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相关信息

2024-05-13

1.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相关信息

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第三条规定:调整出口报关流程,改革之日起,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第四条规定:简化出口退税凭证,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局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相关信息

2.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使用流程是什么?

1、是的,电子口岸申请--申请成功后去外管局领取(各地外管局所需要的资料不一样,我们这边是需要条码章、公章、纸质申领表及电子口岸卡,具体可以打电话咨询外管局)
2、每个地方不同要求也不同的,还是建议咨询当地外管局(PS:一般是单位介绍信、出口收汇核销资格证明、英文合同及其译文1份)分数是外管局根据你们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的
3、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期限的,多久用都可以,因为谁都不会没事领单玩,都是因为需要才去领单的
4、货物出口后就要交单了,最好是完成出口任务后就交单以免耽误退税
基本出口核销流程:申请核销单--领取核销单--报关使用核销单--企业交单--收到寄回的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及退税联、银行收汇水单(收汇后去银行交收汇核销申请单,之后银行会给你收汇水单)--网上核销系统核销--需要去外管局核销的要去外管局交单

3. 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收汇证明联

1、出口收汇核销单是外汇局发给外贸企业的,用于收汇核销,在出口报关时需要填到报关单上,8月份外汇改革,现在已不用出口收汇核销单了,
出口收汇证明联,是在货物放行后,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证明联,用于出口收汇,主要是外汇局核销用。
2、所以一个是外汇局发的,一个是海关发的,先有核销单才有证明联
 
3、外汇局进口没有发进口付汇核销单,也就不用填了
 
我是做报关方面的,有问题欢迎提问!

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收汇证明联

4.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填制方法

1、出口单位名称该栏填写对外签订合同或执行出口贸易合同的有出口经营权的我国外贸公司或企业名称的全称。委托报关时,应填写委托单位名称;委托出口,以代理出口单位名义签订出口合同并负责收汇时,应填写代理单位名称,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口单位联合出口时,应填写负责办理报关手续的出口单位的名称。2.编号该栏由发放空白核销单的当地外汇管理部门预先编号。3.寄单日期寄单日期系指信用证或托收项下银行寄单日期。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对外实际寄单日期填写;自寄单据的,由出口企业自填对外寄单索汇的实际日期。4.BP/OC号(Bill Purchased/Out ward Collection)BP号指法指信用证项下议付通知书编号,OC号系指托收项下托收委托书编号,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信用证项下议付通知书编号或托收项下托收委托书编号填写。如为自寄单据出口,则在BP/OC号栏中填写“自寄单据”。5.结汇/收账日期该栏由解付行填写从国外银行或进口商处收妥货款的实际日期。6.有关费用及货款处理方式有关费用及货款处理方式系指出口项下从属费用及经批准保留现汇的货款金额,填写时,在所列的项目中如发生一项,即在项目前“□”内划“√”,并填写费用金额,如未发生该项,则不填。7.海关核放情况海关审核报关单与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对无误后,在此栏内加盖“验讫”章放行。8.受托行/解付行备注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收款情况在必要时填写。9.出口单位备注该栏由出口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是时填写。10.外汇管理部门核销意见该栏由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根据核销实际情况填写。11.出口货物数量、总价该栏根据报关单填报内容,填写出口商品品种、数量、成交条件、总价及应收汇的币种。12.收汇方式该栏必须严格按合同内容填写,每种收汇方式应列明即期或远期及远期天数。若为分期付款方式,则应列明每项付款日期的金额。13.预计收款日期根据合同规定的财务付款日期或根据合同推算的收款日期填写。14.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申领出口单位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前,应当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先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向外汇局提出领取核销单申请,然后凭本企业操作员IC卡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外汇局根据出口单位申请的核销单份数和出口收汇核销考核等级向出口单位发放核销单,并将核销单电子底账数据传送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出口单位在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应当加盖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条形章,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5. 出口收汇核销所需的单据有哪些?

