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商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2024-05-14

1. 员工商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可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有:税优健康险和税延养老险。两种保险可以税前支出保费,享受税收优惠。其中,税优健康险是一款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政策性医疗险,可以从税前收入中扣除保费,有万能账户,保底收益一般为2%-3%,账户余额可用于报销医疗费用,在一段时间内可保证续保,通常是保至退休。【摘要】
员工商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提问】
您好,亲,商业保险不可以的【回答】
可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有:税优健康险和税延养老险。两种保险可以税前支出保费,享受税收优惠。其中,税优健康险是一款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政策性医疗险,可以从税前收入中扣除保费,有万能账户,保底收益一般为2%-3%,账户余额可用于报销医疗费用,在一段时间内可保证续保,通常是保至退休。【回答】

员工商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2. 17年7月1日新规规定员工商业保险税前可以扣除200元,请问如何账务处理?

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对个人所得税计算和申报有影响
1、如果是单位统一购买,根据《通知》规定,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因此,如果是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的话,只要不超限额,其实对员工工资表上的个税金额是没有的。但是要影响的个税申报,增加员工的税前扣除金额。如果不更改工资表和个税申报表的话,对当月工薪所得的个税申报金额是没有影响的,
2、如果是员工个人购买,员工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保险,也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员工个人购买扣除,虽然与单位没有直接的经济往来,同样要减少代扣代缴的个税,会影响工资表上个税计算以及后续申报。
最好是在员工的工资表上就进行体现,因为工资表是财务凭证处理的原始凭据,是准确记录“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的依据。

相关文件:
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具体规定如下:
(一)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3号规定:
“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可以按照财税〔2015〕1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试点地区个人购买其他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综合上述:对试点地区符合规定的健康商业保险在不超过2400/年及200/月的限额标准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超出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的购买的商业保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非试点地区购买的商业保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 17年7月1日新规规定员工商业保险税前可以扣除200元,请问如何账务处理?

 17年7月1日新规规定员工商业保险税前可以扣除200元,请问如何账务处理?  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对个人所得税计算和申报有影响  1、如果是单位统一购买,根据《通知》规定,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因此,如果是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的话,只要不超限额,其实对员工工资表上的个税金额是没有的。但是要影响的个税申报,增加员工的税前扣除金额。如果不更改工资表和个税申报表的话,对当月工薪所得的个税申报金额是没有影响的,  2、如果是员工个人购买,员工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保险,也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员工个人购买扣除,虽然与单位没有直接的经济往来,同样要减少代扣代缴的个税,会影响工资表上个税计算以及后续申报。  最好是在员工的工资表上就进行体现,因为工资表是财务凭证处理的原始凭据,是准确记录“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的依据。  相关档案:  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具体规定如下:  (一)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3号规定:  “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可以按照财税〔2015〕126号档案规定的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试点地区个人购买其他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综合上述:对试点地区符合规定的健康商业保险在不超过2400/年及200/月的限额标准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超出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的购买的商业保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非试点地区购买的商业保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行业会议会账务处理,税前能不能扣除  是指会务费用吗,计入管理费用,税前可以扣除。  如果是向行业协会交会员费,也可以税前扣除。  但如果是捐赠,就不能扣除了。
  如果本月收入5000,除了扣除社保及个税外,请假扣款200,这200应算在税前税后,哪个科目下?如何账务处理  请假200 是在5000的基础上减去的 是4800 然后交社保 最后计提个税  请假200 一般是人事部门做工资表的时候直接在出勤栏列示的 并不做什么账务处理的 你的应发工资是4800
  请问如何为公司员工办理商业保险?  目前针对于企业员工的保险总体分为两种型别,一种是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种是雇主责任保险,两个保险险种的保险范围均是针对于意外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但是在保险责任的划分上,却存在着不同。 先分别看一下两个险种的保险责任: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为: 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同一被保险人的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被保险人在该项保险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被保险职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被保险人处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对上述两个保险险种的保险责任进行比较不难看出: 1、在雇主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雇员(职工)。  2、雇主主责任险的标的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雇员)的身体或生命。  3、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被保险人(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但这种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投保的单位或雇主对被保险人应尽的赔偿责任。从法律上讲,得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在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4、雇主责任险在增加了扩充套件24小时意外险后,其便涵盖了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根据上述的比较,很容易看出两类保险的区别,所以作为企业主应该根据企业对保险的实际需求做出适宜的选择
  商业保险的问题 近日公司发工资,扣除了商业保险(9元/月,本月一次扣除99元)请问这样合理吗?  应该是给您们上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合理的 但不是补充医疗保险就要问清楚了 那样就不合理了
   
  07版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是否可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属于企业的车辆费用(包括保险费用)可以进入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但属于个人购买的车辆费用是不能列支的.
  2007年大型商业保险新规定有哪些  保监会2007年6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投标业务管理的通知》做出规定:单笔大型商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保险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保费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要建立投标业务(含议标、询价)事前报告与事后核查制度。此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抓紧制定其他大型商业专案纯风险损失率表并尽快释出实施。通知要求,对于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在100辆以上或保费超过40万元人民币的,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  按照通知,应健全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投标业务承保与核保管理办法,严格承保与核保许可权管理,将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投标业务的核保许可权集中上收到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严禁在未落实再保险的情况下,擅自对外承诺、签发保险单;自主安排再保险,严禁代出单行为;严禁通过贴费(贴费率、贴条款、贴免赔额等)进行再保险。  各财产保险总公司(含外资保险公司)参与的投标业务专案,应在保险协议签署前或投标前5日(工作日)内向保监会书面报告投标业务专案名称。
  员工长期出差若租民宅如何账务处理  凭合法发票如实报销。可从管理费用中的差旅费科目列支。
  商业保险是否能税前扣除,应计入哪个科目  一、商业保险不能税前扣除,应计入管理费用-商业保险科目。  二、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商业保险  贷:银行存款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有关规定:第五十条 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覆》(国税函[2005]318号)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专案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四、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  1、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  2、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
  关于职工党员培训费的账务处理及税前能否扣除,由相关国家释出的档案吗?  条例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党员培训费,属于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不超过相应标准的前提下,可以税前扣除。  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17年7月1日新规规定员工商业保险税前可以扣除200元,请问如何账务处理?

4. 为员工买的商业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1、企业根据国家有的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2、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5. 为员工买的商业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为员工买的商业保险超过税务部门规定的部分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指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因此,请您参照以上文件规定执行。

为员工买的商业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6. 为员工买的商业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1、企业根据国家有的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2、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7. 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允许税前扣除么

一、商业保险不能税前扣除,应计入管理费用-商业保险科目。二、具体会计分录是:借:管理费用-商业保险贷:银行存款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有关规定:第五十条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四、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1、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2、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允许税前扣除么

8. 为员工买的商业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如果您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反之则不行。