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2024-05-13

1. 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2. 签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

合同的签订具体需要注意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缔约能力;表意是否真实;合同的内容是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不违背公序良俗;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公平合理。
一、合同内容不真实是否有法律效力
合同内容不真实是否有法律效力取决于: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是否公证的影响,当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房屋买卖合同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房产中介买卖合同有效么?
房产中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如果合同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有效的,反之则无效: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3. 签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1、确认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核对首尾的双方名称、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名称是否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
3、注意核对合同必备条款,如合同起始时间、合同标的、履行方式、数量、价款、生效条件等,注意确认己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否与之前双方协商的内容一致。
4、违约责任建议量化为具体数额或者约定清楚计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是诉讼还是仲裁,但是注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如果约定为诉讼或仲裁,也就是说约定得不清楚,将会被视为无效约定。
5、合同签署应当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建议除在落款处加盖印章并签字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一、二手房转让合同要包括什么内容
二手房转让合同至少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要素;应写明房产归属,即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应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以及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交费情况。
3、价款。这个步骤很关键,需要注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支付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需要注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以及税费、其他费用的分摊问题。
5、违约责任。这个环节说法不明确就容易产生纠纷。合同里需要说明哪些情形属于违约,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以及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6、解决争议的方式。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7、合同生效条款。双方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的条件和期限,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以及如果合同无效或被撤消,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9、合同的变更或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件。
10、附件。详细说明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二、汽车租赁合同有哪些要求?
1、签合同前,要了解双方信息,要求对方提供证件资料。注意车辆所有人、车辆里程数等车辆信息。
2、单位租车需在合同上加盖公章。
3、合同中要租金、押金及相关费用的支付与退还要约定明确。
4、双方权利义务要约定明确,如车辆出租时间,承租方使用方式、车辆保养维修责任、最大限驶里程数、发生事故责任分摊等。
5、为保障出租方利益,合同中可约定承租方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用于支付承租方因违反合同条款而支付的费用,合同中止时扣除实际金额后退还承租方。保证金不能抵作租金。
6、明确承租方逾期换车的违约责任。
7、承租方租车前须了解所租车辆具有的保险险种。
8、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争议解决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签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4. 签合同具体要注意什么

签合同要注意:
1、无合同不交易;
2、有行动必留痕;
3、慎用善用公章;
4、慎用授权文书;
5、离职通知相关客户;
6、撤销问题合同注意时效;
7、注意定金条款。
一、自离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自离公司不开离职证明的处理如下:
1、开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一、开具离职证明时要注意事项有:
1、离职证明是需要由员工离职单位开具,上面应当写明离职员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
2、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接受单位,所以离职证明上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写上开具证明的日期;
3、在办理离职证明时,离职人员最好申请加盖原单位的公章,即有公司全称的公章,这样证明效力要更大,离职证明也更规范;
4、离职证明只适用于合同期满或主动申请离职得到公司同意的员工,如果是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公司可以为其出具开除证明书,而不是离职证明书;
5、如果在离职时,单位并没有主动开具离职证明书,那么离职员工最好主动向其人力资源部门索要,对这项要求单位是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的,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二、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买车定金能退吗
买车的定金是不能退的,但是订金可以退。定金属于合同的范围,拥有法律效应,通常情况下定金的意义在于防止某一方在后期合作中违反合约,已达到限制作用。在某些交易中,如果乙方能够完成合约规定,履行合同内容,那么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请求甲方退还定金。
一、买车合同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买卖双方和汽车基本信息的真实性;
2、汽车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3、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4、办理汽车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5、质量标准承诺;
6、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违约责任的设定等。
二、签订合同的正确流程一般如下:
1、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2、洽谈协商,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拟定合同文书,完备合同条款;
4、当事人签字盖章。
综上所述,买车的定金是不能退的。定金属于合同的范围,拥有法律效应,通常情况下定金的意义在于防止某一方在后期合作中违反合约,达到限制作用。在某些交易中,如果乙方能够完成合约规定,那么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请求甲方退还定金。如果乙方不能完成合约,则无权要回定金。如果甲方不能完成合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三、买房子必须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子主要考虑:1、销售方式。2、具体价格。3、入住时间。4、入住条件等等。买房子要注意的问题:1、检查楼盘是否有预售许可证;2、签合同需要用示范文本;3、注意订金与定金的区别;4、看清不可抗力条款;5、注意房子是否假按揭或被抵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5. 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合同要注意的是,合同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主体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合法,不能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如下:
1、该条款内容违反可以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强制性规定;
2、违背公序良俗;
3、合同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4、意思表示不真实;
5、恶意串通,利用合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一、合同的有效性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合格。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是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
4、形式合法。
二、合同依法成立的条件如下: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没有缴纳社保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有效,是否缴纳社保不影响合同效力。对于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这件事,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缴或者赔偿。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一般包括: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备作为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主体资格。具体来讲,公民个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参与劳动法律关系成为合法主体,也必须具备相应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就是要求合同必须完全具备法定必备条款,所载法定和约定条款都须符合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终止条件等均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如果用人单位与未成年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从事上述工作,劳动合同则是无效的。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劳动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意思表示都出于本人自愿且与本人内在意志相符,不存在由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而导致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4、劳动合同形式合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在法律明确要求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欠缺书面形式的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
5、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遵守法定的程序。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合同需要按国家规定鉴证或按当事人约定需公证的,必须将合同文本送交法定劳动合同鉴证机构或公证机构进行鉴证或公证劳动合同才依法生效。
三、不动产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不动产买卖合同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6. 签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什么

补充协议需平等协商市民在购房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经常被开发商要求签订一个补充文本,有的条款明显是对开发商有利,可又不许更改,让购房者左右为难。开发商起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文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应当是建立在双方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内容。因此,开发商起草的买卖合同补充文本不能修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购房者认为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不合理可与开发商协商要求改正。如购房者与开发商无法协商一致,购房者有权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特别提醒: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应当要求开发商将准备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要签订的补充协议全部事先提供给购房者,购房者要对即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进行阅读和全面了解。买卖合同内容要全一些市民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也交了部分房款,这一纸协议是否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购房者常常疑惑不解。现实中存在大量购房者与开发商只签订了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这些协议是否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主要看这些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否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开发商是否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如果具备上述条件,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应当具备以下合同内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他事项。五种情况可单方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也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房屋面积增加、办房证超时限等,是否可单独解除合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交付的房屋的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5、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7. 签合同具体需要注意什么

合同的签订具体需要注意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缔约能力;表意是否真实; 合同的内容 是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不违背公序良俗;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公平合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签合同具体需要注意什么

8. 签合同具体要注意什么

签合同需要注意,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缔约能力;表意是否真实;合同的内容是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不违背公序良俗;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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