出口收汇核销是在外汇局给的操作系统中进行核销的,货物出口后,核销单信息会自动更新到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操作系统中,等你收汇后,收汇信息也自动更新到该系统中,如果出口金额和收汇金额相差很少,比如几十美金之内,都可以先在系统中申报,过两三天后,系统中就会出来外汇局的核销结果,如果核销通过,说明这票已经完成。如果未通过需要带纸质文件去外汇局前台核销。所带纸质文件如下:
1.已报审数据打印清单2份
2.核销单
3.出口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联)
4.出口发票
5.(收汇银行领取的)核销专用联
最好带上外汇卡和操作员卡。
我们公司是外贸公司,广州市是这样操作的,各个地方的规则不同,希望能帮到你!

出口收汇核销所需的单据有哪些?

6.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填制方法

1、出口单位名称
该栏填写对外签订合同或执行
出口贸易
合同的有
出口经营权
的我国
外贸公司
或企业名称的全称。委托报关时,应填写委托单位名称;委托出口,以
代理出口
单位名义签订
出口合同
并负责
收汇
时,应填写代理单位名称,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口单位联合出口时,应填写负责办理
报关手续
的出口单位的名称。
2.编号
该栏由发放空白
核销单
的当地外汇管理部门预先编号。
3.寄单日期
寄单日期系指信用证或
托收
项下银行寄单日期。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对外实际寄单日期填写;自寄单据的,由出口企业自填对外寄单
索汇
的实际日期。
4.BP/OC号(Bill
Purchased/Out
ward
Collection)
BP号指法指信用证项下
议付
通知书编号,OC号系指托收项下托收委托书编号,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信用证项下议付通知书编号或托收项下托收委托书编号填写。
如为自寄单据出口,则在BP/OC号栏中填写“自寄单据”。
5.
结汇
/收账日期
该栏由解付行填写从国外银行或进口商处收妥货款的实际日期。
6.有关费用及货款处理方式
有关费用及货款处理方式系指出口项下从属费用及经批准保留现汇的货款金额,填写时,在所列的项目中如发生一项,即在项目前“□”内划“√”,并填写费用金额,如未发生该项,则不填。
7.海关核放情况
海关审核
报关单
与
出口收汇核销
单核对无误后,在此栏内加盖“验讫”章放行。
8.受托行/解付行备注
该栏由受托行或解付行根据收款情况在必要时填写。
9.出口单位备注
该栏由出口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是时填写。
10.外汇管理部门核销意见该栏由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根据核销实际情况填写。
11.出口货物数量、总价
该栏根据报关单填报内容,填写出口商品品种、数量、成交条件、总价及应收汇的币种。
12.收汇方式
该栏必须严格按合同内容填写,每种收汇方式应列明即期或远期及远期天数。若为
分期付款
方式,则应列明每项付款日期的金额。
13.预计收款日期
根据合同规定的财务付款日期或根据合同推算的收款日期填写。
14.
出口收汇核销单
的申领
出口单位到
外汇局
领取核销单前,应当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先通过“
中国电子口岸
出口收汇系统
”向外汇局提出领取核销单申请,然后凭本企业操作员IC卡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
外汇局根据出口单位申请的核销单份数和出口收汇核销考核等级向出口单位发放核销单,并将核销单电子底账
数据传送
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出口单位在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应当加盖单位名称及
组织机构代码
条形章,在骑缝处加盖
单位公章
。

7. 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收汇证明联

1、出口收汇核销单是外汇局发给外贸企业的,用于收汇核销,在出口报关时需要填到报关单上,8月份外汇改革,现在已不用出口收汇核销单了,
出口收汇证明联,是在货物放行后,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证明联,用于出口收汇,主要是外汇局核销用。
2、所以一个是外汇局发的,一个是海关发的,先有核销单才有证明联
3、外汇局进口没有发进口付汇核销单,也就不用填了
我是做报关方面的,有问题欢迎提问!

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收汇证明联

8.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申领

出口单位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前,应当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先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向外汇局提出领取核销单申请,然后凭本企业操作员IC卡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外汇局根据出口单位申请的核销单份数和出口收汇核销考核等级向出口单位发放核销单,并将核销单电子底账数据传送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出口单位在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应当加盖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条形章,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法规依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3〕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