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小伙挪用公款赌博亏空过大投案自首,你如何看待此男子的行为?

2024-04-28

1. 南京一小伙挪用公款赌博亏空过大投案自首,你如何看待此男子的行为?

在很多人眼里,有一份普通的工作,有一个安稳的家庭就是幸福生活。很多人能很早的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能很早的就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但是,在实现人生目标的路上,很多人会因为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惯做出很多不值得的行为,进而将自己的人生推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根据新闻报道,南京一位小伙子因为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不断挪用公款,导致账面上出现了巨大的亏空。小伙无法解决,最后投案自首。

不良习惯有时是不幸的开始很多人在赌博之前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由于某种原因,走上了赌博的道路。赌博是一种影响极其恶劣的习惯,它不仅是一种恶习,更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很多人因为赌博,开始借高利贷,到最后直接走上不归路。所以,不要沾染这种恶习,一旦沾染终生都会受到影响。

心中要有信仰这个小伙为什么会选择赌博进而挪用公款,可能是受到诱惑可能是受人引诱,但是根本原因在于,他自己本身没有一个坚定地对自己的信仰。有信仰的人在受到诱惑时会很冷静地分辨出来,并且非常清楚这些诱惑对自己有很大的不良影响。一个有信仰和坚守的人会少走很多弯路。

犯错知悔改挪用公款固然是错,但是小伙子能够自首没有让错误酝酿的更大、更不可挽回,说明他的内心还是知道后果的。这个案子也在时时刻刻提醒大家,一定要洁身自好,不要沾染不良的生活习惯,并不是所有错误都可以挽回的。希望每个人都能自己把握自己的人生,创造自己想要的未来。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诱惑就走上犯罪违法的道路,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

南京一小伙挪用公款赌博亏空过大投案自首,你如何看待此男子的行为?

2. 江苏南京一小伙挪用公款赌博亏空过大投案自首,自首会从轻处罚吗?

据媒体报道,江苏南京一苏姓男子前往派出所自首,称自己挪用了公司的钱去赌博,现在还不上,不知道怎么办了。
据悉,苏某称自己能帮公司的游戏账号卖出5万的价钱来,公司才把账号给了他,但是苏某没有把卖账号的钱给公司,而是自己拿去赌博了。5万输完之后,苏某又以平台上看到一个值得入手的账号为由,问公司要了12000元,实际上也没有买账号,而是又拿去赌博,指望着赢钱堵窟窿,可惜又一次输光了。
这下,苏某才慌了神,也不知道怎么办了,才来到派出所自首。实际上,苏某还是个有前科的人,他的老板说苏某此前就挪用过公司10万元,老板考虑到他家庭条件不好才没有追究,没想到又出这样的事。目前,苏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警方刑拘。
就这个案子来说,其实事实很清楚,就是公司职员侵占了公司的钱,那么,这个小伙自首的话,是不是能从轻处罚呢?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不管是什么犯罪,自首、认罪认罚、检举揭发等都可以适当减轻处罚,只不过程度不一样而已。比如,本来应该判3年的刑罚,因为自首,可能会减刑几个月,但不会太多,最起码不会低过罪名的起刑期,不至于让自首成为犯罪分子的救济途径。
以这个案子来说,苏某第一要做的就是积极赔偿,想方设法把钱还给公司,公司再给他出具不予追究的文书,这才是正确的路子,否则是没有什么其他办法的。
算起来,这个公司的老板也算是仁至义尽了,之前挪用了十万块都没有追究,是苏某忘恩负义陋习难改,这才有后面的事情。对苏某来说,这也是他应该得到的惩罚,坐牢一点都不亏。

3. 挪用公款赌博

  挪用公款8万用于赌博,应当涉嫌挪用公款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赌博

4. 挪用公款1600万元进行赌博该怎么判?

