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怎么办理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呢?

2024-05-13

1. 我现在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怎么办理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呢?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应当一次性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至十级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手续时一次性支付,医疗补助金劳动者可持解除合同证明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社保卡等资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

我现在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怎么办理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呢?

2.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怎么领取?

工伤等级鉴定之后,如果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是无权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已经过了停工留薪期,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和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不过应当支付相应工作年限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另外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分别由工伤基金和单位支付。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
一、受工伤主动辞职怎么赔的?
第一,不论是否工伤,一般职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因为工伤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不支付,但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因此而剥夺。离职后依然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如果在有关工伤待遇方面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3. 合同期已过,解除合同,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要什么样的手续

大概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复印件(验原件)
4、《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5、伤者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
7、离职证明(盖公章,验原件)
还有,公司要停保。

合同期已过,解除合同,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要什么样的手续

4. 劳动合同后能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么

你做工伤认定了么,这两项是认定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所享受的工伤待遇。你问的问题涉及到劳动合同及工伤两个方面:1,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如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由没有与你签订合同,你应在提起劳动仲裁的时候申请用人单位赔偿你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认定工伤后,如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如是用人单位要求与你解除劳动关系,除工伤待遇外,并不影响你要求经济补偿金。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吗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吗

6. 因工伤患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领取?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指被鉴定为
五、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或者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必须终止或者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工伤职工无权要求取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伤残后,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考虑到此后的就医、就业及伤残会对伤残职工的生产劳动、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这些影响又主要是由工伤事故导致的,因而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其中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 工伤解除合同后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以后还能申请医疗疗养吗

亲亲,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已经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哦~【摘要】
工伤解除合同后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以后还能申请医疗疗养吗【提问】
工伤解除合同后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以后不能申请医疗疗养哦~【回答】
亲亲,就出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您还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哦~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呢~【回答】
就是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后就不能申请疗养吗【提问】
亲亲,是不能申请医疗疗养的哦~【回答】
亲亲,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已经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哦~【回答】
复发了也没有待遇了吗【提问】
亲亲,您距离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后过了多久呢?【回答】

工伤解除合同后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以后还能申请医疗疗养吗

8. 工伤解除合同后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以后还能申请医疗疗养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摘要】
工伤解除合同后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以后还能申请医疗疗养吗【提问】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工伤解除合同后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以后还能申请医疗疗养吗:可以的哦亲亲【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回答】
【提问】
【提问】
这个说不能哦【提问】
是可以申请的哦亲亲,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跟疗养金不冲突的哦【回答】
我已经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了还能申请疗养吗【提问】
可以呀,这是后续的治疗费用不算在里面的【回答】
我已经离职2年了在申请住院疗养还可以吗【提问】
离职两年就不可以了哦亲亲。离职在6个月内就可以的哦亲亲【回答】
复发了也没有待遇了吗【提问】
没有的哦亲亲,两年了就是 没有的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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