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向法院申请查对方银行帐户

2024-05-14

1. 怎样向法院申请查对方银行帐户

1.如果你能准确提供债务人的详细银行账户情况的话,只要反馈给执行庭就可以了。他们会出示查询或冻结的书面通知给银行。
2.如果你不清楚其在哪家银行有何种账户,法院也会自己去查的。不过户头要是债务人的名字,否则很难查扣。执行难的原因也就在这了,很多人会及时或提早转移自己的账户资金或以他人姓名开户隐匿资金。
3.至于书写申请书,如有必要的话只要去问下执行庭的人就是了,他会告诉你怎么写。关键是你要提供相对准确的债务人资产信息给执行庭,以免他们大海撒网式的去各家金融机构查询,费力又费时还增加债务人转移隐匿的几率 。

怎样向法院申请查对方银行帐户

2. 申请法院查个人银行存款帐户,申请人要向法院提供什么材料?

首先须进行诉讼程序,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受理立案。
  当对人须查询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而自我权利受限需要法院启动查询程序时,一是要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二是要提借被查询人的银行帐号的基本信息(开户行、存款人姓存、帐号等)。
  在务实操作中,也有当事向法院申请协助查询通知书(或函),而由当事人自已进行初查的情形(比如方当事属于妇女、儿童、残疾、老年人等法院认为属于明确的弱势方时)。

3. 如果我想法院,申请,查账.法院是否是察当事人所有银行的账户.

 可以查看当事人所有银行的账户。
法院有权利调查被告的所有银行帐户。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执行的需要,可以向银行调查当事人开户情况,而银行有协助法院调查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协助调查的,法院可予以民事制裁。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如果我想法院,申请,查账.法院是否是察当事人所有银行的账户.

4. 关于法院查询被告人账户问题

你好!
1、法院可以查询个人名下的银行账号。
2、既然你已经胜诉,那么就可以申请执行。法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是法定的义务,不需要收费。所以这里说要费用,肯定是有问题的。
3、你申请执行后,执行的事情只能让法院去做了,你配合。当你知道或者发现债务人财产线索后,就是通知法院就可以了!像你所说的有债务人的身份证号码等,都是信息,告知法院!

5. 如何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财产信息

【法律分析】民事纠纷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无权申请法院调查对方存款。如果当事人需要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需要向法院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包括存款银行名称以及等存款线索)。提供线索后,法院才可以进行查询。如果有财产,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如何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财产信息

6. 如何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财产信息?

法律分析:
了解被执行人的配偶情况:姓名、有无固定工作单位和收入情况,为追加被执行人做准备。
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以及已设置担保或其他优先权的财产,也应当予以关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7. 如何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财产信息?

法律分析:民事纠纷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无权申请法院调查对方存款。如果当事人需要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需要向法院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包括存款银行名称以及等存款线索)。提供线索后,法院才可以进行查询。如果有财产,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如何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财产信息?

8. 如何向法院申请查询被告财产信息

了解被执行人的配偶情况:姓名、有无固定工作单位和收入情况,为追加被执行人做准备。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以及已设置担保或其他优先权的财产,也应当予以关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