此项业务,断绝了信托业重启此业务的念头。

5. 票据抵押信托是什么意思啊?

  票据抵押信托是指委托人以远期汇票作担保,申请银行信托部门贷款。还款时,赎回抵押的票据,仍由持票人自行收取票据。贷款超过票据期限,委托人又不能偿还,则信托部门有权处理抵押的票据。

  抵押信托是由委托人提供必要的物品作为信用担保,以求借资金的传统信托业务。
  根据抵押品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票据抵押信托。它和票据贴现的区别,是不发生票据所有权的转移,银行信托部门不是买进票据,而是以票据作为发放贷款的担保品。贷款到期时赎回抵押的票据,仍由持票人自行收取票据。
  2.财产抵押信托。委托人以原材料、设备、房产作为抵押品,银行信托部门据此发放贷款。贷款到期,由委托人赎回抵押财产。
  3.有价证券抵押信托。委托人持有价证券到银行信托部门申请证券抵押贷款。银行信托部门视证券信誉程度确定贷款比例。

票据抵押信托是什么意思啊?

6. 票据抵押信托是什么意思啊?

  票据抵押信托是指委托人以远期汇票作担保,申请银行信托部门贷款。还款时,赎回抵押的票据,仍由持票人自行收取票据。贷款超过票据期限,委托人又不能偿还,则信托部门有权处理抵押的票据。

  票据抵押信托和票据贴现的区别,是不发生票据所有权的转移,银行信托部门不是买进票据,而是以票据作为发放贷款的担保品。贷款到期时赎回抵押的票据,仍由持票人自行收取票据。

7. 票据抵押信托是什么意思啊?

票据抵押信托是指委托人以远期汇票作担保,申请银行信托部门贷款。还款时,赎回抵押的票据,仍由持票人自行收取票据。贷款超过票据期限,委托人又不能偿还,则信托部门有权处理抵押的票据。

票据抵押信托是什么意思啊?

8. 什么是信托收据

银行客户(进口商)在货物或货权凭证由银行控制时要求不付款提取货物所签发的文件。 信托收据内容通常由银行决定。文件中明确规定,获得货物或货权凭证的客户仅以银行代理人身份处理业务。若将货物提出,则应以银行名义存仓;若货物售出,则应将货款立即交与银行;银行并有权随时取消信托收据,收回货物。 银行规定这些条款可防止客户倒闭财产清算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于客户是否按信托收据中的规定进行业务处理,完全凭客户信用,客户可能完全不按规定处理,因此一般的银行都不接受资信较差的客户的信托收据。如委托人指示(授权)代收行接受信托收据时,则一切风险均由委托人承担。 拓展资料: 信托收据是按照信托收据法的要求,借款者持有存货,受贷款者的委托销售存货。这种借款方法为汽车经销商、机器设备经销商、高级耐用消费品经销商等广泛应用。假如某汽车制造商同意发运一批汽车给某经销商,于是,该经销商要求某金融公司代付车款。 该经销商在具体规定存货处理办法的信托收据即保证协议上签字后,金融公司把车款付给了汽车制造商。经销商可以出售汽车,但必须将车款交给金融公司偿还欠款。信托存货和流动留置权支配的存货不同,前者要按照顺序号码或用其他办法逐个鉴别。 本例中的金融公司要定期对存放在经销商那里的汽车进行查点。这些汽车的顺序号码要同保证协议上列出的汽车号码逐个核对。检查的目的在于了解该经销商出售汽车所得款项有没有如数交给金融公司。 信托收据是一种信托合同,它所建立的法律关系是有关信托财产处分的信托法律关系。该合同的主体有:进口商或购货商,为进口或购货所提供的融资银行。合同的内容是有关信托财产管理、处分的权利与义务。 该合同所建立的法律关系不是担保法律关系,尽管这种收据具有一定的担保意义,且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银行债权的安全才设立,但它本身并不是建立了一种独立的担保关系。 事实上,它是一种独立于担保之外的合同,它有时是以担保物权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它也可以跟其他担保法律关系并存。例如可以在信托收据之外建立保证关系,来进一步巩固对银行债权的维护。 信托收据的基本功能在于为进口商提供融资的便利,并为银行债权提供一种保护机制。信托收据是基于进口商不能及时偿还其对卖方的款项,而由银行预先支付卖方的款项。银行为了保护其债权,要求限制进口商对货物处分的权利,并尤其强调处分货物的收益应优先用于偿还银行的款项。 正因为如此,银行通常还在信托收据中约定有关货物出售后,货款应付至银行指定的帐户。信托关系的构件也就旨在于制约进口商处分所得货款,以信托关系来区分进口货物与进口商其他财产及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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