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股东没有蒙受损失,因为发行权证时,没有预见到公司会发展良好。 2)分配给原股东的期权种类要看发行公告,也有可能是认沽权证。 3)股票价格高于执行价格时,只能说明权证价值在0以上,但如果权证本身的价格高于股票价格与行权价格的价差,就没有行权价值,因为行权会亏损。
该认股权证内在价值=(股票市价-行权价格)*每份认股权证行权可认购普通股比例=(100-60)*0.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