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投资的定义

2024-05-13

1. 重置投资的定义

总投资分为两个部分:重置投资和净投资。重置投资又称折旧投资,是指为补偿固定资产损耗而进行的投资。其基本功能是维持社会简单再生产。固定资产重置投资有两种基本形式:为补偿固定资产有形损耗而进行的重置投资和为补偿固定资产无形损耗而进行的重置投资。重置投资的资金来源是折旧。从社会的角度看,重置投资就等于折旧额。值得指出的是,在现实中,固定资产既可能因技术进步降低其再生产费用,也可能因通货膨胀而提高其再生产费用,但只要按重置价值计提折旧,每年社会的重置投资总额还是会等于当年的折旧额。重置投资是保证再生产所必需的条件。作为固定资本的机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由于磨损(因使用某项资产而造成的价值损失)、自然力的影响 (朽烂与腐蚀)以及逐渐的陈旧过时而影响正常的生产水平。因此,须按其价值转移和损失程度,以货币形态逐渐积累起来,以备固定资本的更新。重置投资决定于资本设备的数量、构成和使用年限等。例如,假定技术和其他条件不变,生产100万美元的产品平均需要使用300万美元的机器设备,若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为10年,每年损耗设备1/10,则每年需重置投资30万美元。重置投资与净投资 (或新投资)之和构成总投资。

重置投资的定义

2. 什么是固定资产重置价值?

重置价值是现在重新购置同样资产或重新制造同样产品所需的全部成本。
重置成本分为复原重置价值和更新重置价值两种。
1、复原重置价值是指采用与评估对象相同的材料、建筑或制造标准、设计、规格及技术等,以现时价格水平重新购建与评估对象相同的全新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2、更新重置价值是指采用新型材料、现代建筑或制造标准、新型设计、规格和技术等,以现行价格水平购建与评估对象具有同等功能的全新资产所需的费用。

3. 资产重组后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资产重组后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有以下:1、年限平均法,以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一般认为其各期损耗较为平均,且各期取得收入的比例差不多;2、工作量法,以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一般认为其在工作时的损耗是较为平均,但在工作以外基本无法提供经济效益,实质上,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补充和延伸;3、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一般认为其常年处于超强度损耗,而在各期取得的收入也因此递减,因此在前面折旧是一种变动成本,到最后两期变成一种固定成本;4、年数总和法;5、一次扣除法。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三条 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

资产重组后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