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用于赌博其情节严重(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公款,自然该行为人是在单位工作的,或者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要看行为人是不是主观上想要还的,如果挪用公款用于赌博,超过了一定的时间,一般规定时间是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没有将金额补回去,那么就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一、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      挪用公款赌博,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能退还赃款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二、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所有权被侵犯并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所有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因此,从这一法律意义上讲,任何财产犯罪实际上都不可能真正取得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与贪污一样都侵犯了财产所有权,不同之处只是在于所有权被侵犯的程度不同而已。同时,正因为挪用公款罪直接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权,而这是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中的公款使用制度的,因而它又侵犯了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但是,由于挪用公款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公共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所侵犯的客体包括:      一是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二是劳动群众集体财产的所有权;      三是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的所有权;四是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五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资金的所有权;      六是非国有金融机构中客户资金的所有权,其中,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资金款项,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资金款项。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该企业、公司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上述公司、企业的资金,也应属于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要按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因此这些特定的公款、公物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挪用公物归个人使用,一般应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折价按挪用公款罪处罚。因而一般的公物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广义的公款,是指公共款项、国有款项和特定款物以及非国有单位(金融机构)和客户资金的统称。既具有当然的公共财产特性,也具有拟定的公共财产的特性。其中,公共款项,就是为公共所有的资金款项;国有款项,是指为国家所有的资金款项;特定款物,是指专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它既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还可以为社会公益组织所有;非国有单位资金,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非国有单位所有的资金;客户资金,是指金融机构客户所有的资金。因此,广义的公款不仅包括公共资金款项和国有资金款项,而且还包括特定财物和非国有单位、客户资金。所谓狭义的公款,专指公共所有的资金款项。包括国有的资金款项、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金款项或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专项基金。该类公款只具有当然的公共财产特性。挪用公款用于赌博,也要看赌博的金额,但是一般通过挪用公款的手段,数额不会很少,一般的数额都挺大,都可能涉及到坐牢。但是,如果说挪用公款用于营利的,一般超过三万的,并且三个月没有补回去的,就应按照挪 用公款罪处罚,用于赌博就没有什么标准了,直接以挪用公款罪论处

5. 张某挪用公款赌博应给予什么处分

挪用公款赌博的处分如下:1、挪用公款赌博构成挪用公款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能退还赃款应当从重处罚;2、根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张某挪用公款赌博应给予什么处分

6. 张某挪用公款赌博应给予什么处分

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用于赌博其情节严重(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公款,自然该行为人是在单位工作的,或者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要看行为人是不是主观上想要还的,如果挪用公款用于赌博,超过了一定的时间,一般规定时间是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没有将金额补回去,那么就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一、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      挪用公款赌博,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能退还赃款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二、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所有权被侵犯并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所有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因此,从这一法律意义上讲,任何财产犯罪实际上都不可能真正取得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与贪污一样都侵犯了财产所有权,不同之处只是在于所有权被侵犯的程度不同而已。同时,正因为挪用公款罪直接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权,而这是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中的公款使用制度的,因而它又侵犯了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但是,由于挪用公款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公共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所侵犯的客体包括:      一是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二是劳动群众集体财产的所有权;      三是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的所有权;四是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五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资金的所有权;      六是非国有金融机构中客户资金的所有权,其中,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资金款项,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资金款项。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该企业、公司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上述公司、企业的资金,也应属于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要按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因此这些特定的公款、公物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挪用公物归个人使用,一般应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折价按挪用公款罪处罚。因而一般的公物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广义的公款,是指公共款项、国有款项和特定款物以及非国有单位(金融机构)和客户资金的统称。既具有当然的公共财产特性,也具有拟定的公共财产的特性。其中,公共款项,就是为公共所有的资金款项;国有款项,是指为国家所有的资金款项;特定款物,是指专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它既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还可以为社会公益组织所有;非国有单位资金,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非国有单位所有的资金;客户资金,是指金融机构客户所有的资金。因此,广义的公款不仅包括公共资金款项和国有资金款项,而且还包括特定财物和非国有单位、客户资金。所谓狭义的公款,专指公共所有的资金款项。包括国有的资金款项、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金款项或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专项基金。该类公款只具有当然的公共财产特性。挪用公款用于赌博,也要看赌博的金额,但是一般通过挪用公款的手段,数额不会很少,一般的数额都挺大,都可能涉及到坐牢。但是,如果说挪用公款用于营利的,一般超过三万的,并且三个月没有补回去的,就应按照挪 用公款罪处罚,用于赌博就没有什么标准了,直接以挪用公款罪论处

7. 顾挪用公款15万且赌博判几年

一、挪用公款15万且赌博判几年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1、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末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4、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所有权被侵犯并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件:
A、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B、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C、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顾挪用公款15万且赌博判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