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三分之二含在内吗

2024-05-13

1. 董事会决议三分之二含在内吗

法律分析:包含在内,董事会决议需要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法律依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 第四条 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进行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除证券投资以外的风险投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上市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处于持续督导期的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应当对其证券投资事项出具明确的同意意见。

董事会决议三分之二含在内吗

2. 请教个问题:董事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情形有么?

有的。
董事会决议需要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第四条:
四、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进行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除证券投资以外的风险投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上市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处于持续督导期的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应当对其证券投资事项出具明确的同意意见。

3. 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事项

法律分析: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事项: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事项

4. 董事会决议过半还是三分之二

法律分析:董事会决议需要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法律依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 第四条 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进行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除证券投资以外的风险投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上市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处于持续督导期的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应当对其证券投资事项出具明确的同意意见。

5. 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事项

法律分析: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事项

6. 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吗

法律分析: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必须是大于三分之二的,不含本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 董事会的决议需要多少人通过生效

法律分析:按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不过,公司的章程可以另行约定对于特殊事项董事会决议的通过条件,但是不得低于公司法的规定半数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的决议需要多少人通过生效

8. 哪些决议需要股东大会三分之二

法律分析: